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4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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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4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 (略) 集美区诚毅大街7-1号南区4-6层

邮政编码:*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技术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铜棒、铜线生产加工工序搬迁项目

(略) 集美区杏林新源路39号

厦门厦晖 (略)

福建 (略)

该项 (略) 集美区灌口南路118号。该搬迁项目拟 (略) 集美区杏林新源路39号“厦晖杏林厂”的“铜棒、铜线生产加工工序”搬迁至“厦晖灌口厂”。本次搬迁后“铜棒、铜线生产加工工序”的设计生产规模不变,仍为:年产无铅铜棒7200吨、无铅铜线4800吨。项目新增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0万元人民币。

一、根据福建 (略) 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210-*-06-05-*)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我局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有关环境保护标准与控制要求

(一)该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城镇水质净化厂处理。

(二)根据《 (略) 环境功能区划》(第四次修订,2018年),该工程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项目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执行《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三)根据《 (略) 环境功能区划》(第四次修订,2018年),工程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 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按照国家关于固体废物处理的有关要求,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和处置,不得随意排放。

三、必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报告书测算的规模进行生产;加强各项废气收集系统和处理设施的设计、运行管理和维护,提高废气收集率,减少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各类废气处理设施的处理工艺和处理规模能够满足实际处理需要,确保废气治理设施与生产主体同步稳定运行,保证废气稳定达标排放。排气筒应满足相应的排放要求和监测采样条件。

(二)严格落实厂区雨污分流及污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内处理达标排 (略) 政污水管网纳入水质净化厂统一处理;规范排污口设置;严格落实各项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生产设备,落实各种机械设备的隔声、减振措施,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按照国家关于固体废物处理要求,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不得随意排放。按规范要求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分类暂存设施和场所,落实防渗、防漏、防淋措施,并按要求设置警示标志、标签和说明标志。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的规范管理和无害化处置措施,按特性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专门容器分类收集、贮存,建立管理台账;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接,并严格实行转移联单制度和申报登记制度。

(五)严格执行相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风险管理措施,根据本次搬迁扩建内容,修订完善全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完善应急配备,杜绝各种突发性事故引发二次污染和次生环境问题。应急预案应报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六)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岗位责任制,加强岗位培训,严格执行废气处理等环保设施的操作规程和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确保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防止事故排放和泄漏。严格执行运营期环境监测、监控计划,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

四、你司应当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治污染和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当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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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集美区诚毅大街7-1号南区4-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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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技术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铜棒、铜线生产加工工序搬迁项目

(略) 集美区杏林新源路39号

厦门厦晖 (略)

福建 (略)

该项 (略) 集美区灌口南路118号。该搬迁项目拟 (略) 集美区杏林新源路39号“厦晖杏林厂”的“铜棒、铜线生产加工工序”搬迁至“厦晖灌口厂”。本次搬迁后“铜棒、铜线生产加工工序”的设计生产规模不变,仍为:年产无铅铜棒7200吨、无铅铜线4800吨。项目新增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0万元人民币。

一、根据福建 (略) 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210-*-06-05-*)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我局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有关环境保护标准与控制要求

(一)该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城镇水质净化厂处理。

(二)根据《 (略) 环境功能区划》(第四次修订,2018年),该工程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项目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执行《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三)根据《 (略) 环境功能区划》(第四次修订,2018年),工程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 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按照国家关于固体废物处理的有关要求,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和处置,不得随意排放。

三、必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报告书测算的规模进行生产;加强各项废气收集系统和处理设施的设计、运行管理和维护,提高废气收集率,减少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各类废气处理设施的处理工艺和处理规模能够满足实际处理需要,确保废气治理设施与生产主体同步稳定运行,保证废气稳定达标排放。排气筒应满足相应的排放要求和监测采样条件。

(二)严格落实厂区雨污分流及污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内处理达标排 (略) 政污水管网纳入水质净化厂统一处理;规范排污口设置;严格落实各项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生产设备,落实各种机械设备的隔声、减振措施,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按照国家关于固体废物处理要求,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不得随意排放。按规范要求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分类暂存设施和场所,落实防渗、防漏、防淋措施,并按要求设置警示标志、标签和说明标志。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的规范管理和无害化处置措施,按特性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专门容器分类收集、贮存,建立管理台账;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接,并严格实行转移联单制度和申报登记制度。

(五)严格执行相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风险管理措施,根据本次搬迁扩建内容,修订完善全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完善应急配备,杜绝各种突发性事故引发二次污染和次生环境问题。应急预案应报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六)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岗位责任制,加强岗位培训,严格执行废气处理等环保设施的操作规程和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确保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防止事故排放和泄漏。严格执行运营期环境监测、监控计划,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

四、你司应当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治污染和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当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 (略) 集美区诚毅大街7-1号南区4-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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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技术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铜棒、铜线生产加工工序搬迁项目

(略) 集美区杏林新源路39号

厦门厦晖 (略)

福建 (略)

该项 (略) 集美区灌口南路118号。该搬迁项目拟 (略) 集美区杏林新源路39号“厦晖杏林厂”的“铜棒、铜线生产加工工序”搬迁至“厦晖灌口厂”。本次搬迁后“铜棒、铜线生产加工工序”的设计生产规模不变,仍为:年产无铅铜棒7200吨、无铅铜线4800吨。项目新增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0万元人民币。

一、根据福建 (略) 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210-*-06-05-*)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我局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有关环境保护标准与控制要求

(一)该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城镇水质净化厂处理。

(二)根据《 (略) 环境功能区划》(第四次修订,2018年),该工程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项目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执行《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三)根据《 (略) 环境功能区划》(第四次修订,2018年),工程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 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按照国家关于固体废物处理的有关要求,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和处置,不得随意排放。

三、必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报告书测算的规模进行生产;加强各项废气收集系统和处理设施的设计、运行管理和维护,提高废气收集率,减少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各类废气处理设施的处理工艺和处理规模能够满足实际处理需要,确保废气治理设施与生产主体同步稳定运行,保证废气稳定达标排放。排气筒应满足相应的排放要求和监测采样条件。

(二)严格落实厂区雨污分流及污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内处理达标排 (略) 政污水管网纳入水质净化厂统一处理;规范排污口设置;严格落实各项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生产设备,落实各种机械设备的隔声、减振措施,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按照国家关于固体废物处理要求,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不得随意排放。按规范要求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分类暂存设施和场所,落实防渗、防漏、防淋措施,并按要求设置警示标志、标签和说明标志。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的规范管理和无害化处置措施,按特性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专门容器分类收集、贮存,建立管理台账;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接,并严格实行转移联单制度和申报登记制度。

(五)严格执行相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风险管理措施,根据本次搬迁扩建内容,修订完善全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完善应急配备,杜绝各种突发性事故引发二次污染和次生环境问题。应急预案应报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六)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岗位责任制,加强岗位培训,严格执行废气处理等环保设施的操作规程和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确保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防止事故排放和泄漏。严格执行运营期环境监测、监控计划,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

四、你司应当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治污染和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当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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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集美区诚毅大街7-1号南区4-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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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技术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铜棒、铜线生产加工工序搬迁项目

(略) 集美区杏林新源路39号

厦门厦晖 (略)

福建 (略)

该项 (略) 集美区灌口南路118号。该搬迁项目拟 (略) 集美区杏林新源路39号“厦晖杏林厂”的“铜棒、铜线生产加工工序”搬迁至“厦晖灌口厂”。本次搬迁后“铜棒、铜线生产加工工序”的设计生产规模不变,仍为:年产无铅铜棒7200吨、无铅铜线4800吨。项目新增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0万元人民币。

一、根据福建 (略) 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210-*-06-05-*)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我局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有关环境保护标准与控制要求

(一)该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城镇水质净化厂处理。

(二)根据《 (略) 环境功能区划》(第四次修订,2018年),该工程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项目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执行《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三)根据《 (略) 环境功能区划》(第四次修订,2018年),工程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 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按照国家关于固体废物处理的有关要求,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和处置,不得随意排放。

三、必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报告书测算的规模进行生产;加强各项废气收集系统和处理设施的设计、运行管理和维护,提高废气收集率,减少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各类废气处理设施的处理工艺和处理规模能够满足实际处理需要,确保废气治理设施与生产主体同步稳定运行,保证废气稳定达标排放。排气筒应满足相应的排放要求和监测采样条件。

(二)严格落实厂区雨污分流及污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内处理达标排 (略) 政污水管网纳入水质净化厂统一处理;规范排污口设置;严格落实各项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生产设备,落实各种机械设备的隔声、减振措施,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按照国家关于固体废物处理要求,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不得随意排放。按规范要求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分类暂存设施和场所,落实防渗、防漏、防淋措施,并按要求设置警示标志、标签和说明标志。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的规范管理和无害化处置措施,按特性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专门容器分类收集、贮存,建立管理台账;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接,并严格实行转移联单制度和申报登记制度。

(五)严格执行相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风险管理措施,根据本次搬迁扩建内容,修订完善全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完善应急配备,杜绝各种突发性事故引发二次污染和次生环境问题。应急预案应报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六)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岗位责任制,加强岗位培训,严格执行废气处理等环保设施的操作规程和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确保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防止事故排放和泄漏。严格执行运营期环境监测、监控计划,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

四、你司应当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治污染和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当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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