三明市沙县区水利局关于三明市沙县区金泉路东延伸段跨铁路立交工程、大洲古渡至府前西路道路连接线项目、金古路至庵下道路工程三处涉铁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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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沙县区水利局关于三明市沙县区金泉路东延伸段跨铁路立交工程、大洲古渡至府前西路道路连接线项目、金古路至庵下道路工程三处涉铁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的批复

   (略) 沙县区八方交通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 (略) 沙县区金泉路东延伸段跨铁路立交工程、大洲古渡至府前西路道路连接线项目、金古路至庵下道路工程三处涉铁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2023年3月10日,我局组织专家对《 (略) 沙县区金泉路东延伸段跨铁路立交工程、大洲古渡至府前西路道路连接线项目、金古路至庵下道路工程三处涉铁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现根据修编后的《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金泉路位于三明生态新城。设计起点位于三明民航中心北侧金泉路与规划次干路交叉口处,路线由西南向东北,后起坡设置桥梁跨越南三龙铁路路基段、昌福铁路隧道段与鹰夏铁路隧道段,跨越铁路后道路降至地面设路基,终点设置于规划路处,设计终点里程为K1+160.758.路线设计长度1251.144m。道 (略) 主干道,路基标准断面为35m,红线宽度35m,设计速度40km/h,双向六车道,涉铁段桥梁为双向四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

  府前西 (略) 沙县区。设计起点(K0+000.000)为新城西路十字路口处,由西向东,终点设置于府前西路处,设计终点里程为K0+608.943.路线设计长度608.943m。道 (略) 次干路,路基标准断面为15m,红线宽度15m,设计速度40km/h,双向两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

  金古 (略) 沙县区。设计起点(K0+000.000)为金古路处,由北向南,下穿南三龙铁路、昌福铁路、鹰夏铁路桥梁段,跨越河流后重点 (略) 道S304处,设计终点里程为K0+825.531。路线设计长度825.531m。道 (略) (略) 道共线,路基标准断面为24m,涉铁段道路红线宽度21m,设计速度60km/h,双向四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

  项目总占地面积14.8462hm2。其中,道路工程区占地面积13.9178hm2;施工场地区设置在金泉路桥梁路段东侧,占地面积0.9284hm2;表土临时堆置场设置在道路工程区内,临时占用道路工程区面积0.234hm2。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59.49万m3,土石方开挖总量26.2万m3,填方总量33.29万m3,其中借方15.76万m3(外购土),土方余方9.03万m3,余方运往沙厦高速公路沙县虬江互通及接线工程(A6标段)综合利用,堆放位置分别在A6标段2#、3#和取石场处,2#可容纳4.00万m3、3#可容纳2.50万m3、取石场处可容纳2.53万m3。项目建设总工期24个月,2023年3月进入施工准备,计划于2025年2月完工。项目总投资51211.43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3264.28万元。

  二、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本方案基本可行,可作为该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二)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一级标准,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5年。

  (三)基本同意本设计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4.8462hm2。

  (四)基本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措施总体布局、分区措施布设及工程量。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范围、时段、内容、方法及点位布设。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406.43万元(主体设计已有994.20万元,方案新增412.46万元),其中: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投资为728.86万元,水土保持植物措施投资为260.94万元,水土保持临时措施投资为59.09万元,独立费用为263.94万元,基本预备费为78.7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4.8462万元。

  三、有关要求

  (一)应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工程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应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进行堆放;施工结束后要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及时进行迹地整治、植被恢复。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按规定向我局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与总结报告,并依法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项目的地点、规模、面积、土石方量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五)按规定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设施验收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要求,本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在向社会公开设施验收材料后,须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并接受核查。验收不通过,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略) 沙县区水利局

  2023年3月22日

   (略) 沙县区八方交通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 (略) 沙县区金泉路东延伸段跨铁路立交工程、大洲古渡至府前西路道路连接线项目、金古路至庵下道路工程三处涉铁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2023年3月10日,我局组织专家对《 (略) 沙县区金泉路东延伸段跨铁路立交工程、大洲古渡至府前西路道路连接线项目、金古路至庵下道路工程三处涉铁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现根据修编后的《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金泉路位于三明生态新城。设计起点位于三明民航中心北侧金泉路与规划次干路交叉口处,路线由西南向东北,后起坡设置桥梁跨越南三龙铁路路基段、昌福铁路隧道段与鹰夏铁路隧道段,跨越铁路后道路降至地面设路基,终点设置于规划路处,设计终点里程为K1+160.758.路线设计长度1251.144m。道 (略) 主干道,路基标准断面为35m,红线宽度35m,设计速度40km/h,双向六车道,涉铁段桥梁为双向四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

  府前西 (略) 沙县区。设计起点(K0+000.000)为新城西路十字路口处,由西向东,终点设置于府前西路处,设计终点里程为K0+608.943.路线设计长度608.943m。道 (略) 次干路,路基标准断面为15m,红线宽度15m,设计速度40km/h,双向两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

  金古 (略) 沙县区。设计起点(K0+000.000)为金古路处,由北向南,下穿南三龙铁路、昌福铁路、鹰夏铁路桥梁段,跨越河流后重点 (略) 道S304处,设计终点里程为K0+825.531。路线设计长度825.531m。道 (略) (略) 道共线,路基标准断面为24m,涉铁段道路红线宽度21m,设计速度60km/h,双向四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

  项目总占地面积14.8462hm2。其中,道路工程区占地面积13.9178hm2;施工场地区设置在金泉路桥梁路段东侧,占地面积0.9284hm2;表土临时堆置场设置在道路工程区内,临时占用道路工程区面积0.234hm2。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59.49万m3,土石方开挖总量26.2万m3,填方总量33.29万m3,其中借方15.76万m3(外购土),土方余方9.03万m3,余方运往沙厦高速公路沙县虬江互通及接线工程(A6标段)综合利用,堆放位置分别在A6标段2#、3#和取石场处,2#可容纳4.00万m3、3#可容纳2.50万m3、取石场处可容纳2.53万m3。项目建设总工期24个月,2023年3月进入施工准备,计划于2025年2月完工。项目总投资51211.43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3264.28万元。

  二、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本方案基本可行,可作为该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二)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一级标准,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5年。

  (三)基本同意本设计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4.8462hm2。

  (四)基本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措施总体布局、分区措施布设及工程量。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范围、时段、内容、方法及点位布设。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406.43万元(主体设计已有994.20万元,方案新增412.46万元),其中: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投资为728.86万元,水土保持植物措施投资为260.94万元,水土保持临时措施投资为59.09万元,独立费用为263.94万元,基本预备费为78.7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4.8462万元。

  三、有关要求

  (一)应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工程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应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进行堆放;施工结束后要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及时进行迹地整治、植被恢复。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按规定向我局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与总结报告,并依法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项目的地点、规模、面积、土石方量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五)按规定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设施验收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要求,本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在向社会公开设施验收材料后,须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并接受核查。验收不通过,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略) 沙县区水利局

  2023年3月22日

   (略) 沙县区八方交通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 (略) 沙县区金泉路东延伸段跨铁路立交工程、大洲古渡至府前西路道路连接线项目、金古路至庵下道路工程三处涉铁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2023年3月10日,我局组织专家对《 (略) 沙县区金泉路东延伸段跨铁路立交工程、大洲古渡至府前西路道路连接线项目、金古路至庵下道路工程三处涉铁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现根据修编后的《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金泉路位于三明生态新城。设计起点位于三明民航中心北侧金泉路与规划次干路交叉口处,路线由西南向东北,后起坡设置桥梁跨越南三龙铁路路基段、昌福铁路隧道段与鹰夏铁路隧道段,跨越铁路后道路降至地面设路基,终点设置于规划路处,设计终点里程为K1+160.758.路线设计长度1251.144m。道 (略) 主干道,路基标准断面为35m,红线宽度35m,设计速度40km/h,双向六车道,涉铁段桥梁为双向四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

  府前西 (略) 沙县区。设计起点(K0+000.000)为新城西路十字路口处,由西向东,终点设置于府前西路处,设计终点里程为K0+608.943.路线设计长度608.943m。道 (略) 次干路,路基标准断面为15m,红线宽度15m,设计速度40km/h,双向两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

  金古 (略) 沙县区。设计起点(K0+000.000)为金古路处,由北向南,下穿南三龙铁路、昌福铁路、鹰夏铁路桥梁段,跨越河流后重点 (略) 道S304处,设计终点里程为K0+825.531。路线设计长度825.531m。道 (略) (略) 道共线,路基标准断面为24m,涉铁段道路红线宽度21m,设计速度60km/h,双向四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

  项目总占地面积14.8462hm2。其中,道路工程区占地面积13.9178hm2;施工场地区设置在金泉路桥梁路段东侧,占地面积0.9284hm2;表土临时堆置场设置在道路工程区内,临时占用道路工程区面积0.234hm2。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59.49万m3,土石方开挖总量26.2万m3,填方总量33.29万m3,其中借方15.76万m3(外购土),土方余方9.03万m3,余方运往沙厦高速公路沙县虬江互通及接线工程(A6标段)综合利用,堆放位置分别在A6标段2#、3#和取石场处,2#可容纳4.00万m3、3#可容纳2.50万m3、取石场处可容纳2.53万m3。项目建设总工期24个月,2023年3月进入施工准备,计划于2025年2月完工。项目总投资51211.43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3264.28万元。

  二、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本方案基本可行,可作为该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二)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一级标准,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5年。

  (三)基本同意本设计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4.8462hm2。

  (四)基本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措施总体布局、分区措施布设及工程量。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范围、时段、内容、方法及点位布设。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406.43万元(主体设计已有994.20万元,方案新增412.46万元),其中: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投资为728.86万元,水土保持植物措施投资为260.94万元,水土保持临时措施投资为59.09万元,独立费用为263.94万元,基本预备费为78.7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4.8462万元。

  三、有关要求

  (一)应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工程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应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进行堆放;施工结束后要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及时进行迹地整治、植被恢复。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按规定向我局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与总结报告,并依法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项目的地点、规模、面积、土石方量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五)按规定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设施验收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要求,本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在向社会公开设施验收材料后,须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并接受核查。验收不通过,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略) 沙县区水利局

  2023年3月22日

   (略) 沙县区八方交通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 (略) 沙县区金泉路东延伸段跨铁路立交工程、大洲古渡至府前西路道路连接线项目、金古路至庵下道路工程三处涉铁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2023年3月10日,我局组织专家对《 (略) 沙县区金泉路东延伸段跨铁路立交工程、大洲古渡至府前西路道路连接线项目、金古路至庵下道路工程三处涉铁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现根据修编后的《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金泉路位于三明生态新城。设计起点位于三明民航中心北侧金泉路与规划次干路交叉口处,路线由西南向东北,后起坡设置桥梁跨越南三龙铁路路基段、昌福铁路隧道段与鹰夏铁路隧道段,跨越铁路后道路降至地面设路基,终点设置于规划路处,设计终点里程为K1+160.758.路线设计长度1251.144m。道 (略) 主干道,路基标准断面为35m,红线宽度35m,设计速度40km/h,双向六车道,涉铁段桥梁为双向四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

  府前西 (略) 沙县区。设计起点(K0+000.000)为新城西路十字路口处,由西向东,终点设置于府前西路处,设计终点里程为K0+608.943.路线设计长度608.943m。道 (略) 次干路,路基标准断面为15m,红线宽度15m,设计速度40km/h,双向两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

  金古 (略) 沙县区。设计起点(K0+000.000)为金古路处,由北向南,下穿南三龙铁路、昌福铁路、鹰夏铁路桥梁段,跨越河流后重点 (略) 道S304处,设计终点里程为K0+825.531。路线设计长度825.531m。道 (略) (略) 道共线,路基标准断面为24m,涉铁段道路红线宽度21m,设计速度60km/h,双向四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

  项目总占地面积14.8462hm2。其中,道路工程区占地面积13.9178hm2;施工场地区设置在金泉路桥梁路段东侧,占地面积0.9284hm2;表土临时堆置场设置在道路工程区内,临时占用道路工程区面积0.234hm2。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59.49万m3,土石方开挖总量26.2万m3,填方总量33.29万m3,其中借方15.76万m3(外购土),土方余方9.03万m3,余方运往沙厦高速公路沙县虬江互通及接线工程(A6标段)综合利用,堆放位置分别在A6标段2#、3#和取石场处,2#可容纳4.00万m3、3#可容纳2.50万m3、取石场处可容纳2.53万m3。项目建设总工期24个月,2023年3月进入施工准备,计划于2025年2月完工。项目总投资51211.43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3264.28万元。

  二、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本方案基本可行,可作为该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二)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一级标准,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5年。

  (三)基本同意本设计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4.8462hm2。

  (四)基本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措施总体布局、分区措施布设及工程量。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范围、时段、内容、方法及点位布设。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406.43万元(主体设计已有994.20万元,方案新增412.46万元),其中: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投资为728.86万元,水土保持植物措施投资为260.94万元,水土保持临时措施投资为59.09万元,独立费用为263.94万元,基本预备费为78.7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4.8462万元。

  三、有关要求

  (一)应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工程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应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进行堆放;施工结束后要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及时进行迹地整治、植被恢复。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按规定向我局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与总结报告,并依法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项目的地点、规模、面积、土石方量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五)按规定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设施验收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要求,本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在向社会公开设施验收材料后,须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并接受核查。验收不通过,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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