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绵阳巨星永磁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一期25000吨)高性能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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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绵阳巨星永磁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一期25000吨)高性能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绵阳 (略) 年产10万吨(一期25000吨)高性能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9日-2023年4月25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一期25000吨)高性能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项目

二、建设地点:科技城新区永兴镇京东方路西侧

三、建设单位:绵阳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五、项目概况:绵阳 (略) (略) 高新区新区永兴镇京东方路西侧实施年产10万吨(一期25000吨)高性能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约80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预处理车间(1座,设置抛丸机等设备)、熔炼车间(1座,设置熔炼炉等设备)、破碎车间(共2座,设置氢破炉等设备)、毛坯厂房(共5座,设置单室烧结炉、八室真空烧结炉等设备)、晶界扩散车间(13#楼,设置PVD处理线和涂覆处理线)、加工厂房(共4座,设置切片机、多线切割机及各种磨床等设备)、电镀车间(共3座,设置挂镀镍铜镍镍电镀线、滚镀镍铜镍镍电镀线、镍铜镍-化学镍电镀线、挂镀锌电镀线、滚镀锌电镀线、磷化线、电泳线等)、喷涂车间(共2座,设置环氧喷涂线等)、研发实验生产中心、储存工程(化学品库、库房、检测中心等)、辅助工程(宿舍、制氢站、锅炉房、机修间等)、办公生活区(办公楼、食堂等)、环保工程(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系统、固废及危废间、初期雨水池、事故池等)。建成后,形成年产稀土永磁材料—中间产品烧结钕铁硼毛坯25000吨,再通过深加工、表面处理工序等工序,形成最终产品永磁材料20000吨的生产能力。

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8500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染防治措施:按 (略) 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废气须满足《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限值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周边已有设施处理;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分类、分质收集处理。电镀车间不同性质废水进入不同处理单元预处理后再进入废水处理站处理,含镍废水经“过滤系统+两级RO膜预处理”后清水回用,浓水再进入含镍废水预处理系统(pH调节池+混凝反应池+斜管沉淀池+砂滤+碳滤+树脂吸附)处理后输送至污水处理站重金属废水调节池;含铜废水经“过滤系统+两级RO膜”处理后清水回用,浓水通过专管输送至污水处理站含铜废水调节池暂存后,再经含铜废水预处理系统(pH调节池+芬顿氧化池+混凝反应池+斜管沉淀池)处理后排入重金属废水调节池;含锌废水通过专管输送至污水处理站含锌废水调节池暂存后,再经含锌废水预处理系统(pH调节池+混凝反应池+斜管沉淀池)处理后排入重金属废水调节池;含铬废水排入含铬废水调节池暂存后,再经“pH调节池+还原反应池+混凝反应池+斜管沉淀池+过滤系统+UF系统+RO系统+蒸发系统”处理,蒸发冷凝水回用;涉重地面清洗废水和涉重初期雨水经收集后统一排放至调节池暂存后,再经预处理系统(pH调节池+还原反应池+混凝反应池+一级斜管沉淀池+pH调节池+芬顿反应池+pH中和池+混凝反应池+二级斜管沉淀池+中转池)处理后排入生化处理单元的综合废水调节池;其他工艺废水中,除油废水进入含油废水预处理单元处理再进入喷涂及电泳废水调节池、酸性废水及喷淋废水进入含酸废水预处理单元处理后再经预处理系统(中和反应池+斜管沉淀池)处理后排入生化处理单元的综合废水调节池;磷化废水经含磷废水调节池暂存后再进入预处理系统(pH调节池+混凝反应池+斜管沉淀池+中转池)预处理后排入综合废水调节池;倒角废水经倒角废水调节池暂存后再经倒角废水预处理系统(pH调节池+混凝反应池+斜管沉淀池+中转池)预处理后排入综合废水调节池;喷涂废水和电泳废水输送至污水处理站喷涂及电泳废水调节池暂存后,再经预处理系统(pH调节池+还原反应池+混凝反应池+一级斜管沉淀池+pH调节池+芬顿反应池+pH中和池+混凝反应池+二级斜管沉淀池+中转池)处理后排入生化处理单元的综合废水调节池;机加工车间脱胶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用水及排水、制氢站用水及排水、空压站用水及排水、纯水制备用水浓水、地坪清洗用水、初期雨水、锅炉排水再与重金属废水调节池内的废水及其他废水统一排入到综合废水调节池后,经“混凝反应池+斜管沉淀池+中间监测池+一级脱氮系统+水解酸化池+二级脱氮系统+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消毒池+排放池” (略) 政管网,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池 (略) 政管网;废水指标中,总铬、六价铬、总镍须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中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放口限值要求,企业外排废水须满足与永兴污水处理厂协商的进水水质要求(同时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须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100m3/t限值要求),外排废水最终经永兴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涪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整体厂房尽量密闭。抛丸机密闭,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米排气筒(DA001)排放;熔炼炉抽真空废气集中收集后经25米的排气筒(DA002)排放;真空烧结炉抽真空废气收集后分别经25米的排气筒(DA003-DA007)排放;涂覆线局部密闭,喷涂废气经收集后采用“两级水洗喷淋塔(自带除雾)+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与真空烧结炉废气废气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8)排放;涂胶工序位于密闭涂胶间,挥发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9-DA012)排放;电镀车间内,各电镀线挥发的酸性废气经收集后采用三级碱洗喷淋塔(自带除雾)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13-DA036)排放,各镀锌线钝化槽废气经铬雾处理塔(多效阻隔+碱洗喷淋)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37)排放,各电泳线废气(含酸性废气及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采用“三级碱洗喷淋塔(自带除雾)+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38-DA041)排放;油性漆喷涂车间废气(喷漆漆雾、有机废气)经水帘处理后采用“沸石转轮吸附+RTO焚烧”处理后通过26米高排气筒(DA042、DA044)排放,水性漆喷涂车间废气(喷漆漆雾、有机废气)经水帘处理后采用“水洗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6米高排气筒(DA042-DA043)排放;实验研发中心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7米高排气筒(DA045)排放;污水处理站为半地埋式封闭结构,恶臭单元废气经收集后采用“碱洗喷淋塔(自带除雾)+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46)排放;锅炉采用低氮燃烧,燃烧废气经20米高排气筒(DA047)排放;上述排放废气中,有机废气须满足《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熔炼车间、毛坯车间及研发中心颗粒物须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修改单中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其他车间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污水站恶臭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锅炉废气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排放限值要求,电镀废气须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排放限值要求(同时须满足标准中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要求),厂界颗粒物须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中浓度限值要求;项目须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加强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废气处理过程的管控,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按报告书核算,分别以电镀车间1、电镀车间2、电镀车间3、喷涂车间1、喷涂车间2、污水处理站各自边界50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现无集中居民区等敏感建筑。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抛丸机、熔炼炉、喷砂机、烧结炉、振动筛粉机、气流磨、压机、磨床、切片机、倒角机、制氢设备、电火花机、砂带机、真空泵、水泵、空压机、冷却塔、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原材料废包装外售;熔炼渣、气流磨废粉、磁泥、倒角区研磨碎料和镀件碎料集中收集后送至稀土分离厂提纯再利用;废坯料、晶界扩散废粉回用;废水性漆桶、制氢站废催化剂、制氮站废分子筛、空压系统废吸附剂、纯水制备系统废RO反渗透膜、RTO焚烧炉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检测中心不 (略) 回收;废研发样品等一般固废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置;废包装膜、工序废液(废槽液)、废槽渣、危险化学品废包装材料、废油漆桶及漆渣、废机油和废含油棉纱手套、污泥(一般污泥须开展鉴别,鉴别前按危废管理)、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办公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电镀车间、喷涂车间、机修间、化学品库、隔油池、污水处理站及管道、危废暂存间、废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池等重点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不断优化,落实“安全评价”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生产区、储罐区设置有毒有害气体和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对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参数采用自动分析、调节和报警系统,生产工艺设置自动切断系统和紧急停车连锁系统,以确保安全生产,防止因安全事故导致的次生环境污染及突发环境事件;完善全厂化学品、废水收集和截断系统,按照报告书要求设置物料泄漏导流沟、储罐区设置围堰,并落实足够容积的应急池的建设,当发生事故时确保泄漏物进入事故池中,杜绝泄露化学品外排;严禁废水及应急废水排入地表水体;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加强化学品储、运及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避免发生事故;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应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发生事故后,立即实施应急监测,并按应急预案要求及时上报管理部门,通知紧邻企业并对预测出的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实施紧急疏散,确保人群安全。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版),项目属于其中鼓励类。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具文(川资投备[2207-*-04-01-*]FGQB-0172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略) 生态环境局文件(绵环函〔2022〕19号)及《绵阳高新区新区扩区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文同意项目选址。项目建 (略) 现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各管控单元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绵阳 (略) 年产10万吨(一期25000吨)高性能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9日-2023年4月25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一期25000吨)高性能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项目

二、建设地点:科技城新区永兴镇京东方路西侧

三、建设单位:绵阳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五、项目概况:绵阳 (略) (略) 高新区新区永兴镇京东方路西侧实施年产10万吨(一期25000吨)高性能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约80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预处理车间(1座,设置抛丸机等设备)、熔炼车间(1座,设置熔炼炉等设备)、破碎车间(共2座,设置氢破炉等设备)、毛坯厂房(共5座,设置单室烧结炉、八室真空烧结炉等设备)、晶界扩散车间(13#楼,设置PVD处理线和涂覆处理线)、加工厂房(共4座,设置切片机、多线切割机及各种磨床等设备)、电镀车间(共3座,设置挂镀镍铜镍镍电镀线、滚镀镍铜镍镍电镀线、镍铜镍-化学镍电镀线、挂镀锌电镀线、滚镀锌电镀线、磷化线、电泳线等)、喷涂车间(共2座,设置环氧喷涂线等)、研发实验生产中心、储存工程(化学品库、库房、检测中心等)、辅助工程(宿舍、制氢站、锅炉房、机修间等)、办公生活区(办公楼、食堂等)、环保工程(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系统、固废及危废间、初期雨水池、事故池等)。建成后,形成年产稀土永磁材料—中间产品烧结钕铁硼毛坯25000吨,再通过深加工、表面处理工序等工序,形成最终产品永磁材料20000吨的生产能力。

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8500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染防治措施:按 (略) 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废气须满足《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限值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周边已有设施处理;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分类、分质收集处理。电镀车间不同性质废水进入不同处理单元预处理后再进入废水处理站处理,含镍废水经“过滤系统+两级RO膜预处理”后清水回用,浓水再进入含镍废水预处理系统(pH调节池+混凝反应池+斜管沉淀池+砂滤+碳滤+树脂吸附)处理后输送至污水处理站重金属废水调节池;含铜废水经“过滤系统+两级RO膜”处理后清水回用,浓水通过专管输送至污水处理站含铜废水调节池暂存后,再经含铜废水预处理系统(pH调节池+芬顿氧化池+混凝反应池+斜管沉淀池)处理后排入重金属废水调节池;含锌废水通过专管输送至污水处理站含锌废水调节池暂存后,再经含锌废水预处理系统(pH调节池+混凝反应池+斜管沉淀池)处理后排入重金属废水调节池;含铬废水排入含铬废水调节池暂存后,再经“pH调节池+还原反应池+混凝反应池+斜管沉淀池+过滤系统+UF系统+RO系统+蒸发系统”处理,蒸发冷凝水回用;涉重地面清洗废水和涉重初期雨水经收集后统一排放至调节池暂存后,再经预处理系统(pH调节池+还原反应池+混凝反应池+一级斜管沉淀池+pH调节池+芬顿反应池+pH中和池+混凝反应池+二级斜管沉淀池+中转池)处理后排入生化处理单元的综合废水调节池;其他工艺废水中,除油废水进入含油废水预处理单元处理再进入喷涂及电泳废水调节池、酸性废水及喷淋废水进入含酸废水预处理单元处理后再经预处理系统(中和反应池+斜管沉淀池)处理后排入生化处理单元的综合废水调节池;磷化废水经含磷废水调节池暂存后再进入预处理系统(pH调节池+混凝反应池+斜管沉淀池+中转池)预处理后排入综合废水调节池;倒角废水经倒角废水调节池暂存后再经倒角废水预处理系统(pH调节池+混凝反应池+斜管沉淀池+中转池)预处理后排入综合废水调节池;喷涂废水和电泳废水输送至污水处理站喷涂及电泳废水调节池暂存后,再经预处理系统(pH调节池+还原反应池+混凝反应池+一级斜管沉淀池+pH调节池+芬顿反应池+pH中和池+混凝反应池+二级斜管沉淀池+中转池)处理后排入生化处理单元的综合废水调节池;机加工车间脱胶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用水及排水、制氢站用水及排水、空压站用水及排水、纯水制备用水浓水、地坪清洗用水、初期雨水、锅炉排水再与重金属废水调节池内的废水及其他废水统一排入到综合废水调节池后,经“混凝反应池+斜管沉淀池+中间监测池+一级脱氮系统+水解酸化池+二级脱氮系统+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消毒池+排放池” (略) 政管网,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池 (略) 政管网;废水指标中,总铬、六价铬、总镍须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中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放口限值要求,企业外排废水须满足与永兴污水处理厂协商的进水水质要求(同时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须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100m3/t限值要求),外排废水最终经永兴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涪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整体厂房尽量密闭。抛丸机密闭,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米排气筒(DA001)排放;熔炼炉抽真空废气集中收集后经25米的排气筒(DA002)排放;真空烧结炉抽真空废气收集后分别经25米的排气筒(DA003-DA007)排放;涂覆线局部密闭,喷涂废气经收集后采用“两级水洗喷淋塔(自带除雾)+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与真空烧结炉废气废气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8)排放;涂胶工序位于密闭涂胶间,挥发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9-DA012)排放;电镀车间内,各电镀线挥发的酸性废气经收集后采用三级碱洗喷淋塔(自带除雾)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13-DA036)排放,各镀锌线钝化槽废气经铬雾处理塔(多效阻隔+碱洗喷淋)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37)排放,各电泳线废气(含酸性废气及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采用“三级碱洗喷淋塔(自带除雾)+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38-DA041)排放;油性漆喷涂车间废气(喷漆漆雾、有机废气)经水帘处理后采用“沸石转轮吸附+RTO焚烧”处理后通过26米高排气筒(DA042、DA044)排放,水性漆喷涂车间废气(喷漆漆雾、有机废气)经水帘处理后采用“水洗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6米高排气筒(DA042-DA043)排放;实验研发中心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7米高排气筒(DA045)排放;污水处理站为半地埋式封闭结构,恶臭单元废气经收集后采用“碱洗喷淋塔(自带除雾)+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46)排放;锅炉采用低氮燃烧,燃烧废气经20米高排气筒(DA047)排放;上述排放废气中,有机废气须满足《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熔炼车间、毛坯车间及研发中心颗粒物须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修改单中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其他车间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污水站恶臭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锅炉废气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排放限值要求,电镀废气须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排放限值要求(同时须满足标准中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要求),厂界颗粒物须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中浓度限值要求;项目须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加强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废气处理过程的管控,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按报告书核算,分别以电镀车间1、电镀车间2、电镀车间3、喷涂车间1、喷涂车间2、污水处理站各自边界50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现无集中居民区等敏感建筑。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抛丸机、熔炼炉、喷砂机、烧结炉、振动筛粉机、气流磨、压机、磨床、切片机、倒角机、制氢设备、电火花机、砂带机、真空泵、水泵、空压机、冷却塔、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原材料废包装外售;熔炼渣、气流磨废粉、磁泥、倒角区研磨碎料和镀件碎料集中收集后送至稀土分离厂提纯再利用;废坯料、晶界扩散废粉回用;废水性漆桶、制氢站废催化剂、制氮站废分子筛、空压系统废吸附剂、纯水制备系统废RO反渗透膜、RTO焚烧炉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检测中心不 (略) 回收;废研发样品等一般固废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置;废包装膜、工序废液(废槽液)、废槽渣、危险化学品废包装材料、废油漆桶及漆渣、废机油和废含油棉纱手套、污泥(一般污泥须开展鉴别,鉴别前按危废管理)、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办公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电镀车间、喷涂车间、机修间、化学品库、隔油池、污水处理站及管道、危废暂存间、废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池等重点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不断优化,落实“安全评价”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生产区、储罐区设置有毒有害气体和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对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参数采用自动分析、调节和报警系统,生产工艺设置自动切断系统和紧急停车连锁系统,以确保安全生产,防止因安全事故导致的次生环境污染及突发环境事件;完善全厂化学品、废水收集和截断系统,按照报告书要求设置物料泄漏导流沟、储罐区设置围堰,并落实足够容积的应急池的建设,当发生事故时确保泄漏物进入事故池中,杜绝泄露化学品外排;严禁废水及应急废水排入地表水体;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加强化学品储、运及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避免发生事故;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应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发生事故后,立即实施应急监测,并按应急预案要求及时上报管理部门,通知紧邻企业并对预测出的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实施紧急疏散,确保人群安全。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版),项目属于其中鼓励类。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具文(川资投备[2207-*-04-01-*]FGQB-0172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略) 生态环境局文件(绵环函〔2022〕19号)及《绵阳高新区新区扩区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文同意项目选址。项目建 (略) 现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各管控单元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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