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4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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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4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3年 4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服务股。公示期为2023年 4月 19日-2023年4 月21日。

  电话:0379-*传真:0379-*通讯地址:嵩县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嵩县靳村河(南河)、斜纹河小流域“两清一护”综合治理工程 嵩县黄庄乡南河段桩号7+300m至南河入北汝河河口处 洛阳手绘 (略) 河南松青环保 (略) 该项目属于河道治理项目,治理范围为嵩县黄庄乡南河段桩号7+300m至南河入北汝河河口处,通过对河道的综合整治,着力解决河道行洪不畅,堤防岸坡不稳等问题,切实提升河道行洪能力,建成比较完善的小流域防灾减灾体系。治理总河长7.549km,治理内容包括河道清障、清淤疏浚、新建堤防、新建格宾护岸、游园等工程。项目总投资2132.3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0 万元。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 (略) 2022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管理要求,施工场地周边设置3米高的硬质围挡,施工期运输通道和物料堆场地面铺设石料,物料堆放区域专人洒水和清扫,施工期应对物料、土方等进行遮盖,装载土料时,湿法作业;对运输物料车辆进行密闭或遮盖,防止物料沿途丟撒;配备洒水车,每天对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设置车辆清洗设施,防止车辆带泥土出场。

  2、落实废水治理措施。清淤施工河段下游100处设置防泥幕帘,拦截悬浮泥沙;车辆冲洗废水经车辆冲洗装置及配套隔油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人员洗漱废水经废水收集池收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定期清掏肥田;淤泥堆放场内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改进施工技术,选用低噪声的设备;敏感点距离较近的施工区域设置围档隔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点至次日6:00点禁止施工;运输车辆通过敏感点时应采取减速慢行、禁止呜笛等措施,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4、落实固废治理措施。河道清障时清理的砂石堆放在砂石暂存场,地面铺垫碎石,周围设雨水导流沟,砂石由政府统一调配;建筑垃 (略) 政指定地点处置,废钢板、废钢筋、废木料等废料分类回收,集中处理;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

  5、水土、生态保护及恢复。严格按照设计图施工,临时堆土场和淤泥临时堆场设置围堰、导流渠等水保设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拆除临时占地建、构筑物,撒播草籽、种植树木等,及时恢复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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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3年 4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服务股。公示期为2023年 4月 19日-2023年4 月21日。

  电话:0379-*传真:0379-*通讯地址:嵩县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嵩县靳村河(南河)、斜纹河小流域“两清一护”综合治理工程 嵩县黄庄乡南河段桩号7+300m至南河入北汝河河口处 洛阳手绘 (略) 河南松青环保 (略) 该项目属于河道治理项目,治理范围为嵩县黄庄乡南河段桩号7+300m至南河入北汝河河口处,通过对河道的综合整治,着力解决河道行洪不畅,堤防岸坡不稳等问题,切实提升河道行洪能力,建成比较完善的小流域防灾减灾体系。治理总河长7.549km,治理内容包括河道清障、清淤疏浚、新建堤防、新建格宾护岸、游园等工程。项目总投资2132.3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0 万元。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 (略) 2022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管理要求,施工场地周边设置3米高的硬质围挡,施工期运输通道和物料堆场地面铺设石料,物料堆放区域专人洒水和清扫,施工期应对物料、土方等进行遮盖,装载土料时,湿法作业;对运输物料车辆进行密闭或遮盖,防止物料沿途丟撒;配备洒水车,每天对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设置车辆清洗设施,防止车辆带泥土出场。

  2、落实废水治理措施。清淤施工河段下游100处设置防泥幕帘,拦截悬浮泥沙;车辆冲洗废水经车辆冲洗装置及配套隔油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人员洗漱废水经废水收集池收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定期清掏肥田;淤泥堆放场内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改进施工技术,选用低噪声的设备;敏感点距离较近的施工区域设置围档隔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点至次日6:00点禁止施工;运输车辆通过敏感点时应采取减速慢行、禁止呜笛等措施,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4、落实固废治理措施。河道清障时清理的砂石堆放在砂石暂存场,地面铺垫碎石,周围设雨水导流沟,砂石由政府统一调配;建筑垃 (略) 政指定地点处置,废钢板、废钢筋、废木料等废料分类回收,集中处理;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

  5、水土、生态保护及恢复。严格按照设计图施工,临时堆土场和淤泥临时堆场设置围堰、导流渠等水保设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拆除临时占地建、构筑物,撒播草籽、种植树木等,及时恢复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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