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水利局关于印发《沙县农达养殖有限公司等5家养殖业取水工程验收意见》的通知
三明市沙县区水利局关于印发《沙县农达养殖有限公司等5家养殖业取水工程验收意见》的通知
(略) 、 (略) 、 (略) 、沙县新星生猪养殖场、沙县高桥丽华农业专业合作社:
(略)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略) 水利厅《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验收暂行规定》相关规定,我局于2022年 (略) 的取水工程和设施进行视频验收,形成了《 (略) 等5家养殖业取水工程验收意见》(见附件)。经研究,基本同意验收意见,现予以印发,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取用水管理工作,建立取用水台账,做好取用水统计,按时向审批机关报送年度取水计划建议和用水总结,以及其他应当要报送的取用水情况。
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日常取水监督管理和统一调度。落实节约用水措施,严格执行经批准的年度取用水计划。维护好计量设施的正常运行,并定期检定或者核准,保证计量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三、进一步落实水资源保护各项措施,并定期对取退水水质进行监测。加强取水周边环境管理,安全警示标识应当完善。
四、请你们按取水许可管理相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向区水利局申领取水许可证,并按《 (略) 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依法缴纳水资源费。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内,单位名称或法人发生变更,以及取水权发生转让的,应及时向我局提出取水许可证变更申请。若本项目的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方式、取水用途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进行水资源论证,并重新进行取水许可申请。
附件: (略) 等5家养殖业取水工程验收意见
(略) 沙县区水利局
2022年7月20日
(略) 等5家养殖业
取水工程验收意见
根据 (略) 等5家养殖业《关于要求对 (略) 取水工程验收的请示》等5家养殖业的申请, (略)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略) 令第460号)和省水利厅《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验收暂行规定》(闽水〔2006〕水政26号)规定,我局于2022年7月19日对 (略) 等5家养殖业取水工程及设施进行了视频验收,具体意见如下:
一、取水工程概况
(略) 位于沙县区富口镇池村东罗坪,占地面积216亩,建筑面积26950m2,生猪存栏数6950头,其中母猪存栏数880头,年出栏数13900头。申请年取水量10.3万m3,年退水量为6.09万m3,生产废水(物)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到东溪池村段。
(略) 位于沙县区青州镇涌溪村石门庵山地石,占地面积18亩,建筑面积8950.9m2,生猪存栏数1000头,其中母猪存栏数125头,年出栏数2000头。申请年取水量1.5万m3,年退水量为0.88万m3,生产废水(物)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到涌溪村山地石。
(略) 位于沙县区青州镇涌溪村山竹石,占地面积19.5亩,建筑面积13007.25m2,生猪存栏数1000头,其中母猪存栏数125头,年出栏数2000头。申请年取水量1.5万m3,年退水量为0.88万m3,生产废水(物)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到涌溪村山地石。
沙县新星生猪养殖场位于沙县区凤岗街道际口村长行,占地面积7.2亩,建筑面积2778m2,生猪存栏数700头,其中母猪存栏数75头,年出栏数1400头。申请年取水量1.05万m3,生产废水(物)经异位发酵床处理后,无生产废水排放。
沙县高桥丽华农业专业合作社位于沙县区高桥镇高桥村,占地面积25亩,建筑面积7618m2,生猪存栏数1550头,其中母猪存栏数190头,年出栏数3100头。申请年取水量2.31万m3,年退水量为1.36万m3,生产废水(物)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到高桥溪高桥村段。
二、工程运行情况
(略) 取水水源为东溪,取水口位于沙县区富口镇池村石井山的山涧(坐标:东经117°44′10″,北纬26°33′33″)。项目有长3.5m,高1.2m,宽0.3m的拦水坝。用?63mm的PVC管引水至场区蓄水池,引水管长度约5.4km。取水口高程252m,厂区高程184m,自流至养殖区,养殖区内有一个长15m,宽7m,深2.6m的蓄水池,蓄水容积273m3,然后用PE管引水至各养殖区供养殖生产使用。
(略) 取水水源沙溪,取水口位于沙县区青州镇涌溪村际头的山涧(坐标:东经117°56′8″,北纬26°30′5″)。项目有一个长4m,高2.2m,宽1.6m的过滤池。用?63mm的PE管,引水管长度10.88km引水至场区。取水口高程286m,厂区高程173m,自流至养殖区蓄水池后用PE管引水至各养殖区供养殖生产使用。
(略) 取水水源为沙溪,取水口位于沙县区青州镇涌溪村际头的山涧(取水口坐标为:东经117°56′8″,北纬26°30′5″)。项目有一个长4m,高2.2m,宽1.6m的过滤池。用?63mm的PE管,引水管长度10.86km引水至场区。取水口高程286m,厂区高程173m,自流至养殖区蓄水池,厂区蓄水池长5.2m,宽4.5m,高2.5m,蓄水容积58.5m3,后用PE管引水至各养殖区供养殖生产使用(加美、鸿益共用一个取水口,一个取水沉淀过滤池,共用一根取水管)。
沙县新星生猪养殖场取水水源为西霞溪,取水口位于沙县区凤岗街道际口村长行的山涧(取水口坐标为:东经117°48′54″,北纬26°26′29″)。项目砌有一个长4.5m,宽1.2m,高1.2m的沉淀过滤池,?32mm的PE管引水至厂区。取水口高程155m,厂区高程146m,自流至养殖区,养殖区内有1个长6m,宽3.5m,高2.5m的蓄水池,蓄水容积52.5m3,然后用PVC管引水至各养殖区供养殖生产使用。
沙县高桥丽华农业专业合作社取水水源为高桥溪,取水口位于沙县区高桥镇高桥村的齐坑垅(取水口坐标为:东经117°46′29″,北纬26°33′12″)。项目用泥土垒一小土堰,用?32mm的PE管,自流至养殖区。取水口高程151m,养殖区高程139m, 引水管长度862km,山涧水自流至养殖区的蓄水池,养殖区内有一个长8m,宽6m,深3m的蓄水沉淀池,容积量约为144m3,然后用PVE管引水至各养殖区供养殖生产使用。
三、取水管理情况
(略) 、 (略) 、 (略) 、沙县新星生猪养殖场、沙县高桥丽华农业专业合作社均已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强化用水计量管理。
四、取水工程验收情况
(略) 水利厅《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验收暂行规定》(闽水〔2006〕水政26号)的有关规定,形成以下意见:
(略) 取水许可等各项报批手续齐全;取水地点、取水标的等与取水申请一致;取水计量设施安装符合有关规定,运行正常;年退水量为1.27万m3,生产废水(物)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到垅东村山坊山场。
(略) 取水许可等各项报批手续齐全;取水地点、取水标的等与取水申请一致;取水计量设施安装符合有关规定,运行正常;年退水量为0.88万m3,生产废水(物)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到涌溪村山地石。
(略) 取水许可等各项报批手续齐全;取水地点、取水标的等与取水申请一致;取水计量设施安装符合有关规定,运行正常;年退水量为0.88万m3,生产废水(物)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到涌溪村山地石。
沙县新星生猪养殖场取水许可等各项报批手续齐全;取水地点、取水标的等与取水申请一致;取水计量设施安装符合有关规定,运行正常;生产废水(物)经异位发酵床处理后,无生产废水排放。
沙县高桥丽华农业专业合作社取水许可等各项报批手续齐全;取水地点、取水标的等与取水申请一致;取水计量设施安装符合有关规定,运行正常;年退水量为1.36万m3,生产废水(物)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到高桥溪高桥村段。
五、有关要求
上述5家生猪养殖场应遵循:
1.加强水资源保护工作,加强节水和环保措施,严格控制取水量。
2.当项目取水对周边用水户或周围水环境造成影响时,公司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主动进行积极、妥善处理。
3.应制定完善意外事故预案及应对措施。
六、取水工程验收结论
同意 (略) 、 (略) 、 (略) 、沙县新星生猪养殖场、沙县高桥丽华农业专业合作社取水工程通过验收,结论为合格。
(略) 、 (略) 、 (略) 、沙县新星生猪养殖场、沙县高桥丽华农业专业合作社:
(略)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略) 水利厅《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验收暂行规定》相关规定,我局于2022年 (略) 的取水工程和设施进行视频验收,形成了《 (略) 等5家养殖业取水工程验收意见》(见附件)。经研究,基本同意验收意见,现予以印发,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取用水管理工作,建立取用水台账,做好取用水统计,按时向审批机关报送年度取水计划建议和用水总结,以及其他应当要报送的取用水情况。
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日常取水监督管理和统一调度。落实节约用水措施,严格执行经批准的年度取用水计划。维护好计量设施的正常运行,并定期检定或者核准,保证计量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三、进一步落实水资源保护各项措施,并定期对取退水水质进行监测。加强取水周边环境管理,安全警示标识应当完善。
四、请你们按取水许可管理相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向区水利局申领取水许可证,并按《 (略) 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依法缴纳水资源费。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内,单位名称或法人发生变更,以及取水权发生转让的,应及时向我局提出取水许可证变更申请。若本项目的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方式、取水用途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进行水资源论证,并重新进行取水许可申请。
附件: (略) 等5家养殖业取水工程验收意见
(略) 沙县区水利局
2022年7月20日
(略) 等5家养殖业
取水工程验收意见
根据 (略) 等5家养殖业《关于要求对 (略) 取水工程验收的请示》等5家养殖业的申请, (略)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略) 令第460号)和省水利厅《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验收暂行规定》(闽水〔2006〕水政26号)规定,我局于2022年7月19日对 (略) 等5家养殖业取水工程及设施进行了视频验收,具体意见如下:
一、取水工程概况
(略) 位于沙县区富口镇池村东罗坪,占地面积216亩,建筑面积26950m2,生猪存栏数6950头,其中母猪存栏数880头,年出栏数13900头。申请年取水量10.3万m3,年退水量为6.09万m3,生产废水(物)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到东溪池村段。
(略) 位于沙县区青州镇涌溪村石门庵山地石,占地面积18亩,建筑面积8950.9m2,生猪存栏数1000头,其中母猪存栏数125头,年出栏数2000头。申请年取水量1.5万m3,年退水量为0.88万m3,生产废水(物)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到涌溪村山地石。
(略) 位于沙县区青州镇涌溪村山竹石,占地面积19.5亩,建筑面积13007.25m2,生猪存栏数1000头,其中母猪存栏数125头,年出栏数2000头。申请年取水量1.5万m3,年退水量为0.88万m3,生产废水(物)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到涌溪村山地石。
沙县新星生猪养殖场位于沙县区凤岗街道际口村长行,占地面积7.2亩,建筑面积2778m2,生猪存栏数700头,其中母猪存栏数75头,年出栏数1400头。申请年取水量1.05万m3,生产废水(物)经异位发酵床处理后,无生产废水排放。
沙县高桥丽华农业专业合作社位于沙县区高桥镇高桥村,占地面积25亩,建筑面积7618m2,生猪存栏数1550头,其中母猪存栏数190头,年出栏数3100头。申请年取水量2.31万m3,年退水量为1.36万m3,生产废水(物)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到高桥溪高桥村段。
二、工程运行情况
(略) 取水水源为东溪,取水口位于沙县区富口镇池村石井山的山涧(坐标:东经117°44′10″,北纬26°33′33″)。项目有长3.5m,高1.2m,宽0.3m的拦水坝。用?63mm的PVC管引水至场区蓄水池,引水管长度约5.4km。取水口高程252m,厂区高程184m,自流至养殖区,养殖区内有一个长15m,宽7m,深2.6m的蓄水池,蓄水容积273m3,然后用PE管引水至各养殖区供养殖生产使用。
(略) 取水水源沙溪,取水口位于沙县区青州镇涌溪村际头的山涧(坐标:东经117°56′8″,北纬26°30′5″)。项目有一个长4m,高2.2m,宽1.6m的过滤池。用?63mm的PE管,引水管长度10.88km引水至场区。取水口高程286m,厂区高程173m,自流至养殖区蓄水池后用PE管引水至各养殖区供养殖生产使用。
(略) 取水水源为沙溪,取水口位于沙县区青州镇涌溪村际头的山涧(取水口坐标为:东经117°56′8″,北纬26°30′5″)。项目有一个长4m,高2.2m,宽1.6m的过滤池。用?63mm的PE管,引水管长度10.86km引水至场区。取水口高程286m,厂区高程173m,自流至养殖区蓄水池,厂区蓄水池长5.2m,宽4.5m,高2.5m,蓄水容积58.5m3,后用PE管引水至各养殖区供养殖生产使用(加美、鸿益共用一个取水口,一个取水沉淀过滤池,共用一根取水管)。
沙县新星生猪养殖场取水水源为西霞溪,取水口位于沙县区凤岗街道际口村长行的山涧(取水口坐标为:东经117°48′54″,北纬26°26′29″)。项目砌有一个长4.5m,宽1.2m,高1.2m的沉淀过滤池,?32mm的PE管引水至厂区。取水口高程155m,厂区高程146m,自流至养殖区,养殖区内有1个长6m,宽3.5m,高2.5m的蓄水池,蓄水容积52.5m3,然后用PVC管引水至各养殖区供养殖生产使用。
沙县高桥丽华农业专业合作社取水水源为高桥溪,取水口位于沙县区高桥镇高桥村的齐坑垅(取水口坐标为:东经117°46′29″,北纬26°33′12″)。项目用泥土垒一小土堰,用?32mm的PE管,自流至养殖区。取水口高程151m,养殖区高程139m, 引水管长度862km,山涧水自流至养殖区的蓄水池,养殖区内有一个长8m,宽6m,深3m的蓄水沉淀池,容积量约为144m3,然后用PVE管引水至各养殖区供养殖生产使用。
三、取水管理情况
(略) 、 (略) 、 (略) 、沙县新星生猪养殖场、沙县高桥丽华农业专业合作社均已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强化用水计量管理。
四、取水工程验收情况
(略) 水利厅《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验收暂行规定》(闽水〔2006〕水政26号)的有关规定,形成以下意见:
(略) 取水许可等各项报批手续齐全;取水地点、取水标的等与取水申请一致;取水计量设施安装符合有关规定,运行正常;年退水量为1.27万m3,生产废水(物)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到垅东村山坊山场。
(略) 取水许可等各项报批手续齐全;取水地点、取水标的等与取水申请一致;取水计量设施安装符合有关规定,运行正常;年退水量为0.88万m3,生产废水(物)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到涌溪村山地石。
(略) 取水许可等各项报批手续齐全;取水地点、取水标的等与取水申请一致;取水计量设施安装符合有关规定,运行正常;年退水量为0.88万m3,生产废水(物)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到涌溪村山地石。
沙县新星生猪养殖场取水许可等各项报批手续齐全;取水地点、取水标的等与取水申请一致;取水计量设施安装符合有关规定,运行正常;生产废水(物)经异位发酵床处理后,无生产废水排放。
沙县高桥丽华农业专业合作社取水许可等各项报批手续齐全;取水地点、取水标的等与取水申请一致;取水计量设施安装符合有关规定,运行正常;年退水量为1.36万m3,生产废水(物)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到高桥溪高桥村段。
五、有关要求
上述5家生猪养殖场应遵循:
1.加强水资源保护工作,加强节水和环保措施,严格控制取水量。
2.当项目取水对周边用水户或周围水环境造成影响时,公司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主动进行积极、妥善处理。
3.应制定完善意外事故预案及应对措施。
六、取水工程验收结论
同意 (略) 、 (略) 、 (略) 、沙县新星生猪养殖场、沙县高桥丽华农业专业合作社取水工程通过验收,结论为合格。
(略) 、 (略) 、 (略) 、沙县新星生猪养殖场、沙县高桥丽华农业专业合作社:
(略)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略) 水利厅《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验收暂行规定》相关规定,我局于2022年 (略) 的取水工程和设施进行视频验收,形成了《 (略) 等5家养殖业取水工程验收意见》(见附件)。经研究,基本同意验收意见,现予以印发,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取用水管理工作,建立取用水台账,做好取用水统计,按时向审批机关报送年度取水计划建议和用水总结,以及其他应当要报送的取用水情况。
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日常取水监督管理和统一调度。落实节约用水措施,严格执行经批准的年度取用水计划。维护好计量设施的正常运行,并定期检定或者核准,保证计量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三、进一步落实水资源保护各项措施,并定期对取退水水质进行监测。加强取水周边环境管理,安全警示标识应当完善。
四、请你们按取水许可管理相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向区水利局申领取水许可证,并按《 (略) 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依法缴纳水资源费。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内,单位名称或法人发生变更,以及取水权发生转让的,应及时向我局提出取水许可证变更申请。若本项目的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方式、取水用途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进行水资源论证,并重新进行取水许可申请。
附件: (略) 等5家养殖业取水工程验收意见
(略) 沙县区水利局
2022年7月20日
(略) 等5家养殖业
取水工程验收意见
根据 (略) 等5家养殖业《关于要求对 (略) 取水工程验收的请示》等5家养殖业的申请, (略)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略) 令第460号)和省水利厅《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验收暂行规定》(闽水〔2006〕水政26号)规定,我局于2022年7月19日对 (略) 等5家养殖业取水工程及设施进行了视频验收,具体意见如下:
一、取水工程概况
(略) 位于沙县区富口镇池村东罗坪,占地面积216亩,建筑面积26950m2,生猪存栏数6950头,其中母猪存栏数880头,年出栏数13900头。申请年取水量10.3万m3,年退水量为6.09万m3,生产废水(物)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到东溪池村段。
(略) 位于沙县区青州镇涌溪村石门庵山地石,占地面积18亩,建筑面积8950.9m2,生猪存栏数1000头,其中母猪存栏数125头,年出栏数2000头。申请年取水量1.5万m3,年退水量为0.88万m3,生产废水(物)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到涌溪村山地石。
(略) 位于沙县区青州镇涌溪村山竹石,占地面积19.5亩,建筑面积13007.25m2,生猪存栏数1000头,其中母猪存栏数125头,年出栏数2000头。申请年取水量1.5万m3,年退水量为0.88万m3,生产废水(物)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到涌溪村山地石。
沙县新星生猪养殖场位于沙县区凤岗街道际口村长行,占地面积7.2亩,建筑面积2778m2,生猪存栏数700头,其中母猪存栏数75头,年出栏数1400头。申请年取水量1.05万m3,生产废水(物)经异位发酵床处理后,无生产废水排放。
沙县高桥丽华农业专业合作社位于沙县区高桥镇高桥村,占地面积25亩,建筑面积7618m2,生猪存栏数1550头,其中母猪存栏数190头,年出栏数3100头。申请年取水量2.31万m3,年退水量为1.36万m3,生产废水(物)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到高桥溪高桥村段。
二、工程运行情况
(略) 取水水源为东溪,取水口位于沙县区富口镇池村石井山的山涧(坐标:东经117°44′10″,北纬26°33′33″)。项目有长3.5m,高1.2m,宽0.3m的拦水坝。用?63mm的PVC管引水至场区蓄水池,引水管长度约5.4km。取水口高程252m,厂区高程184m,自流至养殖区,养殖区内有一个长15m,宽7m,深2.6m的蓄水池,蓄水容积273m3,然后用PE管引水至各养殖区供养殖生产使用。
(略) 取水水源沙溪,取水口位于沙县区青州镇涌溪村际头的山涧(坐标:东经117°56′8″,北纬26°30′5″)。项目有一个长4m,高2.2m,宽1.6m的过滤池。用?63mm的PE管,引水管长度10.88km引水至场区。取水口高程286m,厂区高程173m,自流至养殖区蓄水池后用PE管引水至各养殖区供养殖生产使用。
(略) 取水水源为沙溪,取水口位于沙县区青州镇涌溪村际头的山涧(取水口坐标为:东经117°56′8″,北纬26°30′5″)。项目有一个长4m,高2.2m,宽1.6m的过滤池。用?63mm的PE管,引水管长度10.86km引水至场区。取水口高程286m,厂区高程173m,自流至养殖区蓄水池,厂区蓄水池长5.2m,宽4.5m,高2.5m,蓄水容积58.5m3,后用PE管引水至各养殖区供养殖生产使用(加美、鸿益共用一个取水口,一个取水沉淀过滤池,共用一根取水管)。
沙县新星生猪养殖场取水水源为西霞溪,取水口位于沙县区凤岗街道际口村长行的山涧(取水口坐标为:东经117°48′54″,北纬26°26′29″)。项目砌有一个长4.5m,宽1.2m,高1.2m的沉淀过滤池,?32mm的PE管引水至厂区。取水口高程155m,厂区高程146m,自流至养殖区,养殖区内有1个长6m,宽3.5m,高2.5m的蓄水池,蓄水容积52.5m3,然后用PVC管引水至各养殖区供养殖生产使用。
沙县高桥丽华农业专业合作社取水水源为高桥溪,取水口位于沙县区高桥镇高桥村的齐坑垅(取水口坐标为:东经117°46′29″,北纬26°33′12″)。项目用泥土垒一小土堰,用?32mm的PE管,自流至养殖区。取水口高程151m,养殖区高程139m, 引水管长度862km,山涧水自流至养殖区的蓄水池,养殖区内有一个长8m,宽6m,深3m的蓄水沉淀池,容积量约为144m3,然后用PVE管引水至各养殖区供养殖生产使用。
三、取水管理情况
(略) 、 (略) 、 (略) 、沙县新星生猪养殖场、沙县高桥丽华农业专业合作社均已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强化用水计量管理。
四、取水工程验收情况
(略) 水利厅《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验收暂行规定》(闽水〔2006〕水政26号)的有关规定,形成以下意见:
(略) 取水许可等各项报批手续齐全;取水地点、取水标的等与取水申请一致;取水计量设施安装符合有关规定,运行正常;年退水量为1.27万m3,生产废水(物)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到垅东村山坊山场。
(略) 取水许可等各项报批手续齐全;取水地点、取水标的等与取水申请一致;取水计量设施安装符合有关规定,运行正常;年退水量为0.88万m3,生产废水(物)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到涌溪村山地石。
(略) 取水许可等各项报批手续齐全;取水地点、取水标的等与取水申请一致;取水计量设施安装符合有关规定,运行正常;年退水量为0.88万m3,生产废水(物)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到涌溪村山地石。
沙县新星生猪养殖场取水许可等各项报批手续齐全;取水地点、取水标的等与取水申请一致;取水计量设施安装符合有关规定,运行正常;生产废水(物)经异位发酵床处理后,无生产废水排放。
沙县高桥丽华农业专业合作社取水许可等各项报批手续齐全;取水地点、取水标的等与取水申请一致;取水计量设施安装符合有关规定,运行正常;年退水量为1.36万m3,生产废水(物)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到高桥溪高桥村段。
五、有关要求
上述5家生猪养殖场应遵循:
1.加强水资源保护工作,加强节水和环保措施,严格控制取水量。
2.当项目取水对周边用水户或周围水环境造成影响时,公司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主动进行积极、妥善处理。
3.应制定完善意外事故预案及应对措施。
六、取水工程验收结论
同意 (略) 、 (略) 、 (略) 、沙县新星生猪养殖场、沙县高桥丽华农业专业合作社取水工程通过验收,结论为合格。
(略) 、 (略) 、 (略) 、沙县新星生猪养殖场、沙县高桥丽华农业专业合作社:
(略)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略) 水利厅《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验收暂行规定》相关规定,我局于2022年 (略) 的取水工程和设施进行视频验收,形成了《 (略) 等5家养殖业取水工程验收意见》(见附件)。经研究,基本同意验收意见,现予以印发,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取用水管理工作,建立取用水台账,做好取用水统计,按时向审批机关报送年度取水计划建议和用水总结,以及其他应当要报送的取用水情况。
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日常取水监督管理和统一调度。落实节约用水措施,严格执行经批准的年度取用水计划。维护好计量设施的正常运行,并定期检定或者核准,保证计量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三、进一步落实水资源保护各项措施,并定期对取退水水质进行监测。加强取水周边环境管理,安全警示标识应当完善。
四、请你们按取水许可管理相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向区水利局申领取水许可证,并按《 (略) 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依法缴纳水资源费。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内,单位名称或法人发生变更,以及取水权发生转让的,应及时向我局提出取水许可证变更申请。若本项目的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方式、取水用途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进行水资源论证,并重新进行取水许可申请。
附件: (略) 等5家养殖业取水工程验收意见
(略) 沙县区水利局
2022年7月20日
(略) 等5家养殖业
取水工程验收意见
根据 (略) 等5家养殖业《关于要求对 (略) 取水工程验收的请示》等5家养殖业的申请, (略)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略) 令第460号)和省水利厅《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验收暂行规定》(闽水〔2006〕水政26号)规定,我局于2022年7月19日对 (略) 等5家养殖业取水工程及设施进行了视频验收,具体意见如下:
一、取水工程概况
(略) 位于沙县区富口镇池村东罗坪,占地面积216亩,建筑面积26950m2,生猪存栏数6950头,其中母猪存栏数880头,年出栏数13900头。申请年取水量10.3万m3,年退水量为6.09万m3,生产废水(物)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到东溪池村段。
(略) 位于沙县区青州镇涌溪村石门庵山地石,占地面积18亩,建筑面积8950.9m2,生猪存栏数1000头,其中母猪存栏数125头,年出栏数2000头。申请年取水量1.5万m3,年退水量为0.88万m3,生产废水(物)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到涌溪村山地石。
(略) 位于沙县区青州镇涌溪村山竹石,占地面积19.5亩,建筑面积13007.25m2,生猪存栏数1000头,其中母猪存栏数125头,年出栏数2000头。申请年取水量1.5万m3,年退水量为0.88万m3,生产废水(物)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到涌溪村山地石。
沙县新星生猪养殖场位于沙县区凤岗街道际口村长行,占地面积7.2亩,建筑面积2778m2,生猪存栏数700头,其中母猪存栏数75头,年出栏数1400头。申请年取水量1.05万m3,生产废水(物)经异位发酵床处理后,无生产废水排放。
沙县高桥丽华农业专业合作社位于沙县区高桥镇高桥村,占地面积25亩,建筑面积7618m2,生猪存栏数1550头,其中母猪存栏数190头,年出栏数3100头。申请年取水量2.31万m3,年退水量为1.36万m3,生产废水(物)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到高桥溪高桥村段。
二、工程运行情况
(略) 取水水源为东溪,取水口位于沙县区富口镇池村石井山的山涧(坐标:东经117°44′10″,北纬26°33′33″)。项目有长3.5m,高1.2m,宽0.3m的拦水坝。用?63mm的PVC管引水至场区蓄水池,引水管长度约5.4km。取水口高程252m,厂区高程184m,自流至养殖区,养殖区内有一个长15m,宽7m,深2.6m的蓄水池,蓄水容积273m3,然后用PE管引水至各养殖区供养殖生产使用。
(略) 取水水源沙溪,取水口位于沙县区青州镇涌溪村际头的山涧(坐标:东经117°56′8″,北纬26°30′5″)。项目有一个长4m,高2.2m,宽1.6m的过滤池。用?63mm的PE管,引水管长度10.88km引水至场区。取水口高程286m,厂区高程173m,自流至养殖区蓄水池后用PE管引水至各养殖区供养殖生产使用。
(略) 取水水源为沙溪,取水口位于沙县区青州镇涌溪村际头的山涧(取水口坐标为:东经117°56′8″,北纬26°30′5″)。项目有一个长4m,高2.2m,宽1.6m的过滤池。用?63mm的PE管,引水管长度10.86km引水至场区。取水口高程286m,厂区高程173m,自流至养殖区蓄水池,厂区蓄水池长5.2m,宽4.5m,高2.5m,蓄水容积58.5m3,后用PE管引水至各养殖区供养殖生产使用(加美、鸿益共用一个取水口,一个取水沉淀过滤池,共用一根取水管)。
沙县新星生猪养殖场取水水源为西霞溪,取水口位于沙县区凤岗街道际口村长行的山涧(取水口坐标为:东经117°48′54″,北纬26°26′29″)。项目砌有一个长4.5m,宽1.2m,高1.2m的沉淀过滤池,?32mm的PE管引水至厂区。取水口高程155m,厂区高程146m,自流至养殖区,养殖区内有1个长6m,宽3.5m,高2.5m的蓄水池,蓄水容积52.5m3,然后用PVC管引水至各养殖区供养殖生产使用。
沙县高桥丽华农业专业合作社取水水源为高桥溪,取水口位于沙县区高桥镇高桥村的齐坑垅(取水口坐标为:东经117°46′29″,北纬26°33′12″)。项目用泥土垒一小土堰,用?32mm的PE管,自流至养殖区。取水口高程151m,养殖区高程139m, 引水管长度862km,山涧水自流至养殖区的蓄水池,养殖区内有一个长8m,宽6m,深3m的蓄水沉淀池,容积量约为144m3,然后用PVE管引水至各养殖区供养殖生产使用。
三、取水管理情况
(略) 、 (略) 、 (略) 、沙县新星生猪养殖场、沙县高桥丽华农业专业合作社均已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强化用水计量管理。
四、取水工程验收情况
(略) 水利厅《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验收暂行规定》(闽水〔2006〕水政26号)的有关规定,形成以下意见:
(略) 取水许可等各项报批手续齐全;取水地点、取水标的等与取水申请一致;取水计量设施安装符合有关规定,运行正常;年退水量为1.27万m3,生产废水(物)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到垅东村山坊山场。
(略) 取水许可等各项报批手续齐全;取水地点、取水标的等与取水申请一致;取水计量设施安装符合有关规定,运行正常;年退水量为0.88万m3,生产废水(物)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到涌溪村山地石。
(略) 取水许可等各项报批手续齐全;取水地点、取水标的等与取水申请一致;取水计量设施安装符合有关规定,运行正常;年退水量为0.88万m3,生产废水(物)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到涌溪村山地石。
沙县新星生猪养殖场取水许可等各项报批手续齐全;取水地点、取水标的等与取水申请一致;取水计量设施安装符合有关规定,运行正常;生产废水(物)经异位发酵床处理后,无生产废水排放。
沙县高桥丽华农业专业合作社取水许可等各项报批手续齐全;取水地点、取水标的等与取水申请一致;取水计量设施安装符合有关规定,运行正常;年退水量为1.36万m3,生产废水(物)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到高桥溪高桥村段。
五、有关要求
上述5家生猪养殖场应遵循:
1.加强水资源保护工作,加强节水和环保措施,严格控制取水量。
2.当项目取水对周边用水户或周围水环境造成影响时,公司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主动进行积极、妥善处理。
3.应制定完善意外事故预案及应对措施。
六、取水工程验收结论
同意 (略) 、 (略) 、 (略) 、沙县新星生猪养殖场、沙县高桥丽华农业专业合作社取水工程通过验收,结论为合格。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