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2023年4月1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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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2023年4月1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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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年产80万套新能源汽车配件水性电泳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绍市环越审〔2023〕5号

2023.4.19

见附件

  公告期为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7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绍市环越审〔2023〕5号 绍兴 (略) 年产80万套新能源汽车配件水性电泳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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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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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年产80万套新能源汽车配件水性电泳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绍市环越审〔2023〕5号

2023.4.19

见附件

  公告期为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7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绍市环越审〔2023〕5号 绍兴 (略) 年产80万套新能源汽车配件水性电泳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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