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福瑞思木质素磺酸钠及木素分离
沙县福瑞思木质素磺酸钠及木素分离
沙县福瑞思木质素磺酸钠及木素分离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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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沙县区 | |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福建 (略) 于2023年4月7日,在沙县福瑞思木质素磺酸钠及木素分离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参加验收的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等单位的代表。 验收组认为:该工程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措施,完成了批复的防治任务;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足额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已落实,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水土保持验收材料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方案具体内容及联系方式等详见附件,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公示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公示日期自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5月18日 | |
附件1:沙县福瑞思木质素磺酸钠及木素分离项目 验收鉴定书.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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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福建 (略) 于2023年4月7日,在沙县福瑞思木质素磺酸钠及木素分离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参加验收的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等单位的代表。 验收组认为:该工程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措施,完成了批复的防治任务;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足额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已落实,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水土保持验收材料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方案具体内容及联系方式等详见附件,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公示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公示日期自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5月1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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