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水利局关于三明市委党校迁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的批复
三明市沙县区水利局关于三明市委党校迁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的批复
(略) 委党校: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 (略) 委党校迁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函》及相关材料已收悉。2021年12月30日,我局组织专家对《 (略) 委党校迁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编制单位根据专家组技术评审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修编并形成报批稿,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略) 委党校迁建项目, (略) 沙县区生态新城金桥路东侧,迎宾大道南侧,临近如意湖湿地公园。场地中心点坐标为(117。46,36”,26。21,51”),经度117。46,31”,纬度26。21,53”。项目属于新建建设类型项目,该项目场地占地面积*m2,总建筑面积94226.22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地上)89034.26m2,地下室建筑面积5191.96m2,绿化面积*m2,绿地率30%,4#楼、5#楼、6#楼分别布置地下室1层。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一栋行政综合楼、一栋继续教育中心、一栋体育馆、一栋会堂、一栋教学楼、一栋食堂、五栋宿舍、六组连廊、四组门卫和一栋观景亭。1#、2#、9#、10#、11#楼为二类高层公共建筑;3#、4#、5#、6#、7#、8#多层公共建筑;12#~17#楼为连廊及部分设备用房,18#~22#楼为单层公共建筑。工程总占地面积为13.36hm2,其中永久占地13.36hm2,分别为建构筑物区占地面积为8.9hm2,道路广场区占地面积为0.45hm2,景观绿化区占地面积为4.01hm2;临时占地0.48hm2,分别为施工场地区占地面积为0.18hm2,临时堆土场区占地面积为0.3hm2,临时占地占用主体工程区占地范围内。项目土石方总挖方量约38.35万m3,其中土方开挖37.68万m3,表土剥离0.22万m3,钻渣0.30万m3,建筑垃圾0.15万m3;总回填量38.20万m3,其中表土回填0.22万m3,回填土方37.68万m3,回填钻渣0.3万m3,余方为建筑垃圾0.15万m3,运至沙县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回填处理;项目土石方挖填平衡。项目于2020年11月开始施工,计划于2022年5月底全部完工,总工期为19个月。工程总投资56873.8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9811.66万元。资金由业主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
二、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本方案基本可行,可作为该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一级标准,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2年。
(三)基本同意本设计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3.36hm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建构筑物区:工程措施:雨水管网2500m,混凝土排水沟2420m;临时措施:砖砌排水沟2420m,沉沙池8口,基坑顶部截水沟550m,基坑排水沟520m,泥浆沉淀池4个,洗车池1口,集水井14口,密目网5000m2。
道路广场区:工程措施:混凝土排水沟3500m;临时措施:砖砌排水沟以3500m,沉沙池6口。
景观绿化区:工程措施:土地整治4.01hm2,绿化覆土0.22万m3,表土剥离0.22万m3;植物措施:香樟730株、金边黄杨5420株、叶子花5300株、铺马尼拉草草皮4.01hm2。
施工场地区:临时措施:土质排水沟247m,沉沙池4口。
临时堆土场区:临时措施:土质排水沟335m,编织土袋挡墙350m,沉沙池4口,密目网400m2。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范围、时段、内容和方法。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314.1752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135.35万元,植物措施投资66.85万元,临时措施投资53.63万元,独立费用27.96万元,基本预备费17.0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3.3579万元。
(七)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函》(闽发改服价函〔2020〕267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公益性的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服务设施、 (略) 、 (略) 、防洪等工程项目的”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有关要求
(一)应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工程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应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施工过程中剥离的表土要及时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并进行防护;施工结束后要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及时进行迹地整治、植被恢复。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按规定向我局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与总结报告,并依法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设施验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七条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要求,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在向社会公开设施验收材料后,须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并接受核查。
(略) 沙县区水利局
2022年1月18日
(略) 委党校: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 (略) 委党校迁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函》及相关材料已收悉。2021年12月30日,我局组织专家对《 (略) 委党校迁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编制单位根据专家组技术评审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修编并形成报批稿,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略) 委党校迁建项目, (略) 沙县区生态新城金桥路东侧,迎宾大道南侧,临近如意湖湿地公园。场地中心点坐标为(117。46,36”,26。21,51”),经度117。46,31”,纬度26。21,53”。项目属于新建建设类型项目,该项目场地占地面积*m2,总建筑面积94226.22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地上)89034.26m2,地下室建筑面积5191.96m2,绿化面积*m2,绿地率30%,4#楼、5#楼、6#楼分别布置地下室1层。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一栋行政综合楼、一栋继续教育中心、一栋体育馆、一栋会堂、一栋教学楼、一栋食堂、五栋宿舍、六组连廊、四组门卫和一栋观景亭。1#、2#、9#、10#、11#楼为二类高层公共建筑;3#、4#、5#、6#、7#、8#多层公共建筑;12#~17#楼为连廊及部分设备用房,18#~22#楼为单层公共建筑。工程总占地面积为13.36hm2,其中永久占地13.36hm2,分别为建构筑物区占地面积为8.9hm2,道路广场区占地面积为0.45hm2,景观绿化区占地面积为4.01hm2;临时占地0.48hm2,分别为施工场地区占地面积为0.18hm2,临时堆土场区占地面积为0.3hm2,临时占地占用主体工程区占地范围内。项目土石方总挖方量约38.35万m3,其中土方开挖37.68万m3,表土剥离0.22万m3,钻渣0.30万m3,建筑垃圾0.15万m3;总回填量38.20万m3,其中表土回填0.22万m3,回填土方37.68万m3,回填钻渣0.3万m3,余方为建筑垃圾0.15万m3,运至沙县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回填处理;项目土石方挖填平衡。项目于2020年11月开始施工,计划于2022年5月底全部完工,总工期为19个月。工程总投资56873.8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9811.66万元。资金由业主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
二、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本方案基本可行,可作为该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一级标准,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2年。
(三)基本同意本设计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3.36hm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建构筑物区:工程措施:雨水管网2500m,混凝土排水沟2420m;临时措施:砖砌排水沟2420m,沉沙池8口,基坑顶部截水沟550m,基坑排水沟520m,泥浆沉淀池4个,洗车池1口,集水井14口,密目网5000m2。
道路广场区:工程措施:混凝土排水沟3500m;临时措施:砖砌排水沟以3500m,沉沙池6口。
景观绿化区:工程措施:土地整治4.01hm2,绿化覆土0.22万m3,表土剥离0.22万m3;植物措施:香樟730株、金边黄杨5420株、叶子花5300株、铺马尼拉草草皮4.01hm2。
施工场地区:临时措施:土质排水沟247m,沉沙池4口。
临时堆土场区:临时措施:土质排水沟335m,编织土袋挡墙350m,沉沙池4口,密目网400m2。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范围、时段、内容和方法。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314.1752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135.35万元,植物措施投资66.85万元,临时措施投资53.63万元,独立费用27.96万元,基本预备费17.0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3.3579万元。
(七)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函》(闽发改服价函〔2020〕267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公益性的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服务设施、 (略) 、 (略) 、防洪等工程项目的”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有关要求
(一)应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工程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应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施工过程中剥离的表土要及时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并进行防护;施工结束后要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及时进行迹地整治、植被恢复。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按规定向我局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与总结报告,并依法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设施验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七条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要求,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在向社会公开设施验收材料后,须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并接受核查。
(略) 沙县区水利局
2022年1月18日
(略) 委党校: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 (略) 委党校迁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函》及相关材料已收悉。2021年12月30日,我局组织专家对《 (略) 委党校迁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编制单位根据专家组技术评审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修编并形成报批稿,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略) 委党校迁建项目, (略) 沙县区生态新城金桥路东侧,迎宾大道南侧,临近如意湖湿地公园。场地中心点坐标为(117。46,36”,26。21,51”),经度117。46,31”,纬度26。21,53”。项目属于新建建设类型项目,该项目场地占地面积*m2,总建筑面积94226.22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地上)89034.26m2,地下室建筑面积5191.96m2,绿化面积*m2,绿地率30%,4#楼、5#楼、6#楼分别布置地下室1层。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一栋行政综合楼、一栋继续教育中心、一栋体育馆、一栋会堂、一栋教学楼、一栋食堂、五栋宿舍、六组连廊、四组门卫和一栋观景亭。1#、2#、9#、10#、11#楼为二类高层公共建筑;3#、4#、5#、6#、7#、8#多层公共建筑;12#~17#楼为连廊及部分设备用房,18#~22#楼为单层公共建筑。工程总占地面积为13.36hm2,其中永久占地13.36hm2,分别为建构筑物区占地面积为8.9hm2,道路广场区占地面积为0.45hm2,景观绿化区占地面积为4.01hm2;临时占地0.48hm2,分别为施工场地区占地面积为0.18hm2,临时堆土场区占地面积为0.3hm2,临时占地占用主体工程区占地范围内。项目土石方总挖方量约38.35万m3,其中土方开挖37.68万m3,表土剥离0.22万m3,钻渣0.30万m3,建筑垃圾0.15万m3;总回填量38.20万m3,其中表土回填0.22万m3,回填土方37.68万m3,回填钻渣0.3万m3,余方为建筑垃圾0.15万m3,运至沙县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回填处理;项目土石方挖填平衡。项目于2020年11月开始施工,计划于2022年5月底全部完工,总工期为19个月。工程总投资56873.8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9811.66万元。资金由业主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
二、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本方案基本可行,可作为该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一级标准,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2年。
(三)基本同意本设计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3.36hm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建构筑物区:工程措施:雨水管网2500m,混凝土排水沟2420m;临时措施:砖砌排水沟2420m,沉沙池8口,基坑顶部截水沟550m,基坑排水沟520m,泥浆沉淀池4个,洗车池1口,集水井14口,密目网5000m2。
道路广场区:工程措施:混凝土排水沟3500m;临时措施:砖砌排水沟以3500m,沉沙池6口。
景观绿化区:工程措施:土地整治4.01hm2,绿化覆土0.22万m3,表土剥离0.22万m3;植物措施:香樟730株、金边黄杨5420株、叶子花5300株、铺马尼拉草草皮4.01hm2。
施工场地区:临时措施:土质排水沟247m,沉沙池4口。
临时堆土场区:临时措施:土质排水沟335m,编织土袋挡墙350m,沉沙池4口,密目网400m2。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范围、时段、内容和方法。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314.1752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135.35万元,植物措施投资66.85万元,临时措施投资53.63万元,独立费用27.96万元,基本预备费17.0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3.3579万元。
(七)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函》(闽发改服价函〔2020〕267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公益性的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服务设施、 (略) 、 (略) 、防洪等工程项目的”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有关要求
(一)应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工程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应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施工过程中剥离的表土要及时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并进行防护;施工结束后要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及时进行迹地整治、植被恢复。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按规定向我局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与总结报告,并依法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设施验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七条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要求,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在向社会公开设施验收材料后,须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并接受核查。
(略) 沙县区水利局
2022年1月18日
(略) 委党校: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 (略) 委党校迁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函》及相关材料已收悉。2021年12月30日,我局组织专家对《 (略) 委党校迁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编制单位根据专家组技术评审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修编并形成报批稿,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略) 委党校迁建项目, (略) 沙县区生态新城金桥路东侧,迎宾大道南侧,临近如意湖湿地公园。场地中心点坐标为(117。46,36”,26。21,51”),经度117。46,31”,纬度26。21,53”。项目属于新建建设类型项目,该项目场地占地面积*m2,总建筑面积94226.22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地上)89034.26m2,地下室建筑面积5191.96m2,绿化面积*m2,绿地率30%,4#楼、5#楼、6#楼分别布置地下室1层。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一栋行政综合楼、一栋继续教育中心、一栋体育馆、一栋会堂、一栋教学楼、一栋食堂、五栋宿舍、六组连廊、四组门卫和一栋观景亭。1#、2#、9#、10#、11#楼为二类高层公共建筑;3#、4#、5#、6#、7#、8#多层公共建筑;12#~17#楼为连廊及部分设备用房,18#~22#楼为单层公共建筑。工程总占地面积为13.36hm2,其中永久占地13.36hm2,分别为建构筑物区占地面积为8.9hm2,道路广场区占地面积为0.45hm2,景观绿化区占地面积为4.01hm2;临时占地0.48hm2,分别为施工场地区占地面积为0.18hm2,临时堆土场区占地面积为0.3hm2,临时占地占用主体工程区占地范围内。项目土石方总挖方量约38.35万m3,其中土方开挖37.68万m3,表土剥离0.22万m3,钻渣0.30万m3,建筑垃圾0.15万m3;总回填量38.20万m3,其中表土回填0.22万m3,回填土方37.68万m3,回填钻渣0.3万m3,余方为建筑垃圾0.15万m3,运至沙县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回填处理;项目土石方挖填平衡。项目于2020年11月开始施工,计划于2022年5月底全部完工,总工期为19个月。工程总投资56873.8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9811.66万元。资金由业主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
二、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本方案基本可行,可作为该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一级标准,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2年。
(三)基本同意本设计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3.36hm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建构筑物区:工程措施:雨水管网2500m,混凝土排水沟2420m;临时措施:砖砌排水沟2420m,沉沙池8口,基坑顶部截水沟550m,基坑排水沟520m,泥浆沉淀池4个,洗车池1口,集水井14口,密目网5000m2。
道路广场区:工程措施:混凝土排水沟3500m;临时措施:砖砌排水沟以3500m,沉沙池6口。
景观绿化区:工程措施:土地整治4.01hm2,绿化覆土0.22万m3,表土剥离0.22万m3;植物措施:香樟730株、金边黄杨5420株、叶子花5300株、铺马尼拉草草皮4.01hm2。
施工场地区:临时措施:土质排水沟247m,沉沙池4口。
临时堆土场区:临时措施:土质排水沟335m,编织土袋挡墙350m,沉沙池4口,密目网400m2。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范围、时段、内容和方法。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314.1752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135.35万元,植物措施投资66.85万元,临时措施投资53.63万元,独立费用27.96万元,基本预备费17.0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3.3579万元。
(七)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函》(闽发改服价函〔2020〕267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公益性的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服务设施、 (略) 、 (略) 、防洪等工程项目的”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有关要求
(一)应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工程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应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施工过程中剥离的表土要及时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并进行防护;施工结束后要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及时进行迹地整治、植被恢复。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按规定向我局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与总结报告,并依法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设施验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七条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要求,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在向社会公开设施验收材料后,须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并接受核查。
(略) 沙县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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