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元达升超纯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超高纯金属及合金研究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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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元达升超纯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超高纯金属及合金研究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修正)》( (略) 人民政府令第388号)要求,建设单位自即日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公告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概述
项目名称:浙江元达 (略) 年产5万吨超高纯金属 (略) 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浙江元达 (略)
项目选址: (略) (略) 新城XC-C05-a02地块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为45477.30m2,总建筑面积93059.05m2。项目建成后年产5万吨超高纯金属。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 名称 | 坐标 | 与厂界关系 | 保护对象 | 保护级别 | ||
UTM-X | UTM-Y | 方位 | 距离(m) | ||||
大气环境 | 规划居住用地1 | * | * | 西北 | 2606 | 居民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2018年第29号)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
规划居住用地2 | * | * | 西北 | 2087 | |||
规划居住用地3 | * | * | 西北 | 2085 | |||
规划居住用地4 | * | * | 西北 | 1753 | |||
规划居住用地5 | * | * | 西北 | 1464 | |||
规划居住用地6 | * | * | 北 | 960 | |||
规划居住用地7 | * | * | 北 | 792 | |||
规划居住用地8 | * | * | 东北 | 1414 | |||
规划居住用地9 | * | * | 西南 | 896 | |||
林家庄社区 | * | * | 西南 | 2721 | |||
临港社区 | * | * | 西南 | 1992 | |||
新桥社区 | * | * | 西南 | 3048 | |||
龙华社区 | * | * | 西南 | 3656 | |||
永安社区 | * | * | 西南 | 1736 | |||
七星社区 | * | * | 西南 | 2078 | |||
炉头社区 | * | * | 西南 | 2349 | |||
三园社区 | * | * | 西南 | 2833 | |||
中段社区 | * | * | 南 | 2070 | |||
浃底社区 | * | * | 南 | 2594 | |||
舥艚社区 | * | * | 南 | 1688 | |||
老陡门社区 | * | * | 东南 | 2065 | |||
方城浦社区 | * | * | 南 | 2525 | |||
友谊社区 | * | * | 南 | 2839 | |||
中心首府 | * | * | 西南 | 1281 | |||
龙港十四中 | * | * | 西南 | 1436 | 师生 | ||
水环境 | 附近内河 | 西南 | 804 | 内河 | GB3838-2002Ⅳ类标准 | ||
东海 | 东南 | 677 | 海域 | GB3097-1997中的四类标准 | |||
声环境 | 项目200m范围内无敏感点 | GB3096-2008 3类 | |||||
地下水环境 | 无饮用水取水点 | GB/T14848-2017 III类标准 | |||||
土壤环境 | 项目200m范围内不存在土壤环境敏感点 | GB36600-2018 第二类用地标准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水环境:项目废水为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清洗废水和喷淋废水等。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排放;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 (略) (略) 。
大气环境: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本项目废气特征污染物排放引起的环境影响可接受。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声环境:项目设备噪声经距离衰减及墙体阻隔后,东北侧和东南侧厂界的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其余各侧厂界的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同时建设单位应对项目生产设备严格落实本环评中的各项噪声防治措施,进一步减轻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确保项目厂界噪声均能达标排放。
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氯化铵结晶、布袋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一般废包装、金属渣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和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经以上处理处置后,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土壤及地下水环境:根据现状监测数据表明,土壤环境质量能满足标准限值,土壤环境具有一定的抗污染能力;地下水监测点位各项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II类标准。本项目厂区地面硬化并加强防渗措施,合理布局贮存与运输装置、事故应急装置等,划分污染防治区,根据不同污染防治区的自然防渗条件提出相应的地面防渗方案。故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环境风险:建设单位应切实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坚决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企业在做好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应急预案等环保管理工作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以得到控制,环境事故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1)废水: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政污水处理管网, (略) (略) 处理后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2)废气:本项目投料粉尘处理工艺采用集气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后排气筒引高排放。熔铸烟尘真空密闭收集后经过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排气筒引高排放,中和、电积、结晶废气氨收集后采用水喷淋进行处理,处理排气筒引高排放。
(3)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保障设备正常运行;做好隔声、减震等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废: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参照《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进行分类贮存或处置,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处理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号)的有关规定;固废的管理还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 (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国家、省市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
(5)环境风险:做好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监测设施、应急处理设施。通过以上措施保障后,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风险防范措施符合相应的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同时,项目的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中“四性五不批”的审批要求。因此,在全面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切实做到“三同时”,并在使用期内持续加强环境管理,从环保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要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或其它进一步的数据,可以致电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也可来人上门联系。项目报批前全本公示拟在建设单位网站上公示。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行政村(居)民委员会设置的信息公告栏(详见表1)。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期限:2023年4月20日~5月5日
(九)项目审批部门
审批单位: (略) 委市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联系方式:0577-*
(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以及索取相关补充信息,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或写信等方式与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
地址: (略) 瓯海区三垟街道宏地*品国际1203室
(十一)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浙江元达 (略)
联系人:周先生联系方式:159点击查看>>*9611
(十二)公告说明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当地管理机构提出。
发布单位:浙江元达 (略)
发布时间:2023年4月20日
浙江元达升超纯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超高纯金属及合金研究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修正)》( (略) 人民政府令第388号)要求,建设单位自即日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公告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概述
项目名称:浙江元达 (略) 年产5万吨超高纯金属 (略) 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浙江元达 (略)
项目选址: (略) (略) 新城XC-C05-a02地块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为45477.30m2,总建筑面积93059.05m2。项目建成后年产5万吨超高纯金属。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 名称 | 坐标 | 与厂界关系 | 保护对象 | 保护级别 | ||
UTM-X | UTM-Y | 方位 | 距离(m) | ||||
大气环境 | 规划居住用地1 | * | * | 西北 | 2606 | 居民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2018年第29号)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
规划居住用地2 | * | * | 西北 | 2087 | |||
规划居住用地3 | * | * | 西北 | 2085 | |||
规划居住用地4 | * | * | 西北 | 1753 | |||
规划居住用地5 | * | * | 西北 | 1464 | |||
规划居住用地6 | * | * | 北 | 960 | |||
规划居住用地7 | * | * | 北 | 792 | |||
规划居住用地8 | * | * | 东北 | 1414 | |||
规划居住用地9 | * | * | 西南 | 896 | |||
林家庄社区 | * | * | 西南 | 2721 | |||
临港社区 | * | * | 西南 | 1992 | |||
新桥社区 | * | * | 西南 | 3048 | |||
龙华社区 | * | * | 西南 | 3656 | |||
永安社区 | * | * | 西南 | 1736 | |||
七星社区 | * | * | 西南 | 2078 | |||
炉头社区 | * | * | 西南 | 2349 | |||
三园社区 | * | * | 西南 | 2833 | |||
中段社区 | * | * | 南 | 2070 | |||
浃底社区 | * | * | 南 | 2594 | |||
舥艚社区 | * | * | 南 | 1688 | |||
老陡门社区 | * | * | 东南 | 2065 | |||
方城浦社区 | * | * | 南 | 2525 | |||
友谊社区 | * | * | 南 | 2839 | |||
中心首府 | * | * | 西南 | 1281 | |||
龙港十四中 | * | * | 西南 | 1436 | 师生 | ||
水环境 | 附近内河 | 西南 | 804 | 内河 | GB3838-2002Ⅳ类标准 | ||
东海 | 东南 | 677 | 海域 | GB3097-1997中的四类标准 | |||
声环境 | 项目200m范围内无敏感点 | GB3096-2008 3类 | |||||
地下水环境 | 无饮用水取水点 | GB/T14848-2017 III类标准 | |||||
土壤环境 | 项目200m范围内不存在土壤环境敏感点 | GB36600-2018 第二类用地标准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水环境:项目废水为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清洗废水和喷淋废水等。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排放;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 (略) (略) 。
大气环境: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本项目废气特征污染物排放引起的环境影响可接受。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声环境:项目设备噪声经距离衰减及墙体阻隔后,东北侧和东南侧厂界的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其余各侧厂界的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同时建设单位应对项目生产设备严格落实本环评中的各项噪声防治措施,进一步减轻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确保项目厂界噪声均能达标排放。
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氯化铵结晶、布袋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一般废包装、金属渣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和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经以上处理处置后,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土壤及地下水环境:根据现状监测数据表明,土壤环境质量能满足标准限值,土壤环境具有一定的抗污染能力;地下水监测点位各项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II类标准。本项目厂区地面硬化并加强防渗措施,合理布局贮存与运输装置、事故应急装置等,划分污染防治区,根据不同污染防治区的自然防渗条件提出相应的地面防渗方案。故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环境风险:建设单位应切实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坚决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企业在做好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应急预案等环保管理工作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以得到控制,环境事故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1)废水: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政污水处理管网, (略) (略) 处理后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2)废气:本项目投料粉尘处理工艺采用集气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后排气筒引高排放。熔铸烟尘真空密闭收集后经过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排气筒引高排放,中和、电积、结晶废气氨收集后采用水喷淋进行处理,处理排气筒引高排放。
(3)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保障设备正常运行;做好隔声、减震等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废: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参照《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进行分类贮存或处置,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处理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号)的有关规定;固废的管理还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 (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国家、省市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
(5)环境风险:做好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监测设施、应急处理设施。通过以上措施保障后,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风险防范措施符合相应的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同时,项目的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中“四性五不批”的审批要求。因此,在全面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切实做到“三同时”,并在使用期内持续加强环境管理,从环保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要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或其它进一步的数据,可以致电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也可来人上门联系。项目报批前全本公示拟在建设单位网站上公示。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行政村(居)民委员会设置的信息公告栏(详见表1)。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期限:2023年4月20日~5月5日
(九)项目审批部门
审批单位: (略) 委市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联系方式:0577-*
(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以及索取相关补充信息,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或写信等方式与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
地址: (略) 瓯海区三垟街道宏地*品国际1203室
(十一)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浙江元达 (略)
联系人:周先生联系方式:159点击查看>>*9611
(十二)公告说明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当地管理机构提出。
发布单位:浙江元达 (略)
发布时间: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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