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涞水首衡.住宅一期房地产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涞水首衡.住宅一期房地产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一、背景

涞水首衡.住宅一期房地产建设项目地 (略) (略) 涞水县石亭镇。本项目地块前后分4次完成征地,目前均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使用性质为居住用地(R),总占地面积86696.76m2(约合130.05亩),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15.*°,北纬39.*°,地块周边1km范围内无生产性企业。

该地块2013年之前历史上为林地和农田;2014年~2016年清空地块内植被后闲置;2016年5月~2016年9月地块曾被河北华 (略) 进行开挖形南北两个基坑,后处于闲置状态;2021年4月~2022年5月涞水首 (略) 在地块内进行施工,建设有1栋多层住宅楼(现主体建筑已完工)、1栋4层展示中心(现为售楼部展示和供办公使用)和1个配套样板房,目前地块处于停工状态。

该地块使用性质为居住用地(R)。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2018]8号)第五十九条规定的“用途变更为住宅、居住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我公司受涞水首 (略) 委托,于2023年2月对地块开展初步调查工作,对调查地块开展了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工作,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污染识别,在地块内布设土壤取样点位,编制完成了《涞水首衡.住宅一期房地产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样方案》。采样和检测人员依据该方案进行现场采样及实验室分析工作,最终依据前期调查与实验室分析结果,编制完成了《涞水首衡.住宅一期房地产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二、本次调查

通过现场踏勘、调查访问,收集场地现状和历史资料及相关文献,分析地块使用历史及周边企业情况考虑企业关注污染物。确定该地块关注污染物为:pH、重金属(镉、铅、铜)、苯、*苯、二*苯、苯*烯、二氯*烷、氨氮和有机农药。本次调查在地块内非扰动区布设7个土壤采样点,扰动区(基坑和堆土区)布设土壤8个采样点。共采集土壤样品45组,其中包括7组土壤现场平行样品。

调查结果:

(1)地块内所有土壤中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有检出,但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除此之外,氨氮有检出,但未超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2)地块内所有土壤样品中VOCs、SVOCs、有机农药均未检出。

三、结论

通过对调查地块进行勘查及采样分析,涞水首衡.住宅一期房地产建设项目地块内土壤样品检测结果中所有检测土壤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标准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因此本地块无需开展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工作,可依据规划文件作为居住用地(R)的利用。

,河北, (略) ,涞水县,保定

一、背景

涞水首衡.住宅一期房地产建设项目地 (略) (略) 涞水县石亭镇。本项目地块前后分4次完成征地,目前均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使用性质为居住用地(R),总占地面积86696.76m2(约合130.05亩),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15.*°,北纬39.*°,地块周边1km范围内无生产性企业。

该地块2013年之前历史上为林地和农田;2014年~2016年清空地块内植被后闲置;2016年5月~2016年9月地块曾被河北华 (略) 进行开挖形南北两个基坑,后处于闲置状态;2021年4月~2022年5月涞水首 (略) 在地块内进行施工,建设有1栋多层住宅楼(现主体建筑已完工)、1栋4层展示中心(现为售楼部展示和供办公使用)和1个配套样板房,目前地块处于停工状态。

该地块使用性质为居住用地(R)。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2018]8号)第五十九条规定的“用途变更为住宅、居住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我公司受涞水首 (略) 委托,于2023年2月对地块开展初步调查工作,对调查地块开展了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工作,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污染识别,在地块内布设土壤取样点位,编制完成了《涞水首衡.住宅一期房地产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样方案》。采样和检测人员依据该方案进行现场采样及实验室分析工作,最终依据前期调查与实验室分析结果,编制完成了《涞水首衡.住宅一期房地产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二、本次调查

通过现场踏勘、调查访问,收集场地现状和历史资料及相关文献,分析地块使用历史及周边企业情况考虑企业关注污染物。确定该地块关注污染物为:pH、重金属(镉、铅、铜)、苯、*苯、二*苯、苯*烯、二氯*烷、氨氮和有机农药。本次调查在地块内非扰动区布设7个土壤采样点,扰动区(基坑和堆土区)布设土壤8个采样点。共采集土壤样品45组,其中包括7组土壤现场平行样品。

调查结果:

(1)地块内所有土壤中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有检出,但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除此之外,氨氮有检出,但未超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2)地块内所有土壤样品中VOCs、SVOCs、有机农药均未检出。

三、结论

通过对调查地块进行勘查及采样分析,涞水首衡.住宅一期房地产建设项目地块内土壤样品检测结果中所有检测土壤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标准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因此本地块无需开展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工作,可依据规划文件作为居住用地(R)的利用。

,河北, (略) ,涞水县,保定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