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宇纺织科技集团(新疆)有限公司3000台喷水织机60台加弹机3亿米梭织布印染及60万件(套)家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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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宇纺织科技集团(新疆)有限公司3000台喷水织机60台加弹机3亿米梭织布印染及60万件(套)家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4月15日,我单位委托乌鲁木齐恒达 (略) 承担“海宇纺织科技集团(新疆)有限公司3000台喷水织机60台加弹机3亿米梭织布印染及60万件(套)家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项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海宇纺织科技集团(新疆)有限公司3000台喷水织机60台加弹机3亿米梭织布印染及60万件(套)家纺项目

(2)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建设用地分为两个地块,地块1为一期、三期建设用地,位于山东南路以东、静湖路以北;地块2为二期、四期建设用地,位于木棉路以西、南苑路以北区域。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概要:总规划用地面积51.5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6.62万平方米。项目分四期建设织布车间、印染车间、缝制成品车间、库房、倒班宿舍、食堂、值班室等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并购置安装3000台喷水织机、60台加弹机、3亿米楼织布印染及60万件(套)家纺生产线。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宇纺织科技集团(新疆)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总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乌鲁木齐恒达 (略)

联 系 人:杨工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

(五)提出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海宇纺织科技集团(新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9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4月15日,我单位委托乌鲁木齐恒达 (略) 承担“海宇纺织科技集团(新疆)有限公司3000台喷水织机60台加弹机3亿米梭织布印染及60万件(套)家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项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海宇纺织科技集团(新疆)有限公司3000台喷水织机60台加弹机3亿米梭织布印染及60万件(套)家纺项目

(2)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建设用地分为两个地块,地块1为一期、三期建设用地,位于山东南路以东、静湖路以北;地块2为二期、四期建设用地,位于木棉路以西、南苑路以北区域。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概要:总规划用地面积51.5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6.62万平方米。项目分四期建设织布车间、印染车间、缝制成品车间、库房、倒班宿舍、食堂、值班室等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并购置安装3000台喷水织机、60台加弹机、3亿米楼织布印染及60万件(套)家纺生产线。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宇纺织科技集团(新疆)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总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乌鲁木齐恒达 (略)

联 系 人:杨工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

(五)提出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海宇纺织科技集团(新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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