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禄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拟审查公示
楚雄州禄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拟审查公示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4月1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8-*、0878-*(州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传 真:0878-*
通讯地址: (略) 永安路696号楚雄州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14号环保部门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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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略) 和平镇石门 | 禄丰海创环境 (略) | 云南博曦 (略) | 建设1×300t/d生活垃圾机械炉排炉+1×6MW汽轮发电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日处理生活垃圾量300t/d,年处理生活垃圾10.95万t/a年最大发电量6376×104kWh/a,年最大上网电量为5228.32×104kWh/a。 | 1、大气防治措施 (1)焚烧炉烟气净化采用“3T+E”焚烧工艺+SNCR 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的处理工艺,设计脱硝效率≥50%、脱硫效率≥90%、氯化氢去除效率≥95%、除尘效率≥99.8%、二噁英去除效率≥98%,经净化处理后的尾气经1根60m排气筒排放; (2)设置2套活性炭除臭系统,活性炭除臭装置净化效率为90%以上,停炉检修有组织恶臭废气经过活性炭除臭装置吸附过滤达标后共用1根25m排气筒排至大气; (3)无组织粉尘。消石灰仓、飞灰仓、活性炭仓、水泥仓仓顶设置布袋除尘,除尘效率99.8%,经除尘后外排至厂房,再由厂房无组织排放; (4)无组织恶臭废气。垃圾池和渗滤液处理站内为密闭式并保持负压。在焚烧炉正常运行时,垃圾坑臭气和渗滤液处理站区域所产生的臭气以及UASB厌氧反应器沼气引入焚烧炉内焚烧处理。焚烧炉停炉时,开启电动阀门及除臭风机,废气经收集后送至活性炭除臭装置集中处理,渗滤液处理站的臭气;通过引风机引入垃圾坑内,再通过垃圾坑内除臭风机引入活性炭处理系统处理。渗滤液处理站UASB厌氧反应器设置火炬燃烧系统,火炬排放高度6m,内径0.5m,焚烧炉停炉检修或故障状态时,渗滤处理站UASB厌氧反应器沼气通过管道进入火炬燃烧系统燃烧处置。 2、水污染控制措施 (1)项目设置1套120m3/d的渗滤液处理站,用于处理渗滤液、冲洗废水以及少量办公生活废水,厂区渗滤液收集池内废水经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后,再生液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限值后,回用于冷却循环系统,浓缩液全部回用于烟气净化系统石灰浆制备,预留入炉焚烧口。 (2)项目设置1套旁滤水系统及1套电化学处理装置,化水车间、锅炉及冷却塔系统(旁滤及电化学装置排污)排污全部回用于炉渣冷却用水及车间冲洗水;少量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渗滤液处理站配套的调节池内,与渗滤液一同进入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回用。 (3)设置容积为35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全部收集后分批次泵入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4)依据厂区可能发生渗漏的区域的污染物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结合厂区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对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设置3口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对监测井的水质进行取样监测,当厂区监控井的污染物浓度异常增高,则立即查找原因,将厂内垃圾和废水清除并检查防渗系统,进行及时抢修,将监测井内的废水采取地下水抽出到项目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置,同时建设防渗墙或防渗帷幕等措施阻止污染物继续扩散,可确保地下水污染降低到最小,通过及时监测、补救,可防止扩散,降低对地下水下游区域的影响。 3、噪声控制措施 1、对于生产过程中的高噪声设备,合理的安排设备摆放的位置; 2、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对设备进行基础减震; 3、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严守操作规范,使设备时常处于良好运作状态,避免产生非正常运行噪声; 4、加强厂区植被、绿化,可以有效降低噪声的传播,同时也能起到美化厂区的作用。 (1)项目产生的炉渣由水冷捞渣机送到渣池,在渣池内暂存后,外售泸西 (略) 作为生产原料综合利用。 (2)项目产生的飞灰采用“飞灰+水泥+水+螯合剂”的稳定化方法处理。飞灰固化物在厂内每批次检测,检测合格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划定区域堆存,对于检测不合格的飞灰固化物返回固化车间内重新固化。 (3)渗滤液处理站污泥的污泥经脱水后回炉焚烧处理。 (4)项目料仓仓顶布袋除尘器收尘灰收集后返回相应料仓储存。飞灰仓收尘灰经收集后与飞灰共同处置。 (5)电除垢沉积物收集后与炉渣一同处置。 (6)膜组块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入炉焚烧。 (7)废矿物油为危险废物,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收集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8)烟气处理除尘器及飞灰仓除尘器废布袋沾有飞灰、重金属等属于危险废物,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收集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水泥仓、活性炭仓及水泥仓废布袋属于一般固废,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利用。 (9)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和更换下来的废活性炭送至厂区内焚烧处理。 (10)建设1间的危废暂存间,中转周期约6~12个月,危废暂存间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有关要求。 5、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1)源头控制措施:选用合格的生产原料,从源头上控制土壤污染物的产生。 (2)末端控制措施:焚烧炉采用“3T+E”焚烧工艺+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干法喷射+布袋除尘”的组合工艺,处理后尾气经60m排气筒排放,减少焚烧炉废气中的污染物排放。 (3)污染监控体系:实施覆盖生产区的土壤污染监控系统,及时发现污染、及时控制。 (4)应急响应措施:一旦发现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土壤,并使污染的到治理。 (5)绿化措施:建议合理利用项目区的空余空间,加强项目区的绿化。 1、拟建项目位于拟建项目位于 (略) 和平镇石门。项目区周围未发现国家保护的珍稀野生动植物,项目的建设对动植物资源影响不大。 2、根据预测结果分析,生产过程中排放的粉尘、SO2、NO2、Pb最大落地浓度均低于《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HJ/T332-2006)限值要求。项目排放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的山地植被、农作物影响轻微。 3、根据预测,本项目在整个服务期年限内二噁英、镉、砷、铅、汞贡献值较低,在叠加背景值后二噁英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在叠加背景值后镉、砷、铅、汞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风险筛选值同时也能满足《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HJ/T 332-2006)中表1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指标限值。因此对周边土壤的影响较小。 项目运营期充分考虑了厂区内的绿化,来恢复和补偿项目所在地的生态环境,厂区空闲地块种植花草树木,植被主要为草地、灌木及少许乔木等,项目绿化实施后,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的恢复和补偿,运营期生态治理措施可行。 7、环境监测 提出了施工期及试运行期的环境监测及要求。 8、公众参与情况 首次信息公开和征求意见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为了让周边村民对项目建成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进行进一步的了解,联合社会稳定性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及环评编制单位进行了座谈会,同时向项目周边村民及社会团体共发放公众意见表,各参会人员代表均同意项目建设。根据问卷调查的结果,被调查的团体及个人均无反对意见,同意项目建设。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 (略) 政法委进行了备案。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4月1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8-*、0878-*(州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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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永安路696号楚雄州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14号环保部门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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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略) 和平镇石门 | 禄丰海创环境 (略) | 云南博曦 (略) | 建设1×300t/d生活垃圾机械炉排炉+1×6MW汽轮发电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日处理生活垃圾量300t/d,年处理生活垃圾10.95万t/a年最大发电量6376×104kWh/a,年最大上网电量为5228.32×104kWh/a。 | 1、大气防治措施 (1)焚烧炉烟气净化采用“3T+E”焚烧工艺+SNCR 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的处理工艺,设计脱硝效率≥50%、脱硫效率≥90%、氯化氢去除效率≥95%、除尘效率≥99.8%、二噁英去除效率≥98%,经净化处理后的尾气经1根60m排气筒排放; (2)设置2套活性炭除臭系统,活性炭除臭装置净化效率为90%以上,停炉检修有组织恶臭废气经过活性炭除臭装置吸附过滤达标后共用1根25m排气筒排至大气; (3)无组织粉尘。消石灰仓、飞灰仓、活性炭仓、水泥仓仓顶设置布袋除尘,除尘效率99.8%,经除尘后外排至厂房,再由厂房无组织排放; (4)无组织恶臭废气。垃圾池和渗滤液处理站内为密闭式并保持负压。在焚烧炉正常运行时,垃圾坑臭气和渗滤液处理站区域所产生的臭气以及UASB厌氧反应器沼气引入焚烧炉内焚烧处理。焚烧炉停炉时,开启电动阀门及除臭风机,废气经收集后送至活性炭除臭装置集中处理,渗滤液处理站的臭气;通过引风机引入垃圾坑内,再通过垃圾坑内除臭风机引入活性炭处理系统处理。渗滤液处理站UASB厌氧反应器设置火炬燃烧系统,火炬排放高度6m,内径0.5m,焚烧炉停炉检修或故障状态时,渗滤处理站UASB厌氧反应器沼气通过管道进入火炬燃烧系统燃烧处置。 2、水污染控制措施 (1)项目设置1套120m3/d的渗滤液处理站,用于处理渗滤液、冲洗废水以及少量办公生活废水,厂区渗滤液收集池内废水经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后,再生液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限值后,回用于冷却循环系统,浓缩液全部回用于烟气净化系统石灰浆制备,预留入炉焚烧口。 (2)项目设置1套旁滤水系统及1套电化学处理装置,化水车间、锅炉及冷却塔系统(旁滤及电化学装置排污)排污全部回用于炉渣冷却用水及车间冲洗水;少量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渗滤液处理站配套的调节池内,与渗滤液一同进入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回用。 (3)设置容积为35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全部收集后分批次泵入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4)依据厂区可能发生渗漏的区域的污染物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结合厂区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对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设置3口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对监测井的水质进行取样监测,当厂区监控井的污染物浓度异常增高,则立即查找原因,将厂内垃圾和废水清除并检查防渗系统,进行及时抢修,将监测井内的废水采取地下水抽出到项目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置,同时建设防渗墙或防渗帷幕等措施阻止污染物继续扩散,可确保地下水污染降低到最小,通过及时监测、补救,可防止扩散,降低对地下水下游区域的影响。 3、噪声控制措施 1、对于生产过程中的高噪声设备,合理的安排设备摆放的位置; 2、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对设备进行基础减震; 3、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严守操作规范,使设备时常处于良好运作状态,避免产生非正常运行噪声; 4、加强厂区植被、绿化,可以有效降低噪声的传播,同时也能起到美化厂区的作用。 (1)项目产生的炉渣由水冷捞渣机送到渣池,在渣池内暂存后,外售泸西 (略) 作为生产原料综合利用。 (2)项目产生的飞灰采用“飞灰+水泥+水+螯合剂”的稳定化方法处理。飞灰固化物在厂内每批次检测,检测合格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划定区域堆存,对于检测不合格的飞灰固化物返回固化车间内重新固化。 (3)渗滤液处理站污泥的污泥经脱水后回炉焚烧处理。 (4)项目料仓仓顶布袋除尘器收尘灰收集后返回相应料仓储存。飞灰仓收尘灰经收集后与飞灰共同处置。 (5)电除垢沉积物收集后与炉渣一同处置。 (6)膜组块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入炉焚烧。 (7)废矿物油为危险废物,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收集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8)烟气处理除尘器及飞灰仓除尘器废布袋沾有飞灰、重金属等属于危险废物,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收集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水泥仓、活性炭仓及水泥仓废布袋属于一般固废,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利用。 (9)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和更换下来的废活性炭送至厂区内焚烧处理。 (10)建设1间的危废暂存间,中转周期约6~12个月,危废暂存间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有关要求。 5、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1)源头控制措施:选用合格的生产原料,从源头上控制土壤污染物的产生。 (2)末端控制措施:焚烧炉采用“3T+E”焚烧工艺+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干法喷射+布袋除尘”的组合工艺,处理后尾气经60m排气筒排放,减少焚烧炉废气中的污染物排放。 (3)污染监控体系:实施覆盖生产区的土壤污染监控系统,及时发现污染、及时控制。 (4)应急响应措施:一旦发现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土壤,并使污染的到治理。 (5)绿化措施:建议合理利用项目区的空余空间,加强项目区的绿化。 1、拟建项目位于拟建项目位于 (略) 和平镇石门。项目区周围未发现国家保护的珍稀野生动植物,项目的建设对动植物资源影响不大。 2、根据预测结果分析,生产过程中排放的粉尘、SO2、NO2、Pb最大落地浓度均低于《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HJ/T332-2006)限值要求。项目排放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的山地植被、农作物影响轻微。 3、根据预测,本项目在整个服务期年限内二噁英、镉、砷、铅、汞贡献值较低,在叠加背景值后二噁英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在叠加背景值后镉、砷、铅、汞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风险筛选值同时也能满足《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HJ/T 332-2006)中表1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指标限值。因此对周边土壤的影响较小。 项目运营期充分考虑了厂区内的绿化,来恢复和补偿项目所在地的生态环境,厂区空闲地块种植花草树木,植被主要为草地、灌木及少许乔木等,项目绿化实施后,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的恢复和补偿,运营期生态治理措施可行。 7、环境监测 提出了施工期及试运行期的环境监测及要求。 8、公众参与情况 首次信息公开和征求意见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为了让周边村民对项目建成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进行进一步的了解,联合社会稳定性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及环评编制单位进行了座谈会,同时向项目周边村民及社会团体共发放公众意见表,各参会人员代表均同意项目建设。根据问卷调查的结果,被调查的团体及个人均无反对意见,同意项目建设。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 (略) 政法委进行了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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