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四合当镇非金属材料低碳环保产业园总体规划(2020-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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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市四合当镇非金属材料低碳环保产业园总体规划(2020-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要求, (略) 四合当镇非金属材料低碳环保产业园总体规划(2020-2030)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 (略) 四合当镇非金属材料低碳环保产业园总体规划(2020-2030)

规划期限:2020年至2030年

规划范围及内容:产业 (略) (略) 四合当镇,地理坐标为东经119°26′17.86″,北纬40°58′39.94″,园区占地114hm2。

规划产业定位:主导产业为非金属材料生产,包括石灰石深加工、砖瓦制造、玻璃纤维等非金属材料制品。

二、规划环评工作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四合当镇非金属材料低碳环保产业园总体规划(2020-2030)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次规划环评依据 (略) 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略) 资源、环境特点开展工作,对规划区的规划范围、规划规模、功能定位、空间布局等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三、规划环评委托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四合当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镇长

电话:*

四、规划环评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辽宁铂环 (略)

联系人:刘工

电话:*

五、公众意见表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_dFhbdSQ

提取码:aigi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填写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规划环评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联系人:刘工Email:*@*q.com

七、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在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环评委托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要求, (略) 四合当镇非金属材料低碳环保产业园总体规划(2020-2030)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 (略) 四合当镇非金属材料低碳环保产业园总体规划(2020-2030)

规划期限:2020年至2030年

规划范围及内容:产业 (略) (略) 四合当镇,地理坐标为东经119°26′17.86″,北纬40°58′39.94″,园区占地114hm2。

规划产业定位:主导产业为非金属材料生产,包括石灰石深加工、砖瓦制造、玻璃纤维等非金属材料制品。

二、规划环评工作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四合当镇非金属材料低碳环保产业园总体规划(2020-2030)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次规划环评依据 (略) 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略) 资源、环境特点开展工作,对规划区的规划范围、规划规模、功能定位、空间布局等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三、规划环评委托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四合当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镇长

电话:*

四、规划环评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辽宁铂环 (略)

联系人:刘工

电话:*

五、公众意见表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_dFhbdSQ

提取码:aigi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填写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规划环评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联系人:刘工Email:*@*q.com

七、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在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环评委托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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