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单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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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单位公示

   (略) 商务厅《关于做好 (略) 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吉商财发 [2021]17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略) 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吉财粮指[2021]345号)文件和县商务局、财政局《关于 (略) 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东商财联【2023】2号)文件要求,经过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共同对项目初审和第三方项目评审,综合评审意见,现将拟支持项目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7日。如有异议,请与东 (略) 场运行科联系(0437-*),并上报意见书。

   (略) 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单位为:

  东 (略)

  东丰县商务局

  2023年4月19日

   (略) 商务厅《关于做好 (略) 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吉商财发 [2021]17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略) 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吉财粮指[2021]345号)文件和县商务局、财政局《关于 (略) 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东商财联【2023】2号)文件要求,经过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共同对项目初审和第三方项目评审,综合评审意见,现将拟支持项目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7日。如有异议,请与东 (略) 场运行科联系(0437-*),并上报意见书。

   (略) 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单位为:

  东 (略)

  东丰县商务局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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