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依安县20万千瓦绿电产业示范园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依安县20万千瓦绿电产业示范园风电项目
关于对依安县20万千瓦绿电产业示范园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依安县20万千瓦绿电产业示范园风电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4月19日我局拟对依安县20万千瓦绿电产业示范园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龙沙区卜奎南大街571号
电话:0452-*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批复意见 |
1 | 依安县20万千瓦绿电产业示范园风电项目 | 依安县西北区域 | 依安 (略) | 黑龙江 (略) |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点位于依安县西北区。工程装机容量为200MW,采用40台单机容量为5MW、叶轮直径191m、轮毂高度140m的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安装40台容量为5500kVA箱式变电站,变比为35/1.14kV,以8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220kv依安变,同步配套建设储能配比不低于10%、2小时的储能设施。220kv依安变不在本项目评价范围内。风场年上网电量为64593.3万kW·h。等效满负荷小时数3229.666h,容量系数0.369。项目总投资*.14万元,环保投资315万元。 | (一)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期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生活污水设置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堆肥。施工废水经集中收集后沉淀处理,废水用于洒水抑尘。施工结束后临时防渗旱厕进行卫生填埋处理,用石灰消毒后覆土平整。施工期产生的污水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施工扬尘。通过采取科学管理、洒水降尘、加强对车辆的管理等措施,施工期扬尘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对高噪声设备封闭使用、选择合理的运输路径以及加强对施工车辆管理等措施。根据预测厂界昼间120m处,夜间300m处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要求(GB12523-2011)(昼间≤70dB(A),夜间≤55dB(A))。营运期: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风机进行维护和检修,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ZTX23、ZTX39风电机组防护距离边界距环境保护目标最近处设置噪声监测点,定期进行噪声监测等措施。设置以风机外500m为噪声保护距离,防护距离外应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期废弃建筑材料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能够回收利用的售于废物回收企业,其他的砖瓦石块、废弃的水泥等运往附近村庄修筑道路。生活垃圾采取集中收集后,由市政部门清运。营运期:废含油抹布、含油劳保用品、 (略) 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储能电池(磷酸铁锂电池)由厂家统一进行更换,更换下来的废储能电池由厂家直接回收,不在场内储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废液压油、废机油、废变压器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依托220kv依安变内危险废物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经排油管进入事故油池,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五)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目涉及的主要环境风险危害物质为变压器油,风险事故风险类型为泄漏,但只要项目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生产、操作,发生危害事故的几率是很小的。一旦发生事故时如能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和要求,采取紧急的工程应急措施和社会应急措施,事故产生的影响是可以控制的。 | 报告表无需公参 | 同意 |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19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4月19日我局拟对依安县20万千瓦绿电产业示范园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龙沙区卜奎南大街571号
电话: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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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批复意见 |
1 | 依安县20万千瓦绿电产业示范园风电项目 | 依安县西北区域 | 依安 (略) | 黑龙江 (略) |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点位于依安县西北区。工程装机容量为200MW,采用40台单机容量为5MW、叶轮直径191m、轮毂高度140m的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安装40台容量为5500kVA箱式变电站,变比为35/1.14kV,以8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220kv依安变,同步配套建设储能配比不低于10%、2小时的储能设施。220kv依安变不在本项目评价范围内。风场年上网电量为64593.3万kW·h。等效满负荷小时数3229.666h,容量系数0.369。项目总投资*.14万元,环保投资315万元。 | (一)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期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生活污水设置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堆肥。施工废水经集中收集后沉淀处理,废水用于洒水抑尘。施工结束后临时防渗旱厕进行卫生填埋处理,用石灰消毒后覆土平整。施工期产生的污水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施工扬尘。通过采取科学管理、洒水降尘、加强对车辆的管理等措施,施工期扬尘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对高噪声设备封闭使用、选择合理的运输路径以及加强对施工车辆管理等措施。根据预测厂界昼间120m处,夜间300m处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要求(GB12523-2011)(昼间≤70dB(A),夜间≤55dB(A))。营运期: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风机进行维护和检修,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ZTX23、ZTX39风电机组防护距离边界距环境保护目标最近处设置噪声监测点,定期进行噪声监测等措施。设置以风机外500m为噪声保护距离,防护距离外应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期废弃建筑材料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能够回收利用的售于废物回收企业,其他的砖瓦石块、废弃的水泥等运往附近村庄修筑道路。生活垃圾采取集中收集后,由市政部门清运。营运期:废含油抹布、含油劳保用品、 (略) 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储能电池(磷酸铁锂电池)由厂家统一进行更换,更换下来的废储能电池由厂家直接回收,不在场内储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废液压油、废机油、废变压器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依托220kv依安变内危险废物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经排油管进入事故油池,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五)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目涉及的主要环境风险危害物质为变压器油,风险事故风险类型为泄漏,但只要项目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生产、操作,发生危害事故的几率是很小的。一旦发生事故时如能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和要求,采取紧急的工程应急措施和社会应急措施,事故产生的影响是可以控制的。 | 报告表无需公参 | 同意 |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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