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涉案财物管理中心迁建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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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涉案财物管理中心迁建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

市交警支队: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涉案财物管理中心迁建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的函》(榆公交函〔2023〕1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我委《关于涉案财物管理中心迁建项目初步设计(代可研)的批复》(榆政发改审发〔2023〕18号),以及各项前期工作准备情况,经研究,同意你单位所报招标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室外工程、消防水池及消防水泵房、综合用房、警备仓库工程;总建筑面积68935.1㎡,其中消防水池179.28㎡,警备仓库2468.82㎡,综合服务用房379.44㎡,室外工程65907.56㎡等。该项目总投资352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975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二、项目法人

项目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项目负责人为刘仁亮。

三、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用房、警备仓库、消防水池水泵房、停车场等,具体包括给建筑、结构、排水、暖通、电气等。

共划分1个标段,经市财政部门审定最高投标限价为2796.28万元。

四、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五、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人委托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

六、招标公告发布

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公告,招标文件发售期不少于5日。

七、投标人资质及资审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注册建造师,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且无不良记录。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须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可查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八、招标文件编制

由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进行编制,招标文件的发出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不得少于法定时间。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交信用记录报告,并按有关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或者保函,也可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信用监管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榆政发改发〔2020〕329号)规定,以“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

十、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其成员由专家评委和招标人代表组成,人数为5人(含5人)以上单数,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略) 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选举产生。

十一、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应严格执行《 (略) 工程建设综合评标办法(试行)》,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随意变更评审因素和分值设置。

十二、监督

本次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民大厦)进行,按有关 (略) 发改委依法监督。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20日 


市交警支队: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涉案财物管理中心迁建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的函》(榆公交函〔2023〕1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我委《关于涉案财物管理中心迁建项目初步设计(代可研)的批复》(榆政发改审发〔2023〕18号),以及各项前期工作准备情况,经研究,同意你单位所报招标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室外工程、消防水池及消防水泵房、综合用房、警备仓库工程;总建筑面积68935.1㎡,其中消防水池179.28㎡,警备仓库2468.82㎡,综合服务用房379.44㎡,室外工程65907.56㎡等。该项目总投资352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975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二、项目法人

项目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项目负责人为刘仁亮。

三、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用房、警备仓库、消防水池水泵房、停车场等,具体包括给建筑、结构、排水、暖通、电气等。

共划分1个标段,经市财政部门审定最高投标限价为2796.28万元。

四、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五、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人委托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

六、招标公告发布

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公告,招标文件发售期不少于5日。

七、投标人资质及资审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注册建造师,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且无不良记录。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须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可查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八、招标文件编制

由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进行编制,招标文件的发出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不得少于法定时间。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交信用记录报告,并按有关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或者保函,也可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信用监管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榆政发改发〔2020〕329号)规定,以“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

十、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其成员由专家评委和招标人代表组成,人数为5人(含5人)以上单数,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略) 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选举产生。

十一、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应严格执行《 (略) 工程建设综合评标办法(试行)》,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随意变更评审因素和分值设置。

十二、监督

本次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民大厦)进行,按有关 (略) 发改委依法监督。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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