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台州江南气体有限公司年充装液氮500吨、液体二氧化碳3000吨、混合气(氩气+二氧化碳)500吨、气瓶检验站的车间技改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台州江南气体有限公司年充装液氮500吨、液体二氧化碳3000吨、混合气(氩气+二氧化碳)500吨、气瓶检验站的车间技改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台州江南气体有限公司年充装液氮500吨、液体二氧化碳3000吨、混合气(氩气+二氧化碳)500吨、气瓶检验站的车间技改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年4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充装液氮500吨、液体二氧化碳3000吨、混合气(氩气+二氧化碳)500吨、气瓶检验站的车间技改项目 | (略) 路桥区峰江街道桥洋村 | (略) | 浙江 (略) | 企业利 (略) 路桥区峰江街道桥洋村的自有厂房作为生产经营场所,总占地面积为7896m2。 项目设置气化器、充装排、电子灌装秤、低温液体泵、气瓶外测法水压试验机、氧气瓶阀校验台、氧气储罐、氮气储罐、氩气储罐、二氧化碳储罐等国产设备,本次技改项目年充装液氮500吨、液体二氧化碳3000吨、混合气(氩气+二氧化碳)500吨,技改后全厂年充装工业氧气5144.4吨、医用氧气2143.5吨、氮气2500吨、液氮500吨、二氧化碳3000吨、氩气892吨、混合气(氩气+二氧化碳)500吨。 | / |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政管网,由路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准Ⅳ类标准后排放。 固废:废气瓶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油品包装桶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噪声:在选购设备时,应优先考虑低耗、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各机械设备,高噪声设备摆放尽量往房间中央靠;在布置设备时,在设备底部安装减震垫;定期做好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8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
联系电话/传真:0576-*
通讯地址:路桥区腾达路1300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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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台州江南气体有限公司年充装液氮500吨、液体二氧化碳3000吨、混合气(氩气+二氧化碳)500吨、气瓶检验站的车间技改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年4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充装液氮500吨、液体二氧化碳3000吨、混合气(氩气+二氧化碳)500吨、气瓶检验站的车间技改项目 | (略) 路桥区峰江街道桥洋村 | (略) | 浙江 (略) | 企业利 (略) 路桥区峰江街道桥洋村的自有厂房作为生产经营场所,总占地面积为7896m2。 项目设置气化器、充装排、电子灌装秤、低温液体泵、气瓶外测法水压试验机、氧气瓶阀校验台、氧气储罐、氮气储罐、氩气储罐、二氧化碳储罐等国产设备,本次技改项目年充装液氮500吨、液体二氧化碳3000吨、混合气(氩气+二氧化碳)500吨,技改后全厂年充装工业氧气5144.4吨、医用氧气2143.5吨、氮气2500吨、液氮500吨、二氧化碳3000吨、氩气892吨、混合气(氩气+二氧化碳)500吨。 | / |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政管网,由路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准Ⅳ类标准后排放。 固废:废气瓶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油品包装桶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噪声:在选购设备时,应优先考虑低耗、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各机械设备,高噪声设备摆放尽量往房间中央靠;在布置设备时,在设备底部安装减震垫;定期做好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8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
联系电话/传真:0576-*
通讯地址:路桥区腾达路1300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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