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四合当镇非金属材料低碳环保产业园总体规划(2020-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凌源市四合当镇非金属材料低碳环保产业园总体规划(2020-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要求, (略) 四合当镇非金属材料低碳环保产业园总体规划(2020-2030)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 (略) 四合当镇非金属材料低碳环保产业园总体规划(2020-2030)
规划期限:2020年至2030年
规划范围及内容:产业 (略) (略) 四合当镇,地理坐标为东经119°26′17.86″,北纬40°58′39.94″,园区占地114hm2。
规划产业定位:主导产业为非金属材料生产,包括石灰石深加工、砖瓦制造、玻璃纤维等非金属材料制品。
二、规划环评工作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四合当镇非金属材料低碳环保产业园总体规划(2020-2030)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次规划环评依据 (略) 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略) 资源、环境特点开展工作,对规划区的规划范围、规划规模、功能定位、空间布局等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三、规划环评委托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四合当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镇长
电话:*
四、规划环评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辽宁铂环 (略)
联系人:刘工
电话:*
五、公众意见表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_dFhbdSQ
提取码:aigi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填写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规划环评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联系人:刘工Email:*@*q.com
七、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在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环评委托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要求, (略) 四合当镇非金属材料低碳环保产业园总体规划(2020-2030)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 (略) 四合当镇非金属材料低碳环保产业园总体规划(2020-2030)
规划期限:2020年至2030年
规划范围及内容:产业 (略) (略) 四合当镇,地理坐标为东经119°26′17.86″,北纬40°58′39.94″,园区占地114hm2。
规划产业定位:主导产业为非金属材料生产,包括石灰石深加工、砖瓦制造、玻璃纤维等非金属材料制品。
二、规划环评工作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四合当镇非金属材料低碳环保产业园总体规划(2020-2030)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次规划环评依据 (略) 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略) 资源、环境特点开展工作,对规划区的规划范围、规划规模、功能定位、空间布局等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三、规划环评委托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四合当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镇长
电话:*
四、规划环评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辽宁铂环 (略)
联系人:刘工
电话:*
五、公众意见表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_dFhbdSQ
提取码:aigi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填写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规划环评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联系人:刘工Email:*@*q.com
七、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在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环评委托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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