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白山市解放中学新建综合教学楼及附属设施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关于白山市解放中学新建综合教学楼及附属设施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关于白山市解放中学新建综合教学楼及附属设施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白山发改审批字〔2023〕114号
(略) 教育局:
你单位报来《 (略) 解放中学新建综合教学楼及附属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请示》(白山教请字〔2023〕1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铭 (略) 《 (略) 解放中学新建综合教学楼及附属设施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中铭吉咨评〔2023〕51号)提出的审查意见,经研究认为, (略) 编制并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 (略) (略) 编制并修改完善后的概算书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符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 (略) 解放中学新建综合教学楼及附属设施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白山发改审批字〔2022〕362号)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略) 解放中学新建综合教学楼及附属设施提升工程(项目代码:2211-*-04-01-*)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教学楼及体育馆1栋,建筑总面积12009.54平方米,其中教学楼建筑面积11111.94平方米,体育馆建筑面积897.6平方米,拆除原校区操场地面,重新铺装沥青地面等,面积8557.56平方米;铺设环形塑胶跑道、跑道排水沟及人工铺种草坪。建设配套水、电、消防等配套设施及教学设施。
三、建设地点
(略) 浑江区卫国路617号, (略) 第八中学校址。
四、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为13个月。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5071.33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为3518.72万元,设备购置费167.96万元,安装工程费695.8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447.29万元,预备费241.49万元。资金来源全部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六、相关要求
(一) (略) 教育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据此开展下步工作,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教育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教育局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7日
(此文主动公开)
关于白山市解放中学新建综合教学楼及附属设施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白山发改审批字〔2023〕114号
(略) 教育局:
你单位报来《 (略) 解放中学新建综合教学楼及附属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请示》(白山教请字〔2023〕1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铭 (略) 《 (略) 解放中学新建综合教学楼及附属设施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中铭吉咨评〔2023〕51号)提出的审查意见,经研究认为, (略) 编制并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 (略) (略) 编制并修改完善后的概算书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符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 (略) 解放中学新建综合教学楼及附属设施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白山发改审批字〔2022〕362号)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略) 解放中学新建综合教学楼及附属设施提升工程(项目代码:2211-*-04-01-*)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教学楼及体育馆1栋,建筑总面积12009.54平方米,其中教学楼建筑面积11111.94平方米,体育馆建筑面积897.6平方米,拆除原校区操场地面,重新铺装沥青地面等,面积8557.56平方米;铺设环形塑胶跑道、跑道排水沟及人工铺种草坪。建设配套水、电、消防等配套设施及教学设施。
三、建设地点
(略) 浑江区卫国路617号, (略) 第八中学校址。
四、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为13个月。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5071.33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为3518.72万元,设备购置费167.96万元,安装工程费695.8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447.29万元,预备费241.49万元。资金来源全部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六、相关要求
(一) (略) 教育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据此开展下步工作,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教育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教育局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7日
(此文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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