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企石宇绮塑胶制品厂
东莞市企石宇绮塑胶制品厂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企石宇绮塑胶制品厂 |
建设地点 | (略) 企石镇杨屋塘兴路3号101室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企石宇绮塑胶制品厂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1340m2,建筑面积1340m2,主要从事塑胶衣架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塑胶衣架280万个。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项目拟将注塑、烘烤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罩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采用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口高度15m)。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政截污管网,经市政截污管网引至污水处理厂处理;注塑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水,不外排。3、噪声:项目噪声采用减振、消声、降噪、隔音等相关措施;4、固废: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公示时间 | 2023-04-19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企石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企石镇清湖路口行政办事服务中心三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企石宇绮塑胶制品厂 |
建设地点 | (略) 企石镇杨屋塘兴路3号101室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企石宇绮塑胶制品厂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1340m2,建筑面积1340m2,主要从事塑胶衣架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塑胶衣架280万个。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项目拟将注塑、烘烤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罩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采用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口高度15m)。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政截污管网,经市政截污管网引至污水处理厂处理;注塑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水,不外排。3、噪声:项目噪声采用减振、消声、降噪、隔音等相关措施;4、固废: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公示时间 | 2023-04-19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企石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企石镇清湖路口行政办事服务中心三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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