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店镇路域和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办法
温店镇路域和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办法
为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消除村庄环境“脏乱差”现象,实现村容村貌明显提升,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阳信县路域和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本办法的考核对象为温店镇72个自然村。
二、考核内容
考核工作由全域办牵头组织,依据温店镇路域和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全镇72个自然村的环境整治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办法采用巡查、组织检查及随机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组织检查时,对合并后的所有自然村居都要进行检查,所有检查结果存档并建立台帐。实行季度检查、年终汇总考评的考核制度,落实重奖重惩。
三、考核方法
1、不定期抽查。考核采取量化考核的方法,由考核小组成员参照统一的考核标准对被考核对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打分评判,由考核组不定期巡查和暗访,对全镇72个自然村,按照《温店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评分表 》进行打分,以一个季度为周期对全镇72个自然村进行排名,排名成绩计入年终成绩考核。
2、采取“月通报”制度。由镇纪委和镇路域和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设在全域办)不定时入村督导检查,对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及月考核结果排名倒数后3名的自然村,给予所在村通报批评。连续两次被通报的村给予村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并按照温店镇自然村负责人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扣除自然村负责人相应绩效工资。
3、开展“季观摩评比”活动。每季度由各工作片推荐1到2个自然村进行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观摩,观摩中存在的问题会及时反馈各工作片限期整改,观摩成绩将会建档留存,作为年终考评依据。
4、年终总评。年终总评结果,按自然村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评选一类村(自然村)10个,二类村(自然村)20个,年底召开总结大会,对一、二类村进行公开表彰,综合排名前三的自然村负责人上台作经验介绍,综合排名倒数第一的工作片书记、自然村负责人,倒数第二、三名的自然村负责人上台作表态发言。
加分项:在省、市、县明查暗访成绩优秀,省级加3分/次、市级加2分/次、县级加1分/次;各自然村主动向上推报并在上级主流新闻媒体和工作简报中发表关于该村人居环境整治新闻稿件和工作信息的(不包含镇级因工作需要向上推送稿件和工作信息),省级及以上加5分/篇,市级加3分/篇,县级加2分/篇。
减分项:在省、市、县明查暗访中,抽查到的自然村出现严重问题的,导致镇在县排名倒数后三位的,对该自然村当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按督导考核组月考核的最低分计分;对上级部门反馈问题台账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扣1分/个,问题未按期整改、整 (略) 、县明查暗访重复发现的扣2分/个。
各工作片按照自然村平均得分多少予以奖励,一等奖一名奖励资金5000元,二等奖两名,奖励资金3000元,三等奖五名奖励资金1000元。
四、考核标准
1、村庄墙面、线杆保持整洁、完好、美观,无乱涂乱画、乱贴小广告等现象。每发现一处小广告扣2分,大面积广告扣5分。
2、村内街道、进村公路、小树林、空闲地、房前屋后、村庄周边、公共场所无各类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废弃建筑材料、散落粪堆、砖头瓦块。每发现一处扣5分,秸秆进村每发现一处扣2分。
3、村庄新建建筑符合规划,村内无坍塌破房、残垣断壁、乱搭乱建以及其他影响村容村貌的废旧宅基地,无农村旱厕,村内主街到小街小巷整洁通畅。每发现一处扣5分。
4、村办公场所、文化活动、休闲娱乐等村级公共活动场所环境整洁,设施完善,运转正常。村级公共活动场所环境脏乱,设施运转不正常的,发现后扣10分。
5、村庄辖区内任何时段都不得烧荒及焚烧垃圾,视线内无黑斑。每发现一处扣5分。
6、辖区河道、沟渠沿线及村内坑塘无垃圾和堆积物,无黑臭水体,水面无漂浮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白色污染物积存。每发现一处漂浮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白色污染物扣5分。
7、村庄及周边无畜禽养殖粪污、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无生活污水乱排现象,村道路两侧排水沟无黑臭水体,村内限养区有养殖户的,确保养殖区无污水外排,无粪便乱放。每发现一次扣5分。
8、每个自然村划定1处无碍观瞻的建筑垃圾存放点,一处农作物秸秆存放点,综合利用和统筹处置建筑垃圾以及农作物秸秆。无建筑垃圾存放点的扣2分,无农作物秸秆存放点的扣3分。
各村村两委干部,要充分发挥主动带头作用,同时避免“干部干群众看”的局面,全面发动群众,激发群众积极主动性,切实打好这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
为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消除村庄环境“脏乱差”现象,实现村容村貌明显提升,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阳信县路域和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本办法的考核对象为温店镇72个自然村。
二、考核内容
考核工作由全域办牵头组织,依据温店镇路域和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全镇72个自然村的环境整治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办法采用巡查、组织检查及随机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组织检查时,对合并后的所有自然村居都要进行检查,所有检查结果存档并建立台帐。实行季度检查、年终汇总考评的考核制度,落实重奖重惩。
三、考核方法
1、不定期抽查。考核采取量化考核的方法,由考核小组成员参照统一的考核标准对被考核对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打分评判,由考核组不定期巡查和暗访,对全镇72个自然村,按照《温店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评分表 》进行打分,以一个季度为周期对全镇72个自然村进行排名,排名成绩计入年终成绩考核。
2、采取“月通报”制度。由镇纪委和镇路域和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设在全域办)不定时入村督导检查,对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及月考核结果排名倒数后3名的自然村,给予所在村通报批评。连续两次被通报的村给予村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并按照温店镇自然村负责人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扣除自然村负责人相应绩效工资。
3、开展“季观摩评比”活动。每季度由各工作片推荐1到2个自然村进行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观摩,观摩中存在的问题会及时反馈各工作片限期整改,观摩成绩将会建档留存,作为年终考评依据。
4、年终总评。年终总评结果,按自然村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评选一类村(自然村)10个,二类村(自然村)20个,年底召开总结大会,对一、二类村进行公开表彰,综合排名前三的自然村负责人上台作经验介绍,综合排名倒数第一的工作片书记、自然村负责人,倒数第二、三名的自然村负责人上台作表态发言。
加分项:在省、市、县明查暗访成绩优秀,省级加3分/次、市级加2分/次、县级加1分/次;各自然村主动向上推报并在上级主流新闻媒体和工作简报中发表关于该村人居环境整治新闻稿件和工作信息的(不包含镇级因工作需要向上推送稿件和工作信息),省级及以上加5分/篇,市级加3分/篇,县级加2分/篇。
减分项:在省、市、县明查暗访中,抽查到的自然村出现严重问题的,导致镇在县排名倒数后三位的,对该自然村当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按督导考核组月考核的最低分计分;对上级部门反馈问题台账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扣1分/个,问题未按期整改、整 (略) 、县明查暗访重复发现的扣2分/个。
各工作片按照自然村平均得分多少予以奖励,一等奖一名奖励资金5000元,二等奖两名,奖励资金3000元,三等奖五名奖励资金1000元。
四、考核标准
1、村庄墙面、线杆保持整洁、完好、美观,无乱涂乱画、乱贴小广告等现象。每发现一处小广告扣2分,大面积广告扣5分。
2、村内街道、进村公路、小树林、空闲地、房前屋后、村庄周边、公共场所无各类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废弃建筑材料、散落粪堆、砖头瓦块。每发现一处扣5分,秸秆进村每发现一处扣2分。
3、村庄新建建筑符合规划,村内无坍塌破房、残垣断壁、乱搭乱建以及其他影响村容村貌的废旧宅基地,无农村旱厕,村内主街到小街小巷整洁通畅。每发现一处扣5分。
4、村办公场所、文化活动、休闲娱乐等村级公共活动场所环境整洁,设施完善,运转正常。村级公共活动场所环境脏乱,设施运转不正常的,发现后扣10分。
5、村庄辖区内任何时段都不得烧荒及焚烧垃圾,视线内无黑斑。每发现一处扣5分。
6、辖区河道、沟渠沿线及村内坑塘无垃圾和堆积物,无黑臭水体,水面无漂浮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白色污染物积存。每发现一处漂浮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白色污染物扣5分。
7、村庄及周边无畜禽养殖粪污、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无生活污水乱排现象,村道路两侧排水沟无黑臭水体,村内限养区有养殖户的,确保养殖区无污水外排,无粪便乱放。每发现一次扣5分。
8、每个自然村划定1处无碍观瞻的建筑垃圾存放点,一处农作物秸秆存放点,综合利用和统筹处置建筑垃圾以及农作物秸秆。无建筑垃圾存放点的扣2分,无农作物秸秆存放点的扣3分。
各村村两委干部,要充分发挥主动带头作用,同时避免“干部干群众看”的局面,全面发动群众,激发群众积极主动性,切实打好这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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