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一般工业固废焚烧处置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富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一般工业固废焚烧处置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富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一般工业固废焚烧处置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光大环境能源(杭州富阳)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富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处置项目建设规模为1500t/d的生活垃圾。项目运营至今,目前公司处理生活垃圾仅为1050t/d,设备处理能力存在很大富余,而富阳区一般工业固废、市政污泥又存在处理缺口。为充分利用焚烧炉负荷,并解决一般工业固废、市政污泥处理问题,光大环境能源(杭州富阳)有限公司拟接受处理一般 (略) 政污泥进行掺烧。本技改项目的建设既可满足垃圾焚烧炉焚烧发电的需求,又能解决一般 (略) 政污泥处置难题。
本次技改后,原料设计入厂量为:生活垃圾1050t/d,一般工业固废300t/d,市政污泥150t/d。技改项目只是焚烧原料发生变化,项目焚烧所需的设备清单、环保设施、建设物均依托现有项目。
2、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 环境保护对象 | 具体敏感目标 | 方位 | 与厂界最近距离(m) | 规模人口(人)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 | ||
环境空气 | 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质量 | 富阳区渌渚镇 | 岘口村 | 岘口 | NE | 1644 | 1137 | 人群 | GB3095-2012二级 |
山亚村 | 上畈 | E | 2506 | 456 | 人群 | ||||
董湾村 | 董湾 | NE | 2562 | 1040 | 人群 | ||||
山田里 | NE | 3379 | 人群 | ||||||
高沙 | NNE | 3041 | 人群 | ||||||
莲桥村 | 莲桥 | NNE | 2578 | 885 | 人群 | ||||
谢莲 | NNE | 2449 | 人群 | ||||||
罗桥 | NNW | 1925 | 人群 | ||||||
里门 | NW | 2806 | 人群 | ||||||
桐庐县桐君街道 | 梅蓉村 | 店坞 | SE | 2446 | 3220 | 人群 | GB3095-2012一级 | ||
龚家 | SE | 2922 | 人群 | ||||||
舒坑 | SSE | 2830 | 人群 | ||||||
阆苑村 | 高山 | SW | 2544 | 300 | 人群 | GB3095-2012二级 | |||
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环境空气一类区) | S | 2446 | - | 景区 | GB3095-2012一级 | ||||
地表水 | 地面水环境质量 | 石门坎水库 | N | 980 | - | 地表水:Ⅲ类 | GB3838-2002Ⅲ类 | ||
无名水库 | N | 1260 | - | ||||||
渌渚江 | E | 3225 | - | ||||||
富春江 | S | 3342 | - | 地表水:Ⅱ类 | GB3838-2002Ⅱ类 | ||||
地下水 | 地下水环境质量 | 所在区域及周边 | 地下水:Ⅲ类 | GB/T14848-2017中的Ⅲ类 | |||||
声环境 | 声环境质量 | 项目周围200m范围内的区域 | - | - | GB3096- 2008中3类区 | ||||
土壤 | 土壤环境质量 | 厂区占地范围内和厂区占地范围外建设用地 | - | 建设用地 | 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 | ||||
厂区占地范围外农用地 | - | 农用地 | GB15618-2018 | ||||||
生态环境 | 项目所在区域植被、土壤、水保等生态环境 | / | / |
3、主要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在正常工况下,项目排放的烟气污染物对预测范围内的网格点、环境保护目标的浓度预测贡献值均可达标,在叠加本底浓度后的预测值均满足项目的功能和标准要求。
恶臭厂界影响:从预测结果可以看出,氨及硫化氢预测最大值均能够满足厂界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没有出现超标现象。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其他纳管排入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边水环境无不利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各主要噪声源在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外排噪声较小,对周围环境无不利影响。
(4)固废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可得到安全有效的处理处置,对区域环境无不利影响。
(5)环境风险
根据事故预测及评价结果,本项目在保证设备质量及人员管理和操作水平的情况下,事故风险水平可控。
4、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表2 污染治理措施清单
防治项目类别 | 防治措施 | 预期效果 | |
水污染 | 生产废水 | 垃圾渗滤液经预处理达标后,厂区内回用;其他生产废水尽可能在厂区内回用,不能回用部分外排纳管 | 满足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 |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及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再去渗滤液处理站处理 | ||
大气污染 | 恶臭 | (1)厂内垃圾运坡道道实施封闭; (2)在卸料大厅进口处设置空气幕; (3)垃圾卸料、垃圾输送系统及垃圾贮存池等采用密闭设计,垃圾贮存池和垃圾输送系统采用微负压运行方式,垃圾渗滤液处理构筑物加盖密封处理,臭气通焚烧炉焚烧处置;项目垃圾库房配套备用除臭装置。 | 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建标准 |
焚烧烟气 | 配备SNCR 脱硝装置+旋转喷雾半干法脱硫(酸)装置+干法喷射装置 +活性炭喷射吸附+布袋除尘器+SCR 脱硝装置+湿法脱酸装置+GGH;采用 DCS 中央控制系统,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确保焚烧炉炉内燃烧状态设计要求;设置永久采样孔和监测用平台 | 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欧盟标准及项目设计标准 | |
粉尘 | 在活性炭粉仓、飞灰库安装布袋除尘器 | 满足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 新污染源颗粒物二级标准限值 | |
固体废物 | 固废 | (1)炉渣外委进行资源化综合利用; (2)产生的飞灰送至厂外水洗除氯后水泥窑协同处置。 (3)生活垃圾、污水预处理污泥、除臭系统废活性炭回炉焚烧; (4)废滤袋、废催化剂、废矿物油、实验室废物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厂内按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用于临时存放废滤袋、废机油、废催化剂、实验室废物等危险固废。 | 各类固废均能妥善落实分类处置途径 |
噪声 | 生产设备等 | 合理布局,设备选用低噪声、低能耗的先进设备,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证其处于正常工况,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而产生高噪声现象 |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排放限值要求 |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富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一般工业固废焚烧处置技术改造项目 (略) 富阳区渌渚镇阆坞村俞家108号。经环评分析认为:项目选址符合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符合“三线一单”准入要求;日常营运过程中污染物经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所排污染物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造成的环境影响能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用地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等要求。经上述分析,本环评认为,本项目在该址建设,从环保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6、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光大环境能源(杭州富阳)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工 联系电话:0571-*
7、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浙江 (略)
地址: (略) 西湖区智汇众创中心1号楼402室
单位电话:0571-*
8、环保部门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
地址: (略) 富阳区行政服务中心( (略) 富阳区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三楼社会事务综合受理区K1窗口 联系电话:0571-*
9、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0、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建设单位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环评单位、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3年4月19日~2023年5月4日(10个工作日)。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光大环境能源(杭州富阳)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9日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富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一般工业固废焚烧处置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光大环境能源(杭州富阳)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富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处置项目建设规模为1500t/d的生活垃圾。项目运营至今,目前公司处理生活垃圾仅为1050t/d,设备处理能力存在很大富余,而富阳区一般工业固废、市政污泥又存在处理缺口。为充分利用焚烧炉负荷,并解决一般工业固废、市政污泥处理问题,光大环境能源(杭州富阳)有限公司拟接受处理一般 (略) 政污泥进行掺烧。本技改项目的建设既可满足垃圾焚烧炉焚烧发电的需求,又能解决一般 (略) 政污泥处置难题。
本次技改后,原料设计入厂量为:生活垃圾1050t/d,一般工业固废300t/d,市政污泥150t/d。技改项目只是焚烧原料发生变化,项目焚烧所需的设备清单、环保设施、建设物均依托现有项目。
2、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 环境保护对象 | 具体敏感目标 | 方位 | 与厂界最近距离(m) | 规模人口(人)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 | ||
环境空气 | 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质量 | 富阳区渌渚镇 | 岘口村 | 岘口 | NE | 1644 | 1137 | 人群 | GB3095-2012二级 |
山亚村 | 上畈 | E | 2506 | 456 | 人群 | ||||
董湾村 | 董湾 | NE | 2562 | 1040 | 人群 | ||||
山田里 | NE | 3379 | 人群 | ||||||
高沙 | NNE | 3041 | 人群 | ||||||
莲桥村 | 莲桥 | NNE | 2578 | 885 | 人群 | ||||
谢莲 | NNE | 2449 | 人群 | ||||||
罗桥 | NNW | 1925 | 人群 | ||||||
里门 | NW | 2806 | 人群 | ||||||
桐庐县桐君街道 | 梅蓉村 | 店坞 | SE | 2446 | 3220 | 人群 | GB3095-2012一级 | ||
龚家 | SE | 2922 | 人群 | ||||||
舒坑 | SSE | 2830 | 人群 | ||||||
阆苑村 | 高山 | SW | 2544 | 300 | 人群 | GB3095-2012二级 | |||
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环境空气一类区) | S | 2446 | - | 景区 | GB3095-2012一级 | ||||
地表水 | 地面水环境质量 | 石门坎水库 | N | 980 | - | 地表水:Ⅲ类 | GB3838-2002Ⅲ类 | ||
无名水库 | N | 1260 | - | ||||||
渌渚江 | E | 3225 | - | ||||||
富春江 | S | 3342 | - | 地表水:Ⅱ类 | GB3838-2002Ⅱ类 | ||||
地下水 | 地下水环境质量 | 所在区域及周边 | 地下水:Ⅲ类 | GB/T14848-2017中的Ⅲ类 | |||||
声环境 | 声环境质量 | 项目周围200m范围内的区域 | - | - | GB3096- 2008中3类区 | ||||
土壤 | 土壤环境质量 | 厂区占地范围内和厂区占地范围外建设用地 | - | 建设用地 | 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 | ||||
厂区占地范围外农用地 | - | 农用地 | GB15618-2018 | ||||||
生态环境 | 项目所在区域植被、土壤、水保等生态环境 | / | / |
3、主要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在正常工况下,项目排放的烟气污染物对预测范围内的网格点、环境保护目标的浓度预测贡献值均可达标,在叠加本底浓度后的预测值均满足项目的功能和标准要求。
恶臭厂界影响:从预测结果可以看出,氨及硫化氢预测最大值均能够满足厂界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没有出现超标现象。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其他纳管排入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边水环境无不利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各主要噪声源在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外排噪声较小,对周围环境无不利影响。
(4)固废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可得到安全有效的处理处置,对区域环境无不利影响。
(5)环境风险
根据事故预测及评价结果,本项目在保证设备质量及人员管理和操作水平的情况下,事故风险水平可控。
4、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表2 污染治理措施清单
防治项目类别 | 防治措施 | 预期效果 | |
水污染 | 生产废水 | 垃圾渗滤液经预处理达标后,厂区内回用;其他生产废水尽可能在厂区内回用,不能回用部分外排纳管 | 满足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 |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及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再去渗滤液处理站处理 | ||
大气污染 | 恶臭 | (1)厂内垃圾运坡道道实施封闭; (2)在卸料大厅进口处设置空气幕; (3)垃圾卸料、垃圾输送系统及垃圾贮存池等采用密闭设计,垃圾贮存池和垃圾输送系统采用微负压运行方式,垃圾渗滤液处理构筑物加盖密封处理,臭气通焚烧炉焚烧处置;项目垃圾库房配套备用除臭装置。 | 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建标准 |
焚烧烟气 | 配备SNCR 脱硝装置+旋转喷雾半干法脱硫(酸)装置+干法喷射装置 +活性炭喷射吸附+布袋除尘器+SCR 脱硝装置+湿法脱酸装置+GGH;采用 DCS 中央控制系统,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确保焚烧炉炉内燃烧状态设计要求;设置永久采样孔和监测用平台 | 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欧盟标准及项目设计标准 | |
粉尘 | 在活性炭粉仓、飞灰库安装布袋除尘器 | 满足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 新污染源颗粒物二级标准限值 | |
固体废物 | 固废 | (1)炉渣外委进行资源化综合利用; (2)产生的飞灰送至厂外水洗除氯后水泥窑协同处置。 (3)生活垃圾、污水预处理污泥、除臭系统废活性炭回炉焚烧; (4)废滤袋、废催化剂、废矿物油、实验室废物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厂内按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用于临时存放废滤袋、废机油、废催化剂、实验室废物等危险固废。 | 各类固废均能妥善落实分类处置途径 |
噪声 | 生产设备等 | 合理布局,设备选用低噪声、低能耗的先进设备,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证其处于正常工况,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而产生高噪声现象 |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排放限值要求 |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富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一般工业固废焚烧处置技术改造项目 (略) 富阳区渌渚镇阆坞村俞家108号。经环评分析认为:项目选址符合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符合“三线一单”准入要求;日常营运过程中污染物经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所排污染物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造成的环境影响能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用地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等要求。经上述分析,本环评认为,本项目在该址建设,从环保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6、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光大环境能源(杭州富阳)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工 联系电话:0571-*
7、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浙江 (略)
地址: (略) 西湖区智汇众创中心1号楼402室
单位电话:0571-*
8、环保部门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
地址: (略) 富阳区行政服务中心( (略) 富阳区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三楼社会事务综合受理区K1窗口 联系电话:0571-*
9、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0、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建设单位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环评单位、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3年4月19日~2023年5月4日(10个工作日)。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光大环境能源(杭州富阳)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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