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马边彝族自治县劳动园区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污水处理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马边彝族自治县劳动园区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污水处理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8日-2023年4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传真:0833-*
地址: (略) 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1816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马边彝族自治县劳动园区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污水处理建设工程
(二)建设地点:马边彝族自治县劳动镇先锋村,马边新型材料特色工业集中内(经度103.*°,纬度29.*°)
(三)建设单位:马边彝族自治县劳动园区和企业服务中心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略) (略)
(五)项目概况:建设设计处理规模1000m3/d的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格栅及调节池+水解酸化+A2/O接触氧化+絮凝沉淀+反硝化+臭氧催化氧化(备用)+活性炭吸附(备用)+紫外线消毒”,服务范围为马边新型材料特色工业集中区的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集中区周边先锋村1、2组农户生活污水。配套建设污泥浓缩脱水间、危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生物除臭、综合用房、供水供电等设施;建设厂外污水管网工程4.778km。项目出厂废水达《 (略) 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表1中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标准(COD≤40 mg/L,氨氮≤3 mg/L,总磷≤0.5mg/L),经尾水管道排入马边河。
项目估算投资2896.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97万元,占总投资的17.16%。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营运期污染物产生、治理措施及排放情况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及污泥处理散发的恶臭。
恶臭治理措施:
项目进水区(格栅及调节池)机械设备采用全封闭的形式,并预留臭气收集口,连接臭气收集管路;水解酸化为一体化封闭设备、A2/O生化池厌氧段及缺氧段、事故池及储泥池采用密封加盖并设置气体捕集口,连接臭气收集管路;浓缩脱水机房的污泥浓缩脱水机上方加集气罩,将臭气抽吸至臭气收集管路。以上收集的臭气全部进入生物滤池除臭系统进行处理,对H2S、NH3等恶臭气体的去除率达90%以上。经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一根15m高的废气排气筒排放。
此外,本环评以主要恶臭源(格栅及调节池、水解酸化池、A2/O厌氧区缺氧区、污泥浓缩脱水间、储泥池)边界外50m范围划定卫生防护距离。经核实,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有8户农户52人,均在污水处理厂征地拆迁范围内。马边县人民政府已出具文件,承诺在2023年11月底前完成征地范围内的居民搬迁安置。
环评提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今后不得迁入人群居住、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设施。
2.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污泥压滤脱出废水、反硝化滤池定期反冲洗产生的冲洗水、地坪冲洗水及设备冲洗水,生活污水,此外还有厂区初期雨水。上述废水均进入项目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
3.固体废弃物
(1)本环评提出待本项目建成后,定期采取具有代表性污泥样品,进行固废性质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若为一般废物,送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或水泥厂等进行资源化处置;若为危险废物,送相应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2)格栅拦截的栅渣、沉砂池砂粒脱水后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3)在线监测仪和分析化验定期产生的废液属于危废,厂区设专门的危废暂存间进行暂存,外委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4)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置。
(5)臭气治理系统废弃生物填料属于一般固废,脱水后经填料生产厂家统一回收。
4.噪声
污水厂噪声源主要来自鼓风机、空气压缩机、离心脱水机、立式离心泵等机械设备。
项目噪声防治措施为: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最大限度地利用合理布局,采用降噪、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保证厂界达标。
(七)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采取“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的方式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马边彝族自治县产业园区与企业服务中心在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两次信息公示,在第二次网络公示期间,在乐山日报进行了两次登报公示;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公示的方式进行了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