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塔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公开征集印章刻制单位的公告
古塔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公开征集印章刻制单位的公告
广大印章刻制单位:
(略) 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降低企业开办成本,持续优化古塔区营商环境, (略) 场主体活力, (略) 场主体获得感, (略) 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略) 推行为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首套印章服务举措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我局拟按照“普惠制”原则公开征集印章刻制单位, (略) 古塔区政务服务中心商事登记窗口新办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提供首次印章免费刻制服务,费用由我局结算。现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报名,并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选人基本要求
(一)印章刻制单位必 (略) 行政辖区内依法设立的,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其他地方依法设 (略) 行政辖区内设有分支机构的法人企业,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印章刻制《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且处于正常开业状态。
(二)印章刻制单位具有制作光敏印章的公安部防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
(三)印章刻制单位具有光敏印章生产厂家的公安部防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
(四)印章刻制单位须具备开展印章刻制服务的其他相关条件。
(五)印章刻制单位报名时,须提供“法定名称章、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样章(光敏印章)一枚,共计4枚,且应与上述检测报告一致。
二、参选人服务要求
(一)印章种类
印章种类为“法定名称章、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共计4枚),印章材质为光敏印章。新办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根据自身需要,自愿申请刻制全部4枚印章或者部分印章。
(二)质量要求
印章刻制单位必须按提供的样章制作印章,应保证印章质量,不能减少印章制作工序,严禁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凡发现成品印章与样章不符合或故意制作劣质印章的将终止合作关系,并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服务时限
新办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凭营业执照及我局出具的文书自主选择任意一家公示中与我局合作的印章刻制单位,免费刻制规定的4枚印章,印章刻制单位应保证在接到订单2小时内完成印章刻制并与企业完成交接。
(四)费用结算
印章刻制单位按报名时提供的样章品质制作印章,每套总价240元(含税、含邮费),不足240元的按照实际刻制费用结算,超出部分由企业自行支付。每季度末与我局按实结算1次。印章刻制单位不得额外收取新办企业上述印章刻制费用。
(五)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并按合同约定具体确定。
三、参选人确定方法和程序
(一)确定方法
按“普惠制”原则进行公开征集符合公告要求的印章刻制单位,名额不限。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9日—2023年4月26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古塔区营商环境建设局综合办公室(203)(地址: (略) 古塔区北京路二段一号)。
(三)报名资料:
1.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现场审查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申请单位《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现场审查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还需提供加盖鲜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现场审查原件,收加盖鲜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收授权委托书原件)
4.申请单位制作光敏印章的公安部防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报告。(现场审查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5.申请单位光敏印章生产厂家的公安部防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现场审查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6.申请单位须提供“法定名称章、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样章(光敏印章共计四枚),且应与上述检测报告一致。(现场审查样章是否与上述检测报告一致并收样章)。
7.加盖鲜章的参选承诺函。
8.加盖鲜章的报名登记表。扫描件和电子档发送至邮箱:*@*26.com。
四、参选人确定及签约
(一)本次公开征集印章刻制单位实行“普惠制”原则,名额不限。凡自愿报名参加并经我局审核符合要求的印章刻制单位,均可作为2023年度免费印章刻制服务合作单位。
(二)签约时间
我局在派驻营商局纪检组的监督下,邀请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审计局共同审核报名单位资质并确定符合条件的刻制企业,经审核符合要求的报名单位,与我局集中签订合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美悦
联系电话:0416-*
附件:
1.参选承诺函
2.报名登记表
(略) 古塔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3年4月19日
广大印章刻制单位:
(略) 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降低企业开办成本,持续优化古塔区营商环境, (略) 场主体活力, (略) 场主体获得感, (略) 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略) 推行为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首套印章服务举措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我局拟按照“普惠制”原则公开征集印章刻制单位, (略) 古塔区政务服务中心商事登记窗口新办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提供首次印章免费刻制服务,费用由我局结算。现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报名,并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选人基本要求
(一)印章刻制单位必 (略) 行政辖区内依法设立的,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其他地方依法设 (略) 行政辖区内设有分支机构的法人企业,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印章刻制《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且处于正常开业状态。
(二)印章刻制单位具有制作光敏印章的公安部防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
(三)印章刻制单位具有光敏印章生产厂家的公安部防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
(四)印章刻制单位须具备开展印章刻制服务的其他相关条件。
(五)印章刻制单位报名时,须提供“法定名称章、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样章(光敏印章)一枚,共计4枚,且应与上述检测报告一致。
二、参选人服务要求
(一)印章种类
印章种类为“法定名称章、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共计4枚),印章材质为光敏印章。新办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根据自身需要,自愿申请刻制全部4枚印章或者部分印章。
(二)质量要求
印章刻制单位必须按提供的样章制作印章,应保证印章质量,不能减少印章制作工序,严禁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凡发现成品印章与样章不符合或故意制作劣质印章的将终止合作关系,并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服务时限
新办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凭营业执照及我局出具的文书自主选择任意一家公示中与我局合作的印章刻制单位,免费刻制规定的4枚印章,印章刻制单位应保证在接到订单2小时内完成印章刻制并与企业完成交接。
(四)费用结算
印章刻制单位按报名时提供的样章品质制作印章,每套总价240元(含税、含邮费),不足240元的按照实际刻制费用结算,超出部分由企业自行支付。每季度末与我局按实结算1次。印章刻制单位不得额外收取新办企业上述印章刻制费用。
(五)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并按合同约定具体确定。
三、参选人确定方法和程序
(一)确定方法
按“普惠制”原则进行公开征集符合公告要求的印章刻制单位,名额不限。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9日—2023年4月26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古塔区营商环境建设局综合办公室(203)(地址: (略) 古塔区北京路二段一号)。
(三)报名资料:
1.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现场审查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申请单位《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现场审查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还需提供加盖鲜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现场审查原件,收加盖鲜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收授权委托书原件)
4.申请单位制作光敏印章的公安部防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报告。(现场审查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5.申请单位光敏印章生产厂家的公安部防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现场审查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6.申请单位须提供“法定名称章、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样章(光敏印章共计四枚),且应与上述检测报告一致。(现场审查样章是否与上述检测报告一致并收样章)。
7.加盖鲜章的参选承诺函。
8.加盖鲜章的报名登记表。扫描件和电子档发送至邮箱:*@*26.com。
四、参选人确定及签约
(一)本次公开征集印章刻制单位实行“普惠制”原则,名额不限。凡自愿报名参加并经我局审核符合要求的印章刻制单位,均可作为2023年度免费印章刻制服务合作单位。
(二)签约时间
我局在派驻营商局纪检组的监督下,邀请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审计局共同审核报名单位资质并确定符合条件的刻制企业,经审核符合要求的报名单位,与我局集中签订合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美悦
联系电话:0416-*
附件:
1.参选承诺函
2.报名登记表
(略) 古塔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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