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关于《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2023年3月29日,贵州医科 (略) 组织召开了《贵州医科 (略) 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议,审查方式为专家现场检查+出具函审意见,验收小组由工程建设单位及验收单位(贵州医科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贵 (略) )、环境监测单位(贵州 (略) )及特邀3名专家( (略) (略) 杨显辉、 (略) 生态环 (略) 彭园花、贵州 (略) 张鹤馨)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30日至4月26日。公示期间,本项目相关单位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配套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依据之一。
改扩建项 (略) 云岩区北京路贵州医科 (略) 内, (略) 现有建筑物新增740张床位,其中急诊楼新增77张, (略) 楼新增212张, (略) 楼新增400张, (略) 楼新增23张,伽马刀治疗中心新增28张,现共有2740张床位;依托检验中心楼5楼进行改造建设核酸实验室,核酸实验室的日检测能力为3000人份/天,属于P2生物实验室;拆除原有锅炉房新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中心,本次新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中心共两层,一层建筑面积624.66m2,共分布4个机房和消防控制室;2层建筑面积485.38m2,共分布1个机房、配电室、辅助间、值班室等,建成后可实现建筑面积为99630平方米范围的供暖和制冷。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验收范围内),占总投资的0.6%。
建设单位于2018年11月委托遵义天力 (略) 完成了《白云区盐沙线海龙加油站复建项目》的编制工作,于2019年1月10日 (略) 白云区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白环表[2019]5号)。
贵州医科 (略) 始建于1941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三级* (略) ,于2001年、20004年、2011、2021年分别编制了《 (略) (略) 外科大楼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001年7月10日,黔环函〔2001〕192号)、《 (略) (略) 急诊大楼建设项目》(2004年12月12日,黔环表〔2005〕11号)、《 (略) (略) (略) 综合楼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筑环审〔2011〕27号)、《贵州医科 (略) 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021年8月30日,筑环审〔2021〕29号)。于2014年编制了《 (略) (略) 外科大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黔环监报〔2014〕第011号)、《 (略) (略) 急诊大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黔环监报〔2014〕第012号),由于2011年编制的《 (略) (略) (略) 综合楼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筑环审〔2011〕27号)亦未验收,本次环 (略) 进行整体验收。贵州医科 (略) 改扩建工程项目于2021年8月开工建设,2021年11月竣工,2022年12月进行调试运行。2023年3月29日完成了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682 号令)等文件的规定,建设项目应当在开工建设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现场踏勘,对比《贵州医科 (略) 改扩建工程“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对《贵州医科 (略) 改扩建工程“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筑环审〔2021〕29号)”,以及“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2020.12.13)。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1) (略) 楼锅炉数量变动情况
环 (略) 楼设1台1.4MW燃气锅炉(废气经3#排气筒排放),试运行期间,该锅炉于2022年5月损坏,随即更换为2台700KW燃气锅炉(废气仍经原有3#排气筒排放),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第2条: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更换的锅炉总兆瓦数与原来相等,并未增大,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2)核酸实验室废气处理设施变动情况
环评中核酸实验室产生的废气中含病菌的气溶胶经过HEPA过滤器过滤后再经活性炭吸附后引至屋顶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经过生物安全柜过滤再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有一根新建的22m高排气筒排放。而实际建设情况中,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一号公告,已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认为*类传染病,检测量剧减,改为试剂盒检验,因此实验废气中污染物不含有机废气,仅为带菌气溶胶,从而未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含病菌的气溶胶经过HEPA过滤器过滤后引至排风口排放,排风口均位于5楼,排放高度达到22m以上。根据现行核酸实验室建设要求,PCR实验室通风方式采用机械通风,排风机应设置在排风管路末端,排风应设置高效过滤器,并通过独立于建筑物其他公共通风系统的管道排出,且满足22m的排放高度要求,带菌气溶胶无需监测,核酸实验室满足现行环保要求。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第8条: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核酸实验室废气处理设施变动并未导致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未导致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未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因此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4)锅炉废水及纯水制备废水处理设施变动情况
环评中锅炉废水和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水经中和池酸碱中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实际锅炉及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水与医疗废水量相比非常少,医院污水处理站前端设置调节池,锅炉废水和纯水制备废水进入调节池后,将加入次氯酸钠进行消毒并根据pH进行中和处理,达到稀释和酸碱中和的效果,并不 (略) 区医疗废水的处置。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第8条: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锅炉废水及纯水制备废水处理设施变动并未导致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未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未导致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因此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5)核酸实验室废水处理设施变动
环评中核酸实验室废水(带病毒废水)经灭活池(1.5m3)预 (略) 区污水处理站。实际运营过程中,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一号公告,已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认为*类传染病,检测量剧减。实际运营过程中核酸实验室改用试剂盒进行检测,不使用水,且盛装样品的容器中均含灭活功能,含病毒的样品进入容器后均会被灭活;若有沾染病毒的防护服、手套、面罩,在经过实验室缓冲区时病毒由向下气流带走至HEPA过滤器过滤后引至排风口排放;实验废液采用专用容器盛装后经专用通道送至高压蒸汽灭菌锅灭活消毒后作为医疗废物处置,实验人员走出实验室后的洗手废水并不含病毒。因此核酸实验室并无带病毒的废水产生,未建灭活池。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第8条: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核酸实验室废水处理设施变动并未导致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未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未导致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未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因此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综上,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情况。
环评中:
①废水:
医院原 (略) 病人及陪护人员产生的废水、医务人员生活污水、行政办公人员生活污水、门诊废水、食堂废水、辐射废水、传染性废水、实验室废水、纯水制备废水、锅炉废水和住宿区生活污水组成。医院实行雨污分流制排水,院区雨水经收集后,进入雨水管道排入贯城河;非病区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非病区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贵医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传染性废水经科室预处理设施预处理,低放射性污水经衰变池预处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与其他医疗废水一起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新庄污水处理厂(一期)统一处理。医院现建有处理能力为2800m3/d,处理工艺为生物接触氧化。由于现有工程实验室废水中不含重金属,因此无预处理设施,实验室产生的含酸废水和含碱废水作为废 (略) 城投环境 (略) 处置,现有工程软水制备废水和锅炉废水通过新建中和池处 (略) 污水处理站,核酸实验室废水(带病毒废水)经灭活池(1.5m3)预处 (略) 污水处理站,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水经过中和池(2m3)预处 (略) 污水处理站。
②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核酸实验废气、理化实验室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生活垃圾恶臭、危废暂存间恶臭、食堂油烟。新建能源中心锅炉采用低氮冷凝的方式燃烧,废气经1根3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确保锅炉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核酸实验室产生的气溶胶经过HEPA过滤器过滤后再经活性炭吸附后经由7#排气筒(22m)排放,有机试剂在生物安全柜中操作,经生物安全柜收集后再经活性炭吸附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后经由7#排气筒(22m)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经集中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限值,其中NH3、H2S参照《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13)限值要求后通过距地面排放21m的排气筒排放,同时应加强污水处理站周界绿化;生活垃圾堆放场所和危废暂存间应加强通风,定期喷洒除臭剂。
原有工程中1台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64m的3#排气筒排放;2台直燃型吸收式冷温水机组废气经64m的5#排气筒排放;1台低氮冷凝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64m的4#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分别通过1#排气筒和2#排气筒排放;实验室废气通过生物安全柜过滤,无组织排放。
③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空调、通风、泵、鼓风机等机械设备噪声和门诊部人员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实验室各类设备及车辆运行造成的噪声,其声级在65~85dB(A)之间。由于水泵房位于地下层、医疗设备属低噪声设备,噪声源强值较低,加之置于室内,故设备噪声产生量较小, (略) 病人及附近居民影响很小。 (略) 厂界噪声排放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院内噪声排放需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④固体废物:
医院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医疗废物、生活垃圾、污泥、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剥离纤维过滤介质、餐厨垃圾、化验室废液及废化学试剂、废培养基,其中医疗废弃物主要包括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输血袋,血袋、引流袋、血液透析器具、一次性注射器、废皮下注射针、废解剖刀、废手术刀、废输液器、废手术锯、碎玻璃、废药品等。
医院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实验室产生的废包装盒(袋)集中收 (略) 回收利用,医疗垃圾、实验室产生的一次性手套、一次性口罩、试剂盒、废移液管吸头、EP管、消毒纱布、废样本、废化学试剂容器以及核酸实验室废气治理产生的玻璃纤维过滤介质、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分类收集暂存于两间紧挨的危废暂存间,面积分别为70m2和80m2,定 (略) 城投环境 (略) 处理。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经过叠螺脱水机脱水(含水率达到80%)后进行消毒,然后暂存于污泥干化间(4m2), (略) 城投环境 (略) 统一运送处置。废培养基经高压灭菌锅灭菌后暂存于检验中心楼的医疗废物暂存点, (略) 2间相邻的危废暂存间暂存, (略) 城投环境 (略) 进行无害化处理。餐厨垃圾委托贵阳 (略) 拖运处置。
项目实际执行情况:
①废水:
医 (略) 病人及陪护人员产生的废水、医务人员生活污水、行政办公人员生活污水、门诊废水、食堂废水、辐射废水、传染性废水、实验室废水、纯水制备废水、锅炉废水和住宿区生活污水组成。根据现场踏勘,医院实行雨污分流制排水,院区雨水经收集后,进入雨水管道排入贯城河;非病区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非病区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再排入贵医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传染性废水经科室预处理设施预处理,低放射性污水经衰变池预处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与其他医疗废 (略) 政污水管网,再进入新庄污水处理厂(一期)统一处理。医院现建有处理能力为2800m3/d,处理工艺为生物接触氧化。实验室产生的含酸废水和含碱废水作为废 (略) 城投环境 (略) 处置。软水制备废水和锅炉废水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并未建设中和池。核酸实验室不产生废水,未建设灭火池,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水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
经监测,医院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中化学需氧量,氨氮(NH3-N),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肠道致病菌,粪大肠菌群,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挥发酚,色度,肠道病毒,总氰化物,pH值及接触消毒池出水水质中总余氯(以Cl计)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化粪池出水水质中pH、COD、BOD5、NH3-N、SS、动植物油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衰变池出水水质中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污水处理站出口分别安装了流量、pH、悬浮物、COD、NH3-N、TP、总余氯在线监测仪,符合“贵州医科 (略) 排污许可”的要求。
②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核酸实验废气、理化实验室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生活垃圾恶臭、危废暂存间恶臭、食堂油烟。根据现场调查,新建能源中心目前尚未改建完成,因此本次验收范围不包括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中心,待改建完成后,另行验收。核酸实验室产生的含病菌的气溶胶经过HEPA过滤器过滤后引至排风口排放,排风口位于5楼,排放高度达到22m以上,根据前文分析,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经集中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需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限值,其中NH3、H2S参照《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限值要求后通过距地面排放21m的排气筒排放;生活垃圾堆放场所和危废暂存间加强通风,定期喷洒除臭剂。
原有工程中1台1.4MW天然气锅炉如今已更换为2台700千瓦天然气锅炉,并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原有64m的3#排气筒排放,经前文分析,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2台直燃型吸收式冷温水机组废气经64m的5#排气筒排放;1台低氮冷凝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64m的4#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分别通过1#排气筒和2#排气筒排放;实验室废气通过生物安全柜过滤,无组织排放。
经监测,项目有组织废气中, (略) 楼2台燃气锅炉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略) 楼2台直燃型吸收式冷温水机组锅炉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污水处理站恶臭中氨气、硫化氢满足《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4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相关要求,食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中型相关要求。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HCl、硫酸雾、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污水处理站周界废气中氨气、硫化氢、氯气、*烷、臭气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3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厂内挥发性有机物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内标准。
根据业主提供资料, (略) 楼低氮冷凝炉仅在极端天气发生时开启,近一年未使用,因此本次验收监测 (略) 楼低氮冷凝炉产生的锅炉废气进行监测分析。
③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空调、通风、泵、鼓风机等机械设备噪声和门诊部人员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实验室各类设备及车辆运行造成的噪声,其声级在65~85dB(A)之间。水泵房位于地下层、医疗设备属低噪声设备,噪声源强值较低,加之置于室内,设备噪声产生量较小, (略) 病人及附近居民影响很小。
(1)内部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医院内对车辆运行管理,避免汽车噪声对医护人员和病人造成干扰,做到人车分流。道路已设置禁鸣标志,禁止汽车在区内鸣号。并安排专人 (略) 车辆的引导,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在楼内设置安静警示牌,禁止大声喧哗等行为。
2)医院的水泵房位于地下室、污水处理站等高噪声设施设置在房间内,可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医院周边已堆砌围墙、植树绿化。
(2)外部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略) 区边界植树绿化,抵挡噪声对外界的影响, (略) 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楼层加装隔音窗,抵挡外界噪声对病人的影响。
经监测,医院厂界四周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院内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④固体废物:
医院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医疗废物、生活垃圾、污泥、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剥离纤维过滤介质、餐厨垃圾、化验室废液及废化学试剂、废培养基,其中医疗废弃物主要包括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输血袋,血袋、引流袋、血液透析器具、一次性注射器、废皮下注射针、废解剖刀、废手术刀、废输液器、废手术锯、碎玻璃、废药品等。建设单 (略) 城投环境 (略) (危废经营资质编号:GYWF*)签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协议,并建立危废转运联单机制。
医院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实验室产生的废包装盒(袋)集中收 (略) 回收利用,医疗垃圾、实验室产生的一次性手套、一次性口罩、试剂盒、废移液管吸头、EP管、消毒纱布、废样本、废化学试剂容器以及核酸实验室废气治理产生的玻璃纤维过滤介质、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分类收集暂存于两间紧挨的危废暂存间,面积分别为70m2和80m2,定 (略) 城投环境 (略) 处理。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暂存于污泥干化间(4m2), (略) 城投环境 (略) 统一运送处置。废培养基经高压灭菌锅灭菌后暂存于检验中心楼的医疗废物暂存点, (略) 2间相邻的危废暂存间暂存, (略) 城投环境 (略) 进行无害化处理。餐厨垃圾委托贵阳 (略) 拖运处置。
四、整改内容
无
五、整改落实
无
六、验收结论
①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中心尚未建成,待改建完成后另行验收,本次验收中锅炉废气为贵州医科 (略) (略) 楼中已建锅炉产生的废气)、核酸实验废气、理化实验室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生活垃圾恶臭、危废暂存间恶臭、食堂油烟。根据现场调查。核酸实验室不产生有机废气,产生的含病菌的气溶胶经过HEPA过滤器过滤后引至排风口排放,根据前文分析,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经集中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需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限值,其中NH3、H2S参照《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限值要求后通过距地面排放21m的排气筒排放;生活垃圾堆放场所和危废暂存间加强通风,定期喷洒除臭剂。
原有工程中1台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64m的3#排气筒排放,该锅炉于2022年5月损坏,随即更换为2台700KW燃气锅炉,废气仍经原有3#排气筒排放,根据前文分析,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2台直燃型吸收式冷温水机组废气经64m的5#排气筒排放;1台低氮冷凝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64m的4#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分别通过1#排气筒和2#排气筒排放;实验室废气通过生物安全柜过滤,无组织排放。
经监测,项目有组织废气中, (略) 楼2台燃气锅炉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略) 楼2台直燃型吸收式冷温水机组锅炉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污水处理站恶臭中氨气、硫化氢满足《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4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相关要求,食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中型相关要求。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HCl、硫酸雾、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污水处理站周界废气中氨气、硫化氢、氯气、*烷、臭气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3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厂内挥发性有机物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内标准。
根据业主提供资料, (略) 楼低氮冷凝炉仅在极端天气发生时开启,近一年未使用,因此本次验收监测 (略) 楼低氮冷凝炉产生的锅炉废气进行监测分析。
因此,本次验收中,项目废气均为达标排放。
②废水:
医 (略) 病人及陪护人员产生的废水、医务人员生活污水、行政办公人员生活污水、门诊废水、食堂废水、辐射废水、传染性废水、实验室废水、纯水制备废水、锅炉废水和住宿区生活污水组成。根据现场踏勘,医院实行雨污分流制排水,院区雨水经收集后,进入雨水管道排入贯城河;非病区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非病区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再排入贵医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传染性废水经科室预处理设施预处理,低放射性污水经衰变池预处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与其他医疗废 (略) 政污水管网,再进入新庄污水处理厂(一期)统一处理。医院现建有处理能力为2800m3/d,处理工艺为生物接触氧化。实验室产生的含酸废水和含碱废水作为危 (略) 城投环境 (略) 处置。软水制备废水和锅炉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核酸实验室不产生废水,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水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
经监测,医院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中化学需氧量,氨氮(NH3-N),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肠道致病菌,粪大肠菌群,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挥发酚,色度,肠道病毒,总氰化物,pH值及接触消毒池出水水质中总余氯(以Cl计)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化粪池出水水质中pH、COD、BOD5、NH3-N、SS、动植物油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衰变池出水水质中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污水处理站出口分别安装了流量、pH、悬浮物、COD、NH3-N、TP、总余氯在线监测仪,符合“贵州医科 (略) 排污许可”的要求。
因此,本次验收中,项目废水均为达标排放。
③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空调、通风、泵、鼓风机等机械设备噪声和门诊部人员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实验室各类设备及车辆运行造成的噪声,其声级在65~85dB(A)之间。水泵房位于地下层、医疗设备属低噪声设备,噪声源强值较低,加之置于室内,设备噪声产生量较小, (略) 病人及附近居民影响很小。
经监测,医院厂界四周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院内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因此,本次验收中,项目噪声满足验收要求。
④固体废物:
医院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医疗废物、生活垃圾、污泥、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玻璃纤维过滤介质、餐厨垃圾、化验室废液及废化学试剂、废培养基等。建设单 (略) 城投环境 (略) (危废经营资质编号:GYWF*)签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协议,并建立危废转运联单机制。
根据现场踏勘,医院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实验室产生的废包装盒(袋)集中收 (略) 回收利用,医疗垃圾、实验室产生的一次性手套、一次性口罩、试剂盒、废移液管吸头、EP管、消毒纱布、废样本、废化学试剂容器以及核酸实验室废气治理产生的玻璃纤维过滤介质、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分类收集暂存于两间紧挨的危废暂存间,面积分别为70m2和80m2,定 (略) 城投环境 (略) 处理。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暂存于污泥干化间(4m2), (略) 城投环境 (略) 统一运送处置。废培养基经高压灭菌锅灭菌后暂存于检验中心楼的医疗废物暂存点, (略) 2间相邻的危废暂存间暂存, (略) 城投环境 (略) 进行无害化处理。餐厨垃圾委托贵阳 (略) 拖运处置。
因此,本次验收中,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满足验收要求。
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现场检查,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所规定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达到竣工环保验收要求。验收组经认真讨论,一致认为《贵州医科 (略) 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符合竣工验收条件,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可正式投入运行。
本次公示将验收报告全本、专家意见和修改清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验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医科 (略)
地址: (略) 云岩区贵医街28号
联系人:刘偲辰
联系电话:*
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贵 (略)
通讯地址: (略) 南明区文昌南路79号文昌苑综合楼负1层3号[大南社区]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
三、环境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 (略)
通讯地址: (略) 汇川区董公寺工业园区三号厂房二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2023年3月29日,贵州医科 (略) 组织召开了《贵州医科 (略) 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议,审查方式为专家现场检查+出具函审意见,验收小组由工程建设单位及验收单位(贵州医科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贵 (略) )、环境监测单位(贵州 (略) )及特邀3名专家( (略) (略) 杨显辉、 (略) 生态环 (略) 彭园花、贵州 (略) 张鹤馨)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30日至4月26日。公示期间,本项目相关单位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配套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依据之一。
改扩建项 (略) 云岩区北京路贵州医科 (略) 内, (略) 现有建筑物新增740张床位,其中急诊楼新增77张, (略) 楼新增212张, (略) 楼新增400张, (略) 楼新增23张,伽马刀治疗中心新增28张,现共有2740张床位;依托检验中心楼5楼进行改造建设核酸实验室,核酸实验室的日检测能力为3000人份/天,属于P2生物实验室;拆除原有锅炉房新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中心,本次新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中心共两层,一层建筑面积624.66m2,共分布4个机房和消防控制室;2层建筑面积485.38m2,共分布1个机房、配电室、辅助间、值班室等,建成后可实现建筑面积为99630平方米范围的供暖和制冷。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验收范围内),占总投资的0.6%。
建设单位于2018年11月委托遵义天力 (略) 完成了《白云区盐沙线海龙加油站复建项目》的编制工作,于2019年1月10日 (略) 白云区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白环表[2019]5号)。
贵州医科 (略) 始建于1941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三级* (略) ,于2001年、20004年、2011、2021年分别编制了《 (略) (略) 外科大楼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001年7月10日,黔环函〔2001〕192号)、《 (略) (略) 急诊大楼建设项目》(2004年12月12日,黔环表〔2005〕11号)、《 (略) (略) (略) 综合楼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筑环审〔2011〕27号)、《贵州医科 (略) 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021年8月30日,筑环审〔2021〕29号)。于2014年编制了《 (略) (略) 外科大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黔环监报〔2014〕第011号)、《 (略) (略) 急诊大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黔环监报〔2014〕第012号),由于2011年编制的《 (略) (略) (略) 综合楼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筑环审〔2011〕27号)亦未验收,本次环 (略) 进行整体验收。贵州医科 (略) 改扩建工程项目于2021年8月开工建设,2021年11月竣工,2022年12月进行调试运行。2023年3月29日完成了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682 号令)等文件的规定,建设项目应当在开工建设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现场踏勘,对比《贵州医科 (略) 改扩建工程“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对《贵州医科 (略) 改扩建工程“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筑环审〔2021〕29号)”,以及“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2020.12.13)。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1) (略) 楼锅炉数量变动情况
环 (略) 楼设1台1.4MW燃气锅炉(废气经3#排气筒排放),试运行期间,该锅炉于2022年5月损坏,随即更换为2台700KW燃气锅炉(废气仍经原有3#排气筒排放),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第2条: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更换的锅炉总兆瓦数与原来相等,并未增大,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2)核酸实验室废气处理设施变动情况
环评中核酸实验室产生的废气中含病菌的气溶胶经过HEPA过滤器过滤后再经活性炭吸附后引至屋顶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经过生物安全柜过滤再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有一根新建的22m高排气筒排放。而实际建设情况中,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一号公告,已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认为*类传染病,检测量剧减,改为试剂盒检验,因此实验废气中污染物不含有机废气,仅为带菌气溶胶,从而未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含病菌的气溶胶经过HEPA过滤器过滤后引至排风口排放,排风口均位于5楼,排放高度达到22m以上。根据现行核酸实验室建设要求,PCR实验室通风方式采用机械通风,排风机应设置在排风管路末端,排风应设置高效过滤器,并通过独立于建筑物其他公共通风系统的管道排出,且满足22m的排放高度要求,带菌气溶胶无需监测,核酸实验室满足现行环保要求。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第8条: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核酸实验室废气处理设施变动并未导致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未导致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未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因此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4)锅炉废水及纯水制备废水处理设施变动情况
环评中锅炉废水和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水经中和池酸碱中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实际锅炉及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水与医疗废水量相比非常少,医院污水处理站前端设置调节池,锅炉废水和纯水制备废水进入调节池后,将加入次氯酸钠进行消毒并根据pH进行中和处理,达到稀释和酸碱中和的效果,并不 (略) 区医疗废水的处置。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第8条: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锅炉废水及纯水制备废水处理设施变动并未导致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未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未导致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因此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5)核酸实验室废水处理设施变动
环评中核酸实验室废水(带病毒废水)经灭活池(1.5m3)预 (略) 区污水处理站。实际运营过程中,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一号公告,已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认为*类传染病,检测量剧减。实际运营过程中核酸实验室改用试剂盒进行检测,不使用水,且盛装样品的容器中均含灭活功能,含病毒的样品进入容器后均会被灭活;若有沾染病毒的防护服、手套、面罩,在经过实验室缓冲区时病毒由向下气流带走至HEPA过滤器过滤后引至排风口排放;实验废液采用专用容器盛装后经专用通道送至高压蒸汽灭菌锅灭活消毒后作为医疗废物处置,实验人员走出实验室后的洗手废水并不含病毒。因此核酸实验室并无带病毒的废水产生,未建灭活池。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第8条: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核酸实验室废水处理设施变动并未导致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未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未导致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未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因此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综上,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情况。
环评中:
①废水:
医院原 (略) 病人及陪护人员产生的废水、医务人员生活污水、行政办公人员生活污水、门诊废水、食堂废水、辐射废水、传染性废水、实验室废水、纯水制备废水、锅炉废水和住宿区生活污水组成。医院实行雨污分流制排水,院区雨水经收集后,进入雨水管道排入贯城河;非病区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非病区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贵医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传染性废水经科室预处理设施预处理,低放射性污水经衰变池预处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与其他医疗废水一起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新庄污水处理厂(一期)统一处理。医院现建有处理能力为2800m3/d,处理工艺为生物接触氧化。由于现有工程实验室废水中不含重金属,因此无预处理设施,实验室产生的含酸废水和含碱废水作为废 (略) 城投环境 (略) 处置,现有工程软水制备废水和锅炉废水通过新建中和池处 (略) 污水处理站,核酸实验室废水(带病毒废水)经灭活池(1.5m3)预处 (略) 污水处理站,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水经过中和池(2m3)预处 (略) 污水处理站。
②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核酸实验废气、理化实验室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生活垃圾恶臭、危废暂存间恶臭、食堂油烟。新建能源中心锅炉采用低氮冷凝的方式燃烧,废气经1根3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确保锅炉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核酸实验室产生的气溶胶经过HEPA过滤器过滤后再经活性炭吸附后经由7#排气筒(22m)排放,有机试剂在生物安全柜中操作,经生物安全柜收集后再经活性炭吸附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后经由7#排气筒(22m)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经集中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限值,其中NH3、H2S参照《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13)限值要求后通过距地面排放21m的排气筒排放,同时应加强污水处理站周界绿化;生活垃圾堆放场所和危废暂存间应加强通风,定期喷洒除臭剂。
原有工程中1台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64m的3#排气筒排放;2台直燃型吸收式冷温水机组废气经64m的5#排气筒排放;1台低氮冷凝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64m的4#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分别通过1#排气筒和2#排气筒排放;实验室废气通过生物安全柜过滤,无组织排放。
③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空调、通风、泵、鼓风机等机械设备噪声和门诊部人员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实验室各类设备及车辆运行造成的噪声,其声级在65~85dB(A)之间。由于水泵房位于地下层、医疗设备属低噪声设备,噪声源强值较低,加之置于室内,故设备噪声产生量较小, (略) 病人及附近居民影响很小。 (略) 厂界噪声排放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院内噪声排放需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④固体废物:
医院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医疗废物、生活垃圾、污泥、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剥离纤维过滤介质、餐厨垃圾、化验室废液及废化学试剂、废培养基,其中医疗废弃物主要包括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输血袋,血袋、引流袋、血液透析器具、一次性注射器、废皮下注射针、废解剖刀、废手术刀、废输液器、废手术锯、碎玻璃、废药品等。
医院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实验室产生的废包装盒(袋)集中收 (略) 回收利用,医疗垃圾、实验室产生的一次性手套、一次性口罩、试剂盒、废移液管吸头、EP管、消毒纱布、废样本、废化学试剂容器以及核酸实验室废气治理产生的玻璃纤维过滤介质、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分类收集暂存于两间紧挨的危废暂存间,面积分别为70m2和80m2,定 (略) 城投环境 (略) 处理。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经过叠螺脱水机脱水(含水率达到80%)后进行消毒,然后暂存于污泥干化间(4m2), (略) 城投环境 (略) 统一运送处置。废培养基经高压灭菌锅灭菌后暂存于检验中心楼的医疗废物暂存点, (略) 2间相邻的危废暂存间暂存, (略) 城投环境 (略) 进行无害化处理。餐厨垃圾委托贵阳 (略) 拖运处置。
项目实际执行情况:
①废水:
医 (略) 病人及陪护人员产生的废水、医务人员生活污水、行政办公人员生活污水、门诊废水、食堂废水、辐射废水、传染性废水、实验室废水、纯水制备废水、锅炉废水和住宿区生活污水组成。根据现场踏勘,医院实行雨污分流制排水,院区雨水经收集后,进入雨水管道排入贯城河;非病区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非病区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再排入贵医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传染性废水经科室预处理设施预处理,低放射性污水经衰变池预处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与其他医疗废 (略) 政污水管网,再进入新庄污水处理厂(一期)统一处理。医院现建有处理能力为2800m3/d,处理工艺为生物接触氧化。实验室产生的含酸废水和含碱废水作为废 (略) 城投环境 (略) 处置。软水制备废水和锅炉废水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并未建设中和池。核酸实验室不产生废水,未建设灭火池,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水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
经监测,医院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中化学需氧量,氨氮(NH3-N),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肠道致病菌,粪大肠菌群,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挥发酚,色度,肠道病毒,总氰化物,pH值及接触消毒池出水水质中总余氯(以Cl计)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化粪池出水水质中pH、COD、BOD5、NH3-N、SS、动植物油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衰变池出水水质中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污水处理站出口分别安装了流量、pH、悬浮物、COD、NH3-N、TP、总余氯在线监测仪,符合“贵州医科 (略) 排污许可”的要求。
②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核酸实验废气、理化实验室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生活垃圾恶臭、危废暂存间恶臭、食堂油烟。根据现场调查,新建能源中心目前尚未改建完成,因此本次验收范围不包括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中心,待改建完成后,另行验收。核酸实验室产生的含病菌的气溶胶经过HEPA过滤器过滤后引至排风口排放,排风口位于5楼,排放高度达到22m以上,根据前文分析,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经集中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需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限值,其中NH3、H2S参照《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限值要求后通过距地面排放21m的排气筒排放;生活垃圾堆放场所和危废暂存间加强通风,定期喷洒除臭剂。
原有工程中1台1.4MW天然气锅炉如今已更换为2台700千瓦天然气锅炉,并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原有64m的3#排气筒排放,经前文分析,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2台直燃型吸收式冷温水机组废气经64m的5#排气筒排放;1台低氮冷凝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64m的4#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分别通过1#排气筒和2#排气筒排放;实验室废气通过生物安全柜过滤,无组织排放。
经监测,项目有组织废气中, (略) 楼2台燃气锅炉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略) 楼2台直燃型吸收式冷温水机组锅炉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污水处理站恶臭中氨气、硫化氢满足《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4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相关要求,食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中型相关要求。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HCl、硫酸雾、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污水处理站周界废气中氨气、硫化氢、氯气、*烷、臭气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3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厂内挥发性有机物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内标准。
根据业主提供资料, (略) 楼低氮冷凝炉仅在极端天气发生时开启,近一年未使用,因此本次验收监测 (略) 楼低氮冷凝炉产生的锅炉废气进行监测分析。
③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空调、通风、泵、鼓风机等机械设备噪声和门诊部人员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实验室各类设备及车辆运行造成的噪声,其声级在65~85dB(A)之间。水泵房位于地下层、医疗设备属低噪声设备,噪声源强值较低,加之置于室内,设备噪声产生量较小, (略) 病人及附近居民影响很小。
(1)内部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医院内对车辆运行管理,避免汽车噪声对医护人员和病人造成干扰,做到人车分流。道路已设置禁鸣标志,禁止汽车在区内鸣号。并安排专人 (略) 车辆的引导,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在楼内设置安静警示牌,禁止大声喧哗等行为。
2)医院的水泵房位于地下室、污水处理站等高噪声设施设置在房间内,可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医院周边已堆砌围墙、植树绿化。
(2)外部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略) 区边界植树绿化,抵挡噪声对外界的影响, (略) 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楼层加装隔音窗,抵挡外界噪声对病人的影响。
经监测,医院厂界四周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院内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④固体废物:
医院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医疗废物、生活垃圾、污泥、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剥离纤维过滤介质、餐厨垃圾、化验室废液及废化学试剂、废培养基,其中医疗废弃物主要包括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输血袋,血袋、引流袋、血液透析器具、一次性注射器、废皮下注射针、废解剖刀、废手术刀、废输液器、废手术锯、碎玻璃、废药品等。建设单 (略) 城投环境 (略) (危废经营资质编号:GYWF*)签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协议,并建立危废转运联单机制。
医院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实验室产生的废包装盒(袋)集中收 (略) 回收利用,医疗垃圾、实验室产生的一次性手套、一次性口罩、试剂盒、废移液管吸头、EP管、消毒纱布、废样本、废化学试剂容器以及核酸实验室废气治理产生的玻璃纤维过滤介质、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分类收集暂存于两间紧挨的危废暂存间,面积分别为70m2和80m2,定 (略) 城投环境 (略) 处理。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暂存于污泥干化间(4m2), (略) 城投环境 (略) 统一运送处置。废培养基经高压灭菌锅灭菌后暂存于检验中心楼的医疗废物暂存点, (略) 2间相邻的危废暂存间暂存, (略) 城投环境 (略) 进行无害化处理。餐厨垃圾委托贵阳 (略) 拖运处置。
四、整改内容
无
五、整改落实
无
六、验收结论
①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中心尚未建成,待改建完成后另行验收,本次验收中锅炉废气为贵州医科 (略) (略) 楼中已建锅炉产生的废气)、核酸实验废气、理化实验室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生活垃圾恶臭、危废暂存间恶臭、食堂油烟。根据现场调查。核酸实验室不产生有机废气,产生的含病菌的气溶胶经过HEPA过滤器过滤后引至排风口排放,根据前文分析,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经集中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需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限值,其中NH3、H2S参照《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限值要求后通过距地面排放21m的排气筒排放;生活垃圾堆放场所和危废暂存间加强通风,定期喷洒除臭剂。
原有工程中1台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64m的3#排气筒排放,该锅炉于2022年5月损坏,随即更换为2台700KW燃气锅炉,废气仍经原有3#排气筒排放,根据前文分析,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2台直燃型吸收式冷温水机组废气经64m的5#排气筒排放;1台低氮冷凝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64m的4#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分别通过1#排气筒和2#排气筒排放;实验室废气通过生物安全柜过滤,无组织排放。
经监测,项目有组织废气中, (略) 楼2台燃气锅炉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略) 楼2台直燃型吸收式冷温水机组锅炉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污水处理站恶臭中氨气、硫化氢满足《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4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相关要求,食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中型相关要求。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HCl、硫酸雾、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污水处理站周界废气中氨气、硫化氢、氯气、*烷、臭气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3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厂内挥发性有机物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内标准。
根据业主提供资料, (略) 楼低氮冷凝炉仅在极端天气发生时开启,近一年未使用,因此本次验收监测 (略) 楼低氮冷凝炉产生的锅炉废气进行监测分析。
因此,本次验收中,项目废气均为达标排放。
②废水:
医 (略) 病人及陪护人员产生的废水、医务人员生活污水、行政办公人员生活污水、门诊废水、食堂废水、辐射废水、传染性废水、实验室废水、纯水制备废水、锅炉废水和住宿区生活污水组成。根据现场踏勘,医院实行雨污分流制排水,院区雨水经收集后,进入雨水管道排入贯城河;非病区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非病区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再排入贵医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传染性废水经科室预处理设施预处理,低放射性污水经衰变池预处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与其他医疗废 (略) 政污水管网,再进入新庄污水处理厂(一期)统一处理。医院现建有处理能力为2800m3/d,处理工艺为生物接触氧化。实验室产生的含酸废水和含碱废水作为危 (略) 城投环境 (略) 处置。软水制备废水和锅炉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核酸实验室不产生废水,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水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
经监测,医院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中化学需氧量,氨氮(NH3-N),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肠道致病菌,粪大肠菌群,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挥发酚,色度,肠道病毒,总氰化物,pH值及接触消毒池出水水质中总余氯(以Cl计)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化粪池出水水质中pH、COD、BOD5、NH3-N、SS、动植物油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衰变池出水水质中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污水处理站出口分别安装了流量、pH、悬浮物、COD、NH3-N、TP、总余氯在线监测仪,符合“贵州医科 (略) 排污许可”的要求。
因此,本次验收中,项目废水均为达标排放。
③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空调、通风、泵、鼓风机等机械设备噪声和门诊部人员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实验室各类设备及车辆运行造成的噪声,其声级在65~85dB(A)之间。水泵房位于地下层、医疗设备属低噪声设备,噪声源强值较低,加之置于室内,设备噪声产生量较小, (略) 病人及附近居民影响很小。
经监测,医院厂界四周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院内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因此,本次验收中,项目噪声满足验收要求。
④固体废物:
医院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医疗废物、生活垃圾、污泥、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玻璃纤维过滤介质、餐厨垃圾、化验室废液及废化学试剂、废培养基等。建设单 (略) 城投环境 (略) (危废经营资质编号:GYWF*)签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协议,并建立危废转运联单机制。
根据现场踏勘,医院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实验室产生的废包装盒(袋)集中收 (略) 回收利用,医疗垃圾、实验室产生的一次性手套、一次性口罩、试剂盒、废移液管吸头、EP管、消毒纱布、废样本、废化学试剂容器以及核酸实验室废气治理产生的玻璃纤维过滤介质、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分类收集暂存于两间紧挨的危废暂存间,面积分别为70m2和80m2,定 (略) 城投环境 (略) 处理。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暂存于污泥干化间(4m2), (略) 城投环境 (略) 统一运送处置。废培养基经高压灭菌锅灭菌后暂存于检验中心楼的医疗废物暂存点, (略) 2间相邻的危废暂存间暂存, (略) 城投环境 (略) 进行无害化处理。餐厨垃圾委托贵阳 (略) 拖运处置。
因此,本次验收中,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满足验收要求。
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现场检查,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所规定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达到竣工环保验收要求。验收组经认真讨论,一致认为《贵州医科 (略) 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符合竣工验收条件,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可正式投入运行。
本次公示将验收报告全本、专家意见和修改清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验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医科 (略)
地址: (略) 云岩区贵医街28号
联系人:刘偲辰
联系电话:*
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贵 (略)
通讯地址: (略) 南明区文昌南路79号文昌苑综合楼负1层3号[大南社区]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
三、环境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 (略)
通讯地址: (略) 汇川区董公寺工业园区三号厂房二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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