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八方混凝土建材有限公司3#生产线设备技术改造项目(产能不变)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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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八方混凝土建材有限公司3#生产线设备技术改造项目(产能不变)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开说明

诸暨市八方混凝土建材有限公司3#生产线设备技术改造项目(产能不变)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开说明

2023年3月22日, (略) 八 (略) 根据《 (略) 八 (略) 3#生产线设备技术改造项目(产能不变)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组织环评单位、验收检测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特邀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讨论和评议,形成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八 (略) 成立于2002年, (略) 陶朱街道*家村浦阳江西侧,是一家专业从事湿混砂浆、商品混凝土加工销售的企业。企业现对部分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实施3#生产线设备技术改造项目。技改项目的主要内容包括:1、2005年投产的一条3方机生产线原址技术改造成4.5方机生产线;2、2008年投产的一条3方机生产线原址小型技术改造,成为湿混砂浆生产备用线,在现有湿混砂浆生产线发生故障的时候应急使用;3、设立中央控制室,对现有4条生产线进行网络化集中控制改造。项目建成后不突破原有环评批复产能(8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30万吨湿混砂浆)。按照环评审批要求,22:00-6:00不生产。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表1 企业项目环评验收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立项情况

环评审批情况

验收情况

备注

八方建设集团新建商品砼搅拌厂工程项目

诸计经基办〔2001〕371号

/

/

新建年产10万立方米的商品砼生产线1条,该生产线已淘汰更新为现状生产线。

(略) 八 (略) 扩建年产4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生产线技改项目

诸经贸投资〔2004〕195号

2004年9月20日通过审批

诸环建认〔2007〕30号

在八方建设集团新建商品砼搅拌厂工程项目更新扩建,扩建后产能50万立方米。

年产3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

诸经贸投资备案〔2007〕418号

诸环建〔2007〕268号

2015年4月29日通过验收

/

年产30万吨湿混砂浆项目

诸经技备案〔2015〕591号

2015年11月20日通过备案,编号*

诸环建认〔2016〕8-2号

/

3#生产线设备技术改造项目(产能不变)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为:2204-*-07-02-*

诸环建备 (2022) 9号

目前正在组织验收

/

企业现对部分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实施3#生产线设备技术改造项目。企业于2022年10月委托杭州知 (略) 编制了《 (略) 八 (略) 3#生产线设备技术改造项目(产能不变)环境影响登记表(“区域环评+环境标准”)》,并于2022年11月3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为:诸环建备 (2022) 9号。

企业已申领排污许可登记,编号**Z。

3#生产线设备技术改造于2022年11月开工建设,2022年12月竣工并开始调试运行。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2022年12月13日-14日,建设单位委托浙江绍兴 (略) 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工作,委托新昌县天禄企 (略) 编制了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490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环评报告及批复(诸环建备 (2022) 9号) (略) 八 (略) 3#生产线设备技术改造项目(产能不变)的生产能力及配套的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对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原审批情况对照,项目性质、建设地点、生产工艺、主要设备及原辅材料等与原审批环评和批复基本一致。其中,

(1)企业实际运行过程中对设备检修及维护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机油,环评中未进行估算。为此企业设置危险废物仓库暂存, (略) 华元 (略) 处置。

对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原审批情况及《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进行对照: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均未构成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进出车辆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清洗废水、场地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初期雨水主要污染物种类为SS,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种类为CODCr、氨氮。清洗废水、场地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设备清洗废水为清洗混凝土产品后的水,可直接用于混凝土产品生产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最终纳入浦阳江。

(二)废气

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粉尘、汽车尾气。食堂依托原有项目,本次未监测。主体生产线及物料堆场均设置在密闭厂房;粉料仓粉尘设备密闭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极少量无组织排放。堆场粉尘采用彩钢厂房+围挡,上方安装超细雾炮降尘措施,降低装卸物料的落差,减少粉尘的产生。输送粉尘无组织排放。1号线: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的排气筒(DA004)排放。2号线(备用线):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的排气筒(DA001)排放。3号线: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的排气筒(DA002)排放。5号线: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的排气筒(DA003)排放。灌装粉尘无组织排放。运输粉尘无组织排放,厂区道路旁安装超细雾炮降尘措施;汽车尾气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过程中混凝土搅拌车、泵车、车载泵等各类设备运转产生的机械噪声。主要措施: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高噪声现象;安装减振、隔振设施,做减振基础。

(四)固体废物

项目废水产生的沉淀湿泥渣按一定比例回喷至混凝土搅拌工序,不排放。布袋除尘粉尘及不合格品均回用于生产。企业实际运行过程中对设备检修及维护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机油,环评中未进行估算,但企业已设置危险废物仓库暂存, (略) 华元 (略) 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企业场地内清洗废水及初期雨水等收集后通过沉淀回用,暴雨期初期 (略) 政雨水管网,不直接进入附近地表水体。

企业配备了必要的消防应急措施,企业定期对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进行维护、修理,使其处于正常运转状态。

(2)规范化排污口、监测设施及在线监测装置。

无在线监测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因搅拌粉尘处理设备进口不具备采样条件,无法计算去除效率。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2022年12月13日-14日),污水排放口中pH值、CODCr、SS、动植物油类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要求。总磷、氨氮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 (DB33/887-2013)标准要求。

2.废气

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2022年12月13日-14日),DA001搅拌粉尘处理设施“布袋除尘器”出口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DA002搅拌粉尘处理设施“布袋除尘器”出口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DA003搅拌粉尘处理设施“布袋除尘器”出口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2022年3月17日-18日),DA004搅拌粉尘处理设施“布袋除尘器”出口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2022年12月13日-14日),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2022年12月13日-14日),项目所在地厂界东、南侧噪声监测值排放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厂界西、北侧噪声监测值排放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废水产生的沉淀湿泥渣按一定比例回喷至混凝土搅拌工序,不排放。布袋除尘粉尘及不合格品均回用于生产。企业实际运行过程中对设备检修及维护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机油,环评中未进行估算,但已设置危险废物仓库暂存, (略) 华元 (略) 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各项处置措施符合污染控制要求。

6.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竣工验收报告,项目实施后企业污染物排放符合批复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结论,总体上项目正常运行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与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影响评价结论基本一致。

六、验收结论

经检查, (略) 八 (略) 3#生产线设备技术改造项目(产能不变)环保手续基本完备,基本执行了“三同时”的要求,主要环保治理设施已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废水、废气、噪声能达标排放,固废暂存与处置基本规范,验收资料基本齐全,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中所列验收不合格的情形。 (略) 八 (略) 3#生产线设备技术改造项目(产能不变)基本具备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要求完善验收监测报告编制,逐条分析说明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落实验收公示及信息平台申报等相关工作,完善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档案资料;

2.进一步完善废气排放口、废水排放口规范标识标牌;

3.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暂存库建设、完善处置协议及相关台账管理。

八、信息公开

1、公开时间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2日---2023年4月19日。

2、当地环保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 电话:0575-*

3、建设单位

(略) 八 (略) 电话:*

4、公开网址

浙江绍兴 (略)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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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2日, (略) 八 (略) 根据《 (略) 八 (略) 3#生产线设备技术改造项目(产能不变)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组织环评单位、验收检测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特邀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讨论和评议,形成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八 (略) 成立于2002年, (略) 陶朱街道*家村浦阳江西侧,是一家专业从事湿混砂浆、商品混凝土加工销售的企业。企业现对部分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实施3#生产线设备技术改造项目。技改项目的主要内容包括:1、2005年投产的一条3方机生产线原址技术改造成4.5方机生产线;2、2008年投产的一条3方机生产线原址小型技术改造,成为湿混砂浆生产备用线,在现有湿混砂浆生产线发生故障的时候应急使用;3、设立中央控制室,对现有4条生产线进行网络化集中控制改造。项目建成后不突破原有环评批复产能(8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30万吨湿混砂浆)。按照环评审批要求,22:00-6:00不生产。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表1 企业项目环评验收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立项情况

环评审批情况

验收情况

备注

八方建设集团新建商品砼搅拌厂工程项目

诸计经基办〔2001〕3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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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年产10万立方米的商品砼生产线1条,该生产线已淘汰更新为现状生产线。

(略) 八 (略) 扩建年产4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生产线技改项目

诸经贸投资〔2004〕195号

2004年9月20日通过审批

诸环建认〔2007〕30号

在八方建设集团新建商品砼搅拌厂工程项目更新扩建,扩建后产能50万立方米。

年产3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

诸经贸投资备案〔2007〕418号

诸环建〔2007〕268号

2015年4月29日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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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万吨湿混砂浆项目

诸经技备案〔2015〕591号

2015年11月20日通过备案,编号*

诸环建认〔2016〕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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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产线设备技术改造项目(产能不变)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为:2204-*-07-02-*

诸环建备 (2022) 9号

目前正在组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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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现对部分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实施3#生产线设备技术改造项目。企业于2022年10月委托杭州知 (略) 编制了《 (略) 八 (略) 3#生产线设备技术改造项目(产能不变)环境影响登记表(“区域环评+环境标准”)》,并于2022年11月3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为:诸环建备 (2022) 9号。

企业已申领排污许可登记,编号**Z。

3#生产线设备技术改造于2022年11月开工建设,2022年12月竣工并开始调试运行。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2022年12月13日-14日,建设单位委托浙江绍兴 (略) 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工作,委托新昌县天禄企 (略) 编制了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490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环评报告及批复(诸环建备 (2022) 9号) (略) 八 (略) 3#生产线设备技术改造项目(产能不变)的生产能力及配套的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对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原审批情况对照,项目性质、建设地点、生产工艺、主要设备及原辅材料等与原审批环评和批复基本一致。其中,

(1)企业实际运行过程中对设备检修及维护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机油,环评中未进行估算。为此企业设置危险废物仓库暂存, (略) 华元 (略) 处置。

对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原审批情况及《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进行对照: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均未构成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进出车辆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清洗废水、场地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初期雨水主要污染物种类为SS,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种类为CODCr、氨氮。清洗废水、场地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设备清洗废水为清洗混凝土产品后的水,可直接用于混凝土产品生产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最终纳入浦阳江。

(二)废气

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粉尘、汽车尾气。食堂依托原有项目,本次未监测。主体生产线及物料堆场均设置在密闭厂房;粉料仓粉尘设备密闭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极少量无组织排放。堆场粉尘采用彩钢厂房+围挡,上方安装超细雾炮降尘措施,降低装卸物料的落差,减少粉尘的产生。输送粉尘无组织排放。1号线: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的排气筒(DA004)排放。2号线(备用线):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的排气筒(DA001)排放。3号线: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的排气筒(DA002)排放。5号线: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的排气筒(DA003)排放。灌装粉尘无组织排放。运输粉尘无组织排放,厂区道路旁安装超细雾炮降尘措施;汽车尾气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过程中混凝土搅拌车、泵车、车载泵等各类设备运转产生的机械噪声。主要措施: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高噪声现象;安装减振、隔振设施,做减振基础。

(四)固体废物

项目废水产生的沉淀湿泥渣按一定比例回喷至混凝土搅拌工序,不排放。布袋除尘粉尘及不合格品均回用于生产。企业实际运行过程中对设备检修及维护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机油,环评中未进行估算,但企业已设置危险废物仓库暂存, (略) 华元 (略) 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企业场地内清洗废水及初期雨水等收集后通过沉淀回用,暴雨期初期 (略) 政雨水管网,不直接进入附近地表水体。

企业配备了必要的消防应急措施,企业定期对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进行维护、修理,使其处于正常运转状态。

(2)规范化排污口、监测设施及在线监测装置。

无在线监测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因搅拌粉尘处理设备进口不具备采样条件,无法计算去除效率。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2022年12月13日-14日),污水排放口中pH值、CODCr、SS、动植物油类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要求。总磷、氨氮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 (DB33/887-2013)标准要求。

2.废气

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2022年12月13日-14日),DA001搅拌粉尘处理设施“布袋除尘器”出口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DA002搅拌粉尘处理设施“布袋除尘器”出口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DA003搅拌粉尘处理设施“布袋除尘器”出口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2022年3月17日-18日),DA004搅拌粉尘处理设施“布袋除尘器”出口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2022年12月13日-14日),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2022年12月13日-14日),项目所在地厂界东、南侧噪声监测值排放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厂界西、北侧噪声监测值排放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废水产生的沉淀湿泥渣按一定比例回喷至混凝土搅拌工序,不排放。布袋除尘粉尘及不合格品均回用于生产。企业实际运行过程中对设备检修及维护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机油,环评中未进行估算,但已设置危险废物仓库暂存, (略) 华元 (略) 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各项处置措施符合污染控制要求。

6.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竣工验收报告,项目实施后企业污染物排放符合批复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结论,总体上项目正常运行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与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影响评价结论基本一致。

六、验收结论

经检查, (略) 八 (略) 3#生产线设备技术改造项目(产能不变)环保手续基本完备,基本执行了“三同时”的要求,主要环保治理设施已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废水、废气、噪声能达标排放,固废暂存与处置基本规范,验收资料基本齐全,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中所列验收不合格的情形。 (略) 八 (略) 3#生产线设备技术改造项目(产能不变)基本具备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要求完善验收监测报告编制,逐条分析说明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落实验收公示及信息平台申报等相关工作,完善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档案资料;

2.进一步完善废气排放口、废水排放口规范标识标牌;

3.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暂存库建设、完善处置协议及相关台账管理。

八、信息公开

1、公开时间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2日---2023年4月19日。

2、当地环保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 电话:0575-*

3、建设单位

(略) 八 (略) 电话:*

4、公开网址

浙江绍兴 (略)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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