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2023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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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2023002-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1-*

传真:0911-*

邮箱:*@*q.com

通讯地址:黄龙县石堡镇政法路行政审批服务局201室

邮编:*

序号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文号

发文时间

1

黄龙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

黄龙县石堡川河石堡镇水磨湾村至安善村段、吉家河村庙河村段防洪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黄行审工发〔2023〕90号

**日

黄龙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黄龙县石堡川河石堡镇水磨湾村至安善村段、吉家河村至庙河村段防洪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1-*

传真: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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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黄龙县石堡镇政法路行政审批服务局2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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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

黄龙县石堡川河石堡镇水磨湾村至安善村段、吉家河村庙河村段防洪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黄行审工发〔2023〕90号

**日

黄龙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黄龙县石堡川河石堡镇水磨湾村至安善村段、吉家河村至庙河村段防洪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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