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盟生态环境局多伦分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公示
锡盟生态环境局多伦分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4月6日我局拟对以下《多伦县恩和水晶固废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多伦县环境保护局*邮编:*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1 | 多伦县恩和水晶固废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 多伦经济开发区 | 锡林郭勒盟恩和 (略) | 福建 (略) | 该项目位于多伦经济开发区内的化工新材料循环产业园(多伦县诺尔大街东段南侧,G510北侧、煤化工对面)。 中心坐标为E116°33′44.983",N42°11′53.036"。该项目主要利用附近的石膏、粉煤灰、炉渣等建筑垃圾生产环保砖,对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占地面积24472m2,主要建设内容及设备:占地面积为3920m2的生产车间,车间配备一条D400型挤压制砖生产线及配套DMC型布袋除尘器一个;全封闭式原料堆场,主要用于堆放石膏、炉渣等。最大贮存量3000t;50t水泥罐×3个;100t粉煤灰罐×3个;占地面积3000m2的晾晒场一处;管理用房、危废暂存间等。年产1万立方环保砖。 本公司10名工作人员,年工作184天,每年5月-10月工作,1班制,每班8小时。 本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的5%。 |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在运输、装卸和堆存过程中应采取定时洒水、限制车速、加盖篷布、围栏遮挡等措施,防止产生粉尘。粉尘排放浓度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运营期,各生产环节必须按照《报告表》中要求经相应的环保设施等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原料运输、储存等无组织粉尘产生环节严格按照环评要求执行,避免粉尘等对环境造成污染。无组织粉尘排放需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有组织粉尘排放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表2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加强厂区及运输道路硬化建设,定期洒水、喷雾降尘,运输车辆加盖苫布、减速行驶。 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运营期按照清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回用原则,妥善处理各类废水。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好分区防渗措施。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建筑垃圾按照园区办要求到指定地点处理,不能随意倾倒对环境造成污染。 2、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按照园区办要求,运到指定地点处理。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固废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废机油等各类危险废物严格按照环评要求执行,暂存在危废间后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相关规定执行。 严格控制厂界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施工期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运营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排放标准要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4月6日我局拟对以下《多伦县恩和水晶固废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多伦县环境保护局*邮编:*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1 | 多伦县恩和水晶固废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 多伦经济开发区 | 锡林郭勒盟恩和 (略) | 福建 (略) | 该项目位于多伦经济开发区内的化工新材料循环产业园(多伦县诺尔大街东段南侧,G510北侧、煤化工对面)。 中心坐标为E116°33′44.983",N42°11′53.036"。该项目主要利用附近的石膏、粉煤灰、炉渣等建筑垃圾生产环保砖,对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占地面积24472m2,主要建设内容及设备:占地面积为3920m2的生产车间,车间配备一条D400型挤压制砖生产线及配套DMC型布袋除尘器一个;全封闭式原料堆场,主要用于堆放石膏、炉渣等。最大贮存量3000t;50t水泥罐×3个;100t粉煤灰罐×3个;占地面积3000m2的晾晒场一处;管理用房、危废暂存间等。年产1万立方环保砖。 本公司10名工作人员,年工作184天,每年5月-10月工作,1班制,每班8小时。 本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的5%。 |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在运输、装卸和堆存过程中应采取定时洒水、限制车速、加盖篷布、围栏遮挡等措施,防止产生粉尘。粉尘排放浓度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运营期,各生产环节必须按照《报告表》中要求经相应的环保设施等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原料运输、储存等无组织粉尘产生环节严格按照环评要求执行,避免粉尘等对环境造成污染。无组织粉尘排放需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有组织粉尘排放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表2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加强厂区及运输道路硬化建设,定期洒水、喷雾降尘,运输车辆加盖苫布、减速行驶。 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运营期按照清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回用原则,妥善处理各类废水。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好分区防渗措施。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建筑垃圾按照园区办要求到指定地点处理,不能随意倾倒对环境造成污染。 2、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按照园区办要求,运到指定地点处理。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固废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废机油等各类危险废物严格按照环评要求执行,暂存在危废间后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相关规定执行。 严格控制厂界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施工期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运营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排放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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