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沙县木孔镇谷通污泥无害化处置综合利用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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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沙县木孔镇谷通污泥无害化处置综合利用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日期:2023-04-18

项目名称:金沙县木孔镇谷通污泥无害化处置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贵州谷通再生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1、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人员位附近村民,员工洗手等废水,废水回用于降尘,员工粪便污物经旱厕收集处理,供周边村民清掏后作农肥使用,不外排。施工废水经本项目已有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作为场地降尘或施工用水,废水不外排。2、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扬尘属间歇排放且源强较低,影响范围主要在施工现场附近,由于其产生量较小,经过空气扩散后,对环境影响较小。车辆尾气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产生的燃油废气,由于车辆及燃油设备使用量较少,且排放为间断性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3、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减振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时间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日产日清,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设备包装的各类包装箱、纸由专人负责收集分类存放,统一运往废品收购站进行回收利用。(二)营运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原料运输、卸料、堆存、发酵及翻堆过程,以及渗滤液收集池等产生的废气主要为H2S、NH3,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通过生物除臭塔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未收集到的无组织废气通过定期喷洒喷洒生物除臭剂(重点喷洒原料堆放区与发酵区),可减小对环境的影响。经以上措施处理后,项目废气排放中H2S、NH3满足《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2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与2排放限值。项目原料卸料、发酵、翻堆等工序,窖泥、酒糟及油枯破碎筛分等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地面干式清扫、洒水降尘等方式后,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后用于厂区抑尘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主要为员工洗手等废水,废水回用于降尘,员工粪便污物经旱厕收集处理,供周边村民清掏后作农肥使用,不外排;渗滤液通过地面沟渠进行收集,收集后用于生产发酵,不外排;车轮清洗产生的废水排入沉淀池,废水经过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除臭废水定期更换后,用作发酵用水,不外排。3、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沉淀池底泥主要为污泥,将底泥返回原料堆场进行利用,不外排;员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妥善收集后送至当地生活垃圾转运站转运处置;废包装袋妥善收 (略) 回收。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厂区各生产功能单元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的物质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将整个窖泥堆放区、污泥堆放区、混合发酵区及渗滤液收集池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其他辅料储存区、破碎筛分区及包装区划分为简单防渗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进行防渗。

"XMGK":"租用现有场地2900m2,布设营养土配料生产线一条,以窖泥为主要原料,年处理1万吨窖泥与污泥,生产1.149万t的营养土。

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金沙县木孔镇谷通污泥无害化处置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04月20日-2023年04月25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 0857-* 传真: 0857-* 通讯地址: (略) 贵毕大道520- (略) 环境保护局规划环评科 邮编: *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项目名称:金沙县木孔镇谷通污泥无害化处置综合利用项目

日期:2023-04-18

项目名称:金沙县木孔镇谷通污泥无害化处置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贵州谷通再生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1、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人员位附近村民,员工洗手等废水,废水回用于降尘,员工粪便污物经旱厕收集处理,供周边村民清掏后作农肥使用,不外排。施工废水经本项目已有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作为场地降尘或施工用水,废水不外排。2、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扬尘属间歇排放且源强较低,影响范围主要在施工现场附近,由于其产生量较小,经过空气扩散后,对环境影响较小。车辆尾气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产生的燃油废气,由于车辆及燃油设备使用量较少,且排放为间断性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3、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减振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时间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日产日清,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设备包装的各类包装箱、纸由专人负责收集分类存放,统一运往废品收购站进行回收利用。(二)营运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原料运输、卸料、堆存、发酵及翻堆过程,以及渗滤液收集池等产生的废气主要为H2S、NH3,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通过生物除臭塔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未收集到的无组织废气通过定期喷洒喷洒生物除臭剂(重点喷洒原料堆放区与发酵区),可减小对环境的影响。经以上措施处理后,项目废气排放中H2S、NH3满足《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2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与2排放限值。项目原料卸料、发酵、翻堆等工序,窖泥、酒糟及油枯破碎筛分等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地面干式清扫、洒水降尘等方式后,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后用于厂区抑尘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主要为员工洗手等废水,废水回用于降尘,员工粪便污物经旱厕收集处理,供周边村民清掏后作农肥使用,不外排;渗滤液通过地面沟渠进行收集,收集后用于生产发酵,不外排;车轮清洗产生的废水排入沉淀池,废水经过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除臭废水定期更换后,用作发酵用水,不外排。3、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沉淀池底泥主要为污泥,将底泥返回原料堆场进行利用,不外排;员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妥善收集后送至当地生活垃圾转运站转运处置;废包装袋妥善收 (略) 回收。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厂区各生产功能单元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的物质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将整个窖泥堆放区、污泥堆放区、混合发酵区及渗滤液收集池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其他辅料储存区、破碎筛分区及包装区划分为简单防渗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进行防渗。

"XMGK":"租用现有场地2900m2,布设营养土配料生产线一条,以窖泥为主要原料,年处理1万吨窖泥与污泥,生产1.149万t的营养土。

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金沙县木孔镇谷通污泥无害化处置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04月20日-2023年04月25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 0857-* 传真: 0857-* 通讯地址: (略) 贵毕大道520- (略) 环境保护局规划环评科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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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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