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松江区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居住区(村)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松江区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居住区(村)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松江区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
居住区(村)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镇:
现将《松江区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居住区(村)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松江区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居住区(村)建设工作方案
松江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9日
松江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4月1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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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松江区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居住区(村)建设
工作方案
为深入实施《 (略) 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深化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巩固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实效,营造整洁美观 、便民惠民的投放环境,形成创新、引领、典范、可复制的分类管理模式,加快建设人民向往的生态新城,着力打造中国式现代化松江样本和行业范例,在全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居住区(含行政村,以下简称居住区)创建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以“提升标准、提升品质、提升能级”为重点,按照 “精细分类、硬件达标、环境美观、便民惠民、智慧管理、绿色引领”的原则,高品质建设完善生活垃圾社区分类投放、收集系统。到2023年底,全区完成50个标准化生活垃圾房改造,全区创建50个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居住区。
二、创建标准要求
(一)基础条件
申报创建精品示范居住区的资格条件:一是上年度或本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第三方测评达到满分水平;二是生活垃圾箱房达到2023年升级改造标准要求;三是不存在有责投诉或重大舆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二)验收标准
具备申报资格的居住区,应符合分类管理佳、投放环境佳、科技赋能佳、回收服务佳和特色品牌佳等“五佳”评价标准 (详见附件1)。
1、分类管理佳
垃圾分类宣传氛围浓厚,采用组合式宣传媒介,并对流动人员、长期不履行分类义务人员等特殊人群形成定向宣传和教育引导机制。居住区内投放容器设置比例合理,全面消除小包垃圾现象,推进精细化分类。
2、投放环境佳
采取绿植花卉、涂鸦彩绘、文化墙等创意方式提升环境质量,营造美观怡人的分类引导视觉效果。配置机械式、自动式、嵌入式等配套设施。垃圾房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洁,倡导使用低碳、环保、可循环利用物品或材料,打造亲民、惠民、利民的投放环境,其中装修垃圾满足新模式收运。
3、科技赋能佳
深化垃圾分类“一网统管”智能监管,推进智能识别场景应用,并实现“发现、派单、整改、销项”闭环管理体系,加强智慧化、协同式、高效能管理,达到智能识别率100%,即时整改率100%。
4、回收服务佳
可回收物服务点的建设和管理达到示范型或自助型要求。对照《沪尚回收视觉识别系统手册》,配置“沪尚回收”标识招牌或侧招,打造视觉识别形象。推进可回收物精细化分类,服务点区域内各类可回收物按品类存放、管理有序,提供有偿回收服务,社区内可回收物交投便捷。
5、特色品牌佳
在科普宣传、社区自治、人性化服务等方面具有创新突破的特色或亮点精品,形成可展示、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治理模式或特色品牌项目。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主动性、感受度、获得感较高。
上述 “五佳”标准,对照附件进行评分,得分95 分以上的居住区,可视为创建成功。
三、申报和验收程序安排
(一)计划申报阶段 (2023年4月)。各街镇自主排摸并申报精品示范居住区创建计划。
(二)改造创建阶段 (2023年4月至8月)。各街镇对照评价标准细则及要求实施改造及创建工作。区分减联将对改造完成的示范垃圾箱房及精品示范居住区(村)进行预评价。
(三)材料申报阶段(2023年10月中旬)。区分减联办组织本区域内改造验收及建设预审工作,并于10月底前提交 (略) 分减联办:一是生活垃圾房标准化改造区级验收意见(含于附件1中,所有验收内容均需符合要求)。二是精品示范居住区申报材料,提交材料包括自评预审表(含于附件2中,自评分不低于95分)、申报书(附件3,一个居住区一张申报书,由各属地街镇填报)。
(四)评估验收阶段 (2023年11月)。市分减联办组织开展评估验收工作,对照验收材料、验收标准,进行现场验收,验收通过的(标准化改造符合所有验收要求,精品示范验收评分达到95分及以上),最终公布首批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居住区名单。
四、结果应用
对2023年成 (略) 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居住区(村)给予以下结果应用:
(一)根据《松江区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综合考评方案》,对未完成指标量的街镇予以扣分,并对超额完成创建的街镇予以加分。
(二)根据《松江区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奖励补贴实施方案》,对于创建成功街镇,按12万元/居住区(村)的标准予以奖励, (略) 级相关奖励政策。
(三)创建成功的精品示范居住区名单,市级将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生活垃圾房标准化改造验收表(试行)
2.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居住区(村)评价标准细则(试行)
3.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居住区(村)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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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区属 | 街道 | |||||
居住区(村) | 验收日期 | |||||
垃圾房地址 | ||||||
验收内容 | 是 | 否 | 无 | |||
整体设计 | 1 | 采用封闭式围护结构(有围墙、门窗、顶棚等)。 | ||||
2 | 设置存桶区、工具区、清洗区及垃圾投放区等基本功能区间,且各区间做好区分(其中清洗区可与存桶区或投放区重合)。 | |||||
3 | 如垃圾房为生活垃圾交付点,周边道路或通道满足垃圾收集车通行要求(路面宽度不小于3.5米)。 | |||||
4 | 如配套固定式可回收物服务点,有可回收物收集、存放的空间或场地。 | |||||
5 | 如配备湿垃圾就地处理设备且正常使用,有设备运行专区或独立场地。 | |||||
6 | 如为独立式垃圾房,周围设置绿化或其他隔离设施(如栅栏、步道或其他构筑物等)。 | |||||
建筑设计 | 7 | 室内地面高度高于室外,并设置方便保洁员清扫、拖桶等动作的缓冲坡道,无明显台阶(垃圾房设置在地下时除外,勾选“无”)。 | ||||
8 | 配套用电、给水、排水系统(用电:满足照明、通风等设备用电;给水:满足洗手、洗桶、洗地等功能,洗手装置为固定式或一体式,并连通管网;排水:污水根据区域条件纳入污水管网排放)。 | |||||
9 | 房内设置排水沟,地面和排水沟的坡度均便于污水排放。 | |||||
10 | 内墙面光滑、平整、洁净。 | |||||
11 | 地面有防滑、防渗、耐磨措施(如地面硬化、防滑瓷砖、环氧地坪等)。 | |||||
12 | 投放口上方有防雨措施(如无投放口勾选“无”)。 | |||||
13 | 投放口下沿高度为1m~1.2m(如无投放口勾选“无”)。 | |||||
14 | 投放窗口面积不小于0.25㎡(如无投放口勾选“无”)。 | |||||
15 | 外门不采用内开门形式,且材质易清洁、耐腐蚀(不采用木质材料,外门无明显腐蚀、锈蚀痕迹)。 | |||||
分类标志 | 16 | 投放口位置及分类垃圾桶配备分类标志,且图案和色彩符《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管理规范》DB31/T1127的规定。 | ||||
17 | 张贴垃圾分类公示牌,公示牌明确分类内容、投放时段、监督电话等信息,且无明显破损、遮挡、脱落、脏污。 | |||||
18 | 如配套可回收物服务点,在醒目位置设置可回收物公示牌和“沪尚回收”标志,公示牌明确服务点编号、回收单位、回收价格、回收种类、服务时间、监督电话等信息。 | |||||
配套设施 | 19 | 配置标准垃圾桶,防水插座、电源开关、节能灯具。 | ||||
20 | 配置除臭装置,如喷壶、喷淋(喷洒化学型、植物型或生物型药剂液)等。 | |||||
21 | 有杀虫措施,如杀虫喷剂、杀虫灯、防虫涂层等。 | |||||
22 | 有通风设备,如嵌入式排风扇;坐地式、挂壁式、吊顶式电风扇;空调等(如垃圾房设置在地下时,垃圾房有机械通风系统,如嵌入式排风扇、空调等,并通过通风管道向地面室外排放)。 | |||||
23 | 如与可回收物服务点/站合建,配备灭火器,且方便取用(垃圾桶或其他设施设备不阻碍灭火器使用)。 | |||||
运行维护 | 24 | 垃圾房配备的分类容器存放在垃圾房或仓库内,不占用周边公共空间、公共通道。 | ||||
25 | 房内及周边(约3米范围内)环境卫生良好,无垃圾散落,无明显异味,无蚊蝇飞舞,地面无积水、见本色;排水沟内无垃圾、淤泥等残留。 | |||||
26 | 分类容器、设施设备干净整洁,功能完好,无破损,湿垃圾收集容器不缺少桶盖。 | |||||
注:评分表中有针对交付点、可回收物回收点、湿垃圾就地处理、独立式垃圾房、投放口的验收项目,不相匹配的勾选“无”,验收结果等同于“是”。所有项目均符合要求的,视为验收通过。 | ||||||
验收组意见: | ||||||
??验收通过 | ??验收未通过 | |||||
验收未通过情况说明: | ||||||
验收组签字: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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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居住区(村)评价标准细则(试行)
区属 | 街镇 | ||
居住区(村)名称 | 地址 |
项目 | 分值 | 编号 | 标准 | 分值 | 得分 | ||
基础 | 符合 | 1 | 上年 (略) 级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综合考评中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效测评达到满分水平。 | 符合 | |||
2 | 在生活垃圾分类方面无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有责投诉或重大舆情。 | 符合 | |||||
3 | 生活垃圾房的整体设计、建筑设计、分类标识、配套设施、运行维护应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要求》(DB31/T 1370-2022)、《垃圾房技术要求》(DB31/T 1374-2022)、《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管理规范》(DB31/T 1127-2021)等技术标准要求,并通过标准化垃圾房(需出具区级验收意见,附件1)验收。 | 符合 | |||||
精品指标 | 1. | 20 | 1.1 | 居住区公共区域、投放点或垃圾房周边无小包垃圾落地; | 5 | ||
1.2 | 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居住区内家政从业人员、租住人群告知培训的相关内容,并针对租住、家政等流动人群或长期不自觉履行分类义务人员,建立定向入户宣传和教育引导机制; | 5 | |||||
1.3 | 居住区分类宣传氛围浓厚,配有海报、标语、标牌、电子显示屏、垃圾房标识等5种(含)以上宣传媒介; | 4 | |||||
1.4 | 按照投放需求合理配比四分类垃圾投放收集容器; | 3 | |||||
1.5 | 增设有害垃圾精细化分类收集容器。 | 3 | |||||
精品指标 | 2. | 20 | 2.1 | 建筑设计亲民:采取绿植花卉、涂鸦彩绘、垃圾分类文化墙等创意方式提升环境质量,有1项得2分,最高4分; | 4 | ||
2.2 | 2.2.1 | 配置非接触式(如刷卡或感应)投放设备,或采用步入式等整洁便民投放设施; | 3 | ||||
2.2.2 | 配置嵌入式排风扇或挂壁式、吊顶式电风扇或空调等机械通风系统; | 3 | |||||
2.2.3 | 设置自动喷淋除臭装置; | 3 | |||||
2.2.4 | 采取杀虫措施,如杀虫灯、防虫涂层等; | 3 | |||||
2.2.5 | 垃圾房及配套设施使用低碳、环保、可循环利用物品或材料; | 2 | |||||
2.3 | 各类亲民、惠民设计和配套设施居民满意度100%以上(随机访问5位居民)。 | 2 | |||||
精品指标 | 3. | 20 | 3.1 | 充分利用科技赋能手段助力生活垃圾分类,主要应用场景有: 3.1.1紧逼型智能监管:可实现小包垃圾落地、垃圾桶满溢、污水横流、不分类投放行为等事件的智能识别; 3.1.2疏导型智能监管:可通过刷卡绑定、身份识别等技术,对不规范投放、分类质量不达标行为做到源头追溯和信息提醒督促; 以上应用场景有1个场景2分,2-3个场景4分,4个及以上场景6分; | 6 | ||
3.2 | 应用场景接入居住区智能管理平台,同时联通街镇“一网统管”平台; | 3 | |||||
3.3 | 应用场景形成“发现、派单、整改、销项”闭环管理机制; | 3 | |||||
3.4 | 应用场景具备智能派单、智能销项功能(实现事件智能识别、案件自动生成、任务自动触发、处理及时反馈的闭环流转功能); | 2 | |||||
3.5 | 相关智能识别场景的智能识别率达到100%(访问员现场测试); | 3 | |||||
3.6 | 相关应用场景的即时整改率达到100%(访问员现场测试,整改时效30分钟)。 | 3 | |||||
精品指标 | 4. | 30 | 4.1 | 4.1.1 | 可回收物精细化分类标志图形应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管理规范》规定; | 2.5 | |
4.1.2 | 配置“沪尚回收”标识招牌或侧招,并配置公示牌; | 2.5 | |||||
4.1.3 | 提供有偿回收服务,且为现场交易结算(部分低价值可回收物可公益回收),回 (略) 场正常水平; | 2.5 | |||||
4.1.4 | 有偿回收服务居民知晓率达到100%以上(随机抽5位居民询问)。 | 2.5 | |||||
4.2 | 4.2.1 | 面积不小于20m2的封闭式建筑,同时配置玻璃、金属、塑料、纸张、织物等精细化回收容器或者设置相应分类回收区域(需贴分类标识,划线或者用板、墙隔离); | 5 | ||||
4.2.2 | 各精细化分类区域需干净整洁,废品堆放整齐有序; | 5 | |||||
4.2.3 | 设置文化墙或展示墙,宣传展示垃圾分类文化、资源循环利用和绿色低碳环保理念等; | 5 | |||||
4.2.4 | 回收频率至少一周两次。 | 5 | |||||
4.3 | 4.3.1 | 具备玻璃、金属、塑料、纸张、织物等可回收物精细化分类回收功能; | 5 | ||||
4.3.2 | 采用智能型回收箱,且发生满仓、故障后可自动报警等提高交投清运效率; | 5 | |||||
4.3.3 | 采用手机APP或小程序为居民提供人性化服务,如满仓或故障点位实时提醒、可交投点位实时查询、积分自助兑换、用户咨询投诉在线客服等; | 5 | |||||
4.3.4 | 手机APP或小程序上宣传展示垃圾分类文化、资源循环利用和绿色低碳环保理念等。 | 5 | |||||
精品指标 | 5. | 10 | 5.1 | 科普宣传:设置小区分类宣传阵地,开展周期性科普宣传活动等,形成独具匠心的宣传特色; | 2.5 | ||
5.2 | 社区自治:设置绿色环保小屋,探索与湿垃圾资源化利用相关的1米菜园,开展废物利用DIY、居民闲置用品再利用活动等,形成行之有效的社区自治特色; | 2.5 | |||||
5.3 | 人性化服务:配置流动分类收集车,针对行动不便住户提供上门回收服务,针对特定住户人群开放特殊投放时段/延长投放时段等,提供便民惠民的人性化服务; | 2.5 | |||||
5.4 | 其他创新特色机制。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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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村)名称 | |||
地址 | |||
所属区 | 所属街镇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申报理由:从“精细化、精致化、精良化、精制化、精品化”五个方面阐述,并提供相应辅证材料(辅证材料包括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相关照片、视频,请列明附件名称并一同上报)。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
街镇推荐意见: 所属街镇(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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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松江区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
居住区(村)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镇:
现将《松江区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居住区(村)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松江区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居住区(村)建设工作方案
松江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9日
松江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4月1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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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松江区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居住区(村)建设
工作方案
为深入实施《 (略) 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深化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巩固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实效,营造整洁美观 、便民惠民的投放环境,形成创新、引领、典范、可复制的分类管理模式,加快建设人民向往的生态新城,着力打造中国式现代化松江样本和行业范例,在全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居住区(含行政村,以下简称居住区)创建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以“提升标准、提升品质、提升能级”为重点,按照 “精细分类、硬件达标、环境美观、便民惠民、智慧管理、绿色引领”的原则,高品质建设完善生活垃圾社区分类投放、收集系统。到2023年底,全区完成50个标准化生活垃圾房改造,全区创建50个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居住区。
二、创建标准要求
(一)基础条件
申报创建精品示范居住区的资格条件:一是上年度或本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第三方测评达到满分水平;二是生活垃圾箱房达到2023年升级改造标准要求;三是不存在有责投诉或重大舆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二)验收标准
具备申报资格的居住区,应符合分类管理佳、投放环境佳、科技赋能佳、回收服务佳和特色品牌佳等“五佳”评价标准 (详见附件1)。
1、分类管理佳
垃圾分类宣传氛围浓厚,采用组合式宣传媒介,并对流动人员、长期不履行分类义务人员等特殊人群形成定向宣传和教育引导机制。居住区内投放容器设置比例合理,全面消除小包垃圾现象,推进精细化分类。
2、投放环境佳
采取绿植花卉、涂鸦彩绘、文化墙等创意方式提升环境质量,营造美观怡人的分类引导视觉效果。配置机械式、自动式、嵌入式等配套设施。垃圾房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洁,倡导使用低碳、环保、可循环利用物品或材料,打造亲民、惠民、利民的投放环境,其中装修垃圾满足新模式收运。
3、科技赋能佳
深化垃圾分类“一网统管”智能监管,推进智能识别场景应用,并实现“发现、派单、整改、销项”闭环管理体系,加强智慧化、协同式、高效能管理,达到智能识别率100%,即时整改率100%。
4、回收服务佳
可回收物服务点的建设和管理达到示范型或自助型要求。对照《沪尚回收视觉识别系统手册》,配置“沪尚回收”标识招牌或侧招,打造视觉识别形象。推进可回收物精细化分类,服务点区域内各类可回收物按品类存放、管理有序,提供有偿回收服务,社区内可回收物交投便捷。
5、特色品牌佳
在科普宣传、社区自治、人性化服务等方面具有创新突破的特色或亮点精品,形成可展示、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治理模式或特色品牌项目。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主动性、感受度、获得感较高。
上述 “五佳”标准,对照附件进行评分,得分95 分以上的居住区,可视为创建成功。
三、申报和验收程序安排
(一)计划申报阶段 (2023年4月)。各街镇自主排摸并申报精品示范居住区创建计划。
(二)改造创建阶段 (2023年4月至8月)。各街镇对照评价标准细则及要求实施改造及创建工作。区分减联将对改造完成的示范垃圾箱房及精品示范居住区(村)进行预评价。
(三)材料申报阶段(2023年10月中旬)。区分减联办组织本区域内改造验收及建设预审工作,并于10月底前提交 (略) 分减联办:一是生活垃圾房标准化改造区级验收意见(含于附件1中,所有验收内容均需符合要求)。二是精品示范居住区申报材料,提交材料包括自评预审表(含于附件2中,自评分不低于95分)、申报书(附件3,一个居住区一张申报书,由各属地街镇填报)。
(四)评估验收阶段 (2023年11月)。市分减联办组织开展评估验收工作,对照验收材料、验收标准,进行现场验收,验收通过的(标准化改造符合所有验收要求,精品示范验收评分达到95分及以上),最终公布首批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居住区名单。
四、结果应用
对2023年成 (略) 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居住区(村)给予以下结果应用:
(一)根据《松江区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综合考评方案》,对未完成指标量的街镇予以扣分,并对超额完成创建的街镇予以加分。
(二)根据《松江区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奖励补贴实施方案》,对于创建成功街镇,按12万元/居住区(村)的标准予以奖励, (略) 级相关奖励政策。
(三)创建成功的精品示范居住区名单,市级将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生活垃圾房标准化改造验收表(试行)
2.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居住区(村)评价标准细则(试行)
3.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居住区(村)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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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区属 | 街道 | |||||
居住区(村) | 验收日期 | |||||
垃圾房地址 | ||||||
验收内容 | 是 | 否 | 无 | |||
整体设计 | 1 | 采用封闭式围护结构(有围墙、门窗、顶棚等)。 | ||||
2 | 设置存桶区、工具区、清洗区及垃圾投放区等基本功能区间,且各区间做好区分(其中清洗区可与存桶区或投放区重合)。 | |||||
3 | 如垃圾房为生活垃圾交付点,周边道路或通道满足垃圾收集车通行要求(路面宽度不小于3.5米)。 | |||||
4 | 如配套固定式可回收物服务点,有可回收物收集、存放的空间或场地。 | |||||
5 | 如配备湿垃圾就地处理设备且正常使用,有设备运行专区或独立场地。 | |||||
6 | 如为独立式垃圾房,周围设置绿化或其他隔离设施(如栅栏、步道或其他构筑物等)。 | |||||
建筑设计 | 7 | 室内地面高度高于室外,并设置方便保洁员清扫、拖桶等动作的缓冲坡道,无明显台阶(垃圾房设置在地下时除外,勾选“无”)。 | ||||
8 | 配套用电、给水、排水系统(用电:满足照明、通风等设备用电;给水:满足洗手、洗桶、洗地等功能,洗手装置为固定式或一体式,并连通管网;排水:污水根据区域条件纳入污水管网排放)。 | |||||
9 | 房内设置排水沟,地面和排水沟的坡度均便于污水排放。 | |||||
10 | 内墙面光滑、平整、洁净。 | |||||
11 | 地面有防滑、防渗、耐磨措施(如地面硬化、防滑瓷砖、环氧地坪等)。 | |||||
12 | 投放口上方有防雨措施(如无投放口勾选“无”)。 | |||||
13 | 投放口下沿高度为1m~1.2m(如无投放口勾选“无”)。 | |||||
14 | 投放窗口面积不小于0.25㎡(如无投放口勾选“无”)。 | |||||
15 | 外门不采用内开门形式,且材质易清洁、耐腐蚀(不采用木质材料,外门无明显腐蚀、锈蚀痕迹)。 | |||||
分类标志 | 16 | 投放口位置及分类垃圾桶配备分类标志,且图案和色彩符《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管理规范》DB31/T1127的规定。 | ||||
17 | 张贴垃圾分类公示牌,公示牌明确分类内容、投放时段、监督电话等信息,且无明显破损、遮挡、脱落、脏污。 | |||||
18 | 如配套可回收物服务点,在醒目位置设置可回收物公示牌和“沪尚回收”标志,公示牌明确服务点编号、回收单位、回收价格、回收种类、服务时间、监督电话等信息。 | |||||
配套设施 | 19 | 配置标准垃圾桶,防水插座、电源开关、节能灯具。 | ||||
20 | 配置除臭装置,如喷壶、喷淋(喷洒化学型、植物型或生物型药剂液)等。 | |||||
21 | 有杀虫措施,如杀虫喷剂、杀虫灯、防虫涂层等。 | |||||
22 | 有通风设备,如嵌入式排风扇;坐地式、挂壁式、吊顶式电风扇;空调等(如垃圾房设置在地下时,垃圾房有机械通风系统,如嵌入式排风扇、空调等,并通过通风管道向地面室外排放)。 | |||||
23 | 如与可回收物服务点/站合建,配备灭火器,且方便取用(垃圾桶或其他设施设备不阻碍灭火器使用)。 | |||||
运行维护 | 24 | 垃圾房配备的分类容器存放在垃圾房或仓库内,不占用周边公共空间、公共通道。 | ||||
25 | 房内及周边(约3米范围内)环境卫生良好,无垃圾散落,无明显异味,无蚊蝇飞舞,地面无积水、见本色;排水沟内无垃圾、淤泥等残留。 | |||||
26 | 分类容器、设施设备干净整洁,功能完好,无破损,湿垃圾收集容器不缺少桶盖。 | |||||
注:评分表中有针对交付点、可回收物回收点、湿垃圾就地处理、独立式垃圾房、投放口的验收项目,不相匹配的勾选“无”,验收结果等同于“是”。所有项目均符合要求的,视为验收通过。 | ||||||
验收组意见: | ||||||
??验收通过 | ??验收未通过 | |||||
验收未通过情况说明: | ||||||
验收组签字: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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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居住区(村)评价标准细则(试行)
区属 | 街镇 | ||
居住区(村)名称 | 地址 |
项目 | 分值 | 编号 | 标准 | 分值 | 得分 | ||
基础 | 符合 | 1 | 上年 (略) 级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综合考评中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效测评达到满分水平。 | 符合 | |||
2 | 在生活垃圾分类方面无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有责投诉或重大舆情。 | 符合 | |||||
3 | 生活垃圾房的整体设计、建筑设计、分类标识、配套设施、运行维护应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要求》(DB31/T 1370-2022)、《垃圾房技术要求》(DB31/T 1374-2022)、《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管理规范》(DB31/T 1127-2021)等技术标准要求,并通过标准化垃圾房(需出具区级验收意见,附件1)验收。 | 符合 | |||||
精品指标 | 1. | 20 | 1.1 | 居住区公共区域、投放点或垃圾房周边无小包垃圾落地; | 5 | ||
1.2 | 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居住区内家政从业人员、租住人群告知培训的相关内容,并针对租住、家政等流动人群或长期不自觉履行分类义务人员,建立定向入户宣传和教育引导机制; | 5 | |||||
1.3 | 居住区分类宣传氛围浓厚,配有海报、标语、标牌、电子显示屏、垃圾房标识等5种(含)以上宣传媒介; | 4 | |||||
1.4 | 按照投放需求合理配比四分类垃圾投放收集容器; | 3 | |||||
1.5 | 增设有害垃圾精细化分类收集容器。 | 3 | |||||
精品指标 | 2. | 20 | 2.1 | 建筑设计亲民:采取绿植花卉、涂鸦彩绘、垃圾分类文化墙等创意方式提升环境质量,有1项得2分,最高4分; | 4 | ||
2.2 | 2.2.1 | 配置非接触式(如刷卡或感应)投放设备,或采用步入式等整洁便民投放设施; | 3 | ||||
2.2.2 | 配置嵌入式排风扇或挂壁式、吊顶式电风扇或空调等机械通风系统; | 3 | |||||
2.2.3 | 设置自动喷淋除臭装置; | 3 | |||||
2.2.4 | 采取杀虫措施,如杀虫灯、防虫涂层等; | 3 | |||||
2.2.5 | 垃圾房及配套设施使用低碳、环保、可循环利用物品或材料; | 2 | |||||
2.3 | 各类亲民、惠民设计和配套设施居民满意度100%以上(随机访问5位居民)。 | 2 | |||||
精品指标 | 3. | 20 | 3.1 | 充分利用科技赋能手段助力生活垃圾分类,主要应用场景有: 3.1.1紧逼型智能监管:可实现小包垃圾落地、垃圾桶满溢、污水横流、不分类投放行为等事件的智能识别; 3.1.2疏导型智能监管:可通过刷卡绑定、身份识别等技术,对不规范投放、分类质量不达标行为做到源头追溯和信息提醒督促; 以上应用场景有1个场景2分,2-3个场景4分,4个及以上场景6分; | 6 | ||
3.2 | 应用场景接入居住区智能管理平台,同时联通街镇“一网统管”平台; | 3 | |||||
3.3 | 应用场景形成“发现、派单、整改、销项”闭环管理机制; | 3 | |||||
3.4 | 应用场景具备智能派单、智能销项功能(实现事件智能识别、案件自动生成、任务自动触发、处理及时反馈的闭环流转功能); | 2 | |||||
3.5 | 相关智能识别场景的智能识别率达到100%(访问员现场测试); | 3 | |||||
3.6 | 相关应用场景的即时整改率达到100%(访问员现场测试,整改时效30分钟)。 | 3 | |||||
精品指标 | 4. | 30 | 4.1 | 4.1.1 | 可回收物精细化分类标志图形应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管理规范》规定; | 2.5 | |
4.1.2 | 配置“沪尚回收”标识招牌或侧招,并配置公示牌; | 2.5 | |||||
4.1.3 | 提供有偿回收服务,且为现场交易结算(部分低价值可回收物可公益回收),回 (略) 场正常水平; | 2.5 | |||||
4.1.4 | 有偿回收服务居民知晓率达到100%以上(随机抽5位居民询问)。 | 2.5 | |||||
4.2 | 4.2.1 | 面积不小于20m2的封闭式建筑,同时配置玻璃、金属、塑料、纸张、织物等精细化回收容器或者设置相应分类回收区域(需贴分类标识,划线或者用板、墙隔离); | 5 | ||||
4.2.2 | 各精细化分类区域需干净整洁,废品堆放整齐有序; | 5 | |||||
4.2.3 | 设置文化墙或展示墙,宣传展示垃圾分类文化、资源循环利用和绿色低碳环保理念等; | 5 | |||||
4.2.4 | 回收频率至少一周两次。 | 5 | |||||
4.3 | 4.3.1 | 具备玻璃、金属、塑料、纸张、织物等可回收物精细化分类回收功能; | 5 | ||||
4.3.2 | 采用智能型回收箱,且发生满仓、故障后可自动报警等提高交投清运效率; | 5 | |||||
4.3.3 | 采用手机APP或小程序为居民提供人性化服务,如满仓或故障点位实时提醒、可交投点位实时查询、积分自助兑换、用户咨询投诉在线客服等; | 5 | |||||
4.3.4 | 手机APP或小程序上宣传展示垃圾分类文化、资源循环利用和绿色低碳环保理念等。 | 5 | |||||
精品指标 | 5. | 10 | 5.1 | 科普宣传:设置小区分类宣传阵地,开展周期性科普宣传活动等,形成独具匠心的宣传特色; | 2.5 | ||
5.2 | 社区自治:设置绿色环保小屋,探索与湿垃圾资源化利用相关的1米菜园,开展废物利用DIY、居民闲置用品再利用活动等,形成行之有效的社区自治特色; | 2.5 | |||||
5.3 | 人性化服务:配置流动分类收集车,针对行动不便住户提供上门回收服务,针对特定住户人群开放特殊投放时段/延长投放时段等,提供便民惠民的人性化服务; | 2.5 | |||||
5.4 | 其他创新特色机制。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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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村)名称 | |||
地址 | |||
所属区 | 所属街镇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申报理由:从“精细化、精致化、精良化、精制化、精品化”五个方面阐述,并提供相应辅证材料(辅证材料包括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相关照片、视频,请列明附件名称并一同上报)。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
街镇推荐意见: 所属街镇(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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