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新悦矿业有限公司武定县发块钛铁砂矿项目拟审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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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新悦矿业有限公司武定县发块钛铁砂矿项目拟审查公示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4月2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8-*、0878-*(州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传 真:0878-*

  通讯地址: (略) 永安路696号楚雄州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14号环保部门窗口

  邮 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武定县发块钛铁砂矿项目

武定县田心乡鸡街子村委会境内

(略)

云南 (略)

本项目为钛铁矿采选一体项目,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规模为216万t/a,选厂设计规模1904t/d;开采范围为矿山Ⅰ区首采区,首采区矿权范围面积为1.1461km2,采场面积为0.8019km2;产品方案为年产品位45.1%的钛精矿6.29万t,年产品位61.65%的铁精矿25.01万t。

1、大气防治措施

施工期:①洒水降尘;②合理堆放建筑材料,采取覆盖防尘措施;③运输车辆低速行驶;④加强车辆管理;

运营期:(1)干磁选区原矿受料仓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G1排气筒)排放;

(2)选矿车间粗精矿受料仓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G2排气筒)排放;

(3)露天采场无组织粉尘:①洒水降尘;②优化开采计划:表土剥离,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剥离工作;③及时复垦采空区,减少露天采场裸露面积。

(4)抛废土及尾砂暂存场、表土临时堆场:采用防风抑尘网苫盖,洒水降尘;

(5)车辆运输扬尘:定期用洒水车向路面洒水,实行坡道间断洒水或雾状洒水。

2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①建设施工临时沉淀池收集废水,循环利用;②设置临时排水沟;③加强管理。

运营期:①淋滤水:经淋滤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选矿,不外排;②化验室废水:经中和沉淀后送选厂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水池,用于选厂绿化或道路降尘;③机修废水:经机修隔油池处理后送选厂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水池,用于选厂绿化或道路降尘;④选矿废水:经选矿废水收集池沉淀后送至高位水池回水池,回用于选矿;⑤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选厂绿化或道路降尘;⑥选厂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选矿。

3、运营期噪声控制措施

为了减少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环评提出以下噪声控制措施:

①厂内各车间合理布置,选用低声设备;②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措施;③加强厂内绿化;④合理安排运矿车次,避免道路拥挤,在敏感路段设置限速和禁鸣路牌。

4、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为了减少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环评提出以下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剥离表土:开采初期露天采场剥离表土暂存于采场内表土临时堆场,当采场内形成一定面积过采区后暂存于过采区,最终全部用于采空区复垦;

2、干抛废土:基建期暂存于干磁选区干抛废土堆棚或干抛废土及尾砂暂存场,后续均全部用于采空区回填复垦;

3、尾矿砂:基建期暂存于干抛废土及尾砂暂存场,后续均全部用于采空区回填复垦;

4、剥离废石:用于采区挡土墙和矿山道路修筑,综合利用;

5、化验室固废、废机油、机修隔油池油污:化验室固废耐腐蚀塑料桶收集,废机油、机修隔油池油污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6、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附近垃圾集中处理点处置;

6、污水处理设施污泥;

7、污水处理站污泥:按照当地环卫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置,化粪池的粪渣委托当地村民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

8、沉淀池污泥:淋滤水收集沉淀池污泥、选矿废水沉淀池污泥、选厂初期雨水沉淀池污泥均定期清掏至尾矿压滤车间压滤脱水后用于采空区复垦。

5、运营期生态治理措施

①严格按照“边开采边恢复”的要求、根据编制的复垦方案对开采完毕的工作平台及时进行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工作。②加强选厂区绿化,改善厂区生态环境。③露天采场采空区及时实施生态恢复方案。

6、运营期地下水防治措施

①矿山废水控制措施:对于采区内产生的采场淋滤水应注重其收集及处置过程,尽量减少废水在场内的停留时间。严格落实场地雨水径流的截排措施,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减少淋滤水的产生;②清污分流、雨污分流;③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进行分区防渗;④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系统,建立跟踪监测井对地下水污染情况进行监控;⑤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事故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7、环境监测

提出了施工期及试运行期的环境监测及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首次信息公开和征求意见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建设单位与首次张贴公告同步向周边居民、政府和社会团体发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30份,收回30份,其中社会公众意见表20份,社会团体意见表10份,没有人反对本项目建设,支持率达100%。

建设单位对公众意见均有反馈,对公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讲解和解释,并在报告中根据公众意见提出了加强对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治理的相应的环保措施和要求,对公众意见无未采纳的情况。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4月2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8-*、0878-*(州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传 真:0878-*

  通讯地址: (略) 永安路696号楚雄州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14号环保部门窗口

  邮 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武定县发块钛铁砂矿项目

武定县田心乡鸡街子村委会境内

(略)

云南 (略)

本项目为钛铁矿采选一体项目,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规模为216万t/a,选厂设计规模1904t/d;开采范围为矿山Ⅰ区首采区,首采区矿权范围面积为1.1461km2,采场面积为0.8019km2;产品方案为年产品位45.1%的钛精矿6.29万t,年产品位61.65%的铁精矿25.01万t。

1、大气防治措施

施工期:①洒水降尘;②合理堆放建筑材料,采取覆盖防尘措施;③运输车辆低速行驶;④加强车辆管理;

运营期:(1)干磁选区原矿受料仓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G1排气筒)排放;

(2)选矿车间粗精矿受料仓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G2排气筒)排放;

(3)露天采场无组织粉尘:①洒水降尘;②优化开采计划:表土剥离,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剥离工作;③及时复垦采空区,减少露天采场裸露面积。

(4)抛废土及尾砂暂存场、表土临时堆场:采用防风抑尘网苫盖,洒水降尘;

(5)车辆运输扬尘:定期用洒水车向路面洒水,实行坡道间断洒水或雾状洒水。

2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①建设施工临时沉淀池收集废水,循环利用;②设置临时排水沟;③加强管理。

运营期:①淋滤水:经淋滤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选矿,不外排;②化验室废水:经中和沉淀后送选厂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水池,用于选厂绿化或道路降尘;③机修废水:经机修隔油池处理后送选厂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水池,用于选厂绿化或道路降尘;④选矿废水:经选矿废水收集池沉淀后送至高位水池回水池,回用于选矿;⑤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选厂绿化或道路降尘;⑥选厂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选矿。

3、运营期噪声控制措施

为了减少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环评提出以下噪声控制措施:

①厂内各车间合理布置,选用低声设备;②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措施;③加强厂内绿化;④合理安排运矿车次,避免道路拥挤,在敏感路段设置限速和禁鸣路牌。

4、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为了减少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环评提出以下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剥离表土:开采初期露天采场剥离表土暂存于采场内表土临时堆场,当采场内形成一定面积过采区后暂存于过采区,最终全部用于采空区复垦;

2、干抛废土:基建期暂存于干磁选区干抛废土堆棚或干抛废土及尾砂暂存场,后续均全部用于采空区回填复垦;

3、尾矿砂:基建期暂存于干抛废土及尾砂暂存场,后续均全部用于采空区回填复垦;

4、剥离废石:用于采区挡土墙和矿山道路修筑,综合利用;

5、化验室固废、废机油、机修隔油池油污:化验室固废耐腐蚀塑料桶收集,废机油、机修隔油池油污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6、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附近垃圾集中处理点处置;

6、污水处理设施污泥;

7、污水处理站污泥:按照当地环卫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置,化粪池的粪渣委托当地村民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

8、沉淀池污泥:淋滤水收集沉淀池污泥、选矿废水沉淀池污泥、选厂初期雨水沉淀池污泥均定期清掏至尾矿压滤车间压滤脱水后用于采空区复垦。

5、运营期生态治理措施

①严格按照“边开采边恢复”的要求、根据编制的复垦方案对开采完毕的工作平台及时进行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工作。②加强选厂区绿化,改善厂区生态环境。③露天采场采空区及时实施生态恢复方案。

6、运营期地下水防治措施

①矿山废水控制措施:对于采区内产生的采场淋滤水应注重其收集及处置过程,尽量减少废水在场内的停留时间。严格落实场地雨水径流的截排措施,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减少淋滤水的产生;②清污分流、雨污分流;③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进行分区防渗;④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系统,建立跟踪监测井对地下水污染情况进行监控;⑤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事故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7、环境监测

提出了施工期及试运行期的环境监测及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首次信息公开和征求意见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建设单位与首次张贴公告同步向周边居民、政府和社会团体发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30份,收回30份,其中社会公众意见表20份,社会团体意见表10份,没有人反对本项目建设,支持率达100%。

建设单位对公众意见均有反馈,对公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讲解和解释,并在报告中根据公众意见提出了加强对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治理的相应的环保措施和要求,对公众意见无未采纳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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