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猗县孙吉镇周贾一带砂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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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猗县孙吉镇周贾一带砂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关于山西大地 (略) 临猗县孙吉镇周贾一带砂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来源:发布时间:2023-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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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猗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山西大地 (略) 临猗县孙吉镇周贾一带砂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西大地 (略) 临猗县孙吉镇周贾一带砂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0日-2023年4月23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临猗县孙吉镇周贾一带砂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略) 临猗县孙吉镇周贾村西650m

山西大地 (略)

山西 (略)

《报告表》反映的项目概况,《报告表》显示:项目矿区位于临猗县孙吉镇周贾村西650m,建设性质为新建,矿山开采方式露天开采,产品方案主要为建筑用砂,生产规模为年开采建筑用砂80万立方米;矿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10°24′13.95"—110°24′40.20",北纬35°12′13.84"—35°13′04.55",矿区面积0.4542平方公里(*m2),资源量估算标高499-375m,地质储量435.85万立方米,设计利用资源量403.06万立方米,矿山开采年限5年,矿山恢复年限2年;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露天采矿场、渣土场、筛分区等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矿区内外道路、办公生活区等辅助工程以及公用工程、生态环保工程等;项目估算总投资426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万元;

根据《草原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略) 露天采石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黄河干流及重要支流沿岸地区矿业权有序退出工作的通知》(运露天矿整治办函〔2022〕8号)《 (略) 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等文件规定要求,结合山西鸿源科创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结论(鸿源科创〔2023〕01号)、勘验评审认定结论和项目拟建情况,我局对该项目《报告表》予以有条件审批。你公司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主动对接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予以整改、调整、核实,并落实到位。

在认真落实以上事项内容的基础上,你公司要自觉、全面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落实建设期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地带,加强施工期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及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严格遵循“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严格控制施工区域;加强施工管理,严禁随意施工;对表土进行集中收集和存放,用于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完善排水设施,防治水土流失等。

(二)认真落实营运期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1.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各生产环节采取洒水降尘、苫盖、硬化、封闭等适宜措施,减轻大气环境影响。破碎、筛分等环节安装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2.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废水配套建设处理设施,水质满足综合利用要求后予以利用不外排;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节约水资源;职工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漏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肥不外排。

认真做好相关防渗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和相关规范要求加强地下水防控措施,防止造成地下水环境污染。

3.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

优选噪声低、工艺先进的工艺和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单独布置工作间、加强生产管理等综合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物及时清理、统一收集,剥离表土、废渣临时堆放在渣土场(排土场),用于矿区的地面平整和道路修整;沉淀池底泥收集后用于矿区铺路;除尘灰收集后作为产品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切实加强与危险废物相关的设计、建设、运行等全过程环境管理。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棉纱等所有危险废物须按照最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等相关环境管理要求在厂内暂存,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规定进行转运,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产中若发现《报告表》未识别的危险废物或者出现不符合环境管理要求的情形,须按照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要求处理处置。

5.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严格遵循“避让优先”“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边开采,边恢复”“分阶段分区域治理”等生态综合整治原则,有序推进生态治理与恢复工作;合理规划布置工业场地,严格划定生产区域,适时进行绿化;规范设计建造渣土场(排土场),合理堆放,适时进行治理与恢复;运输道路及时进行整修,设置排水沟等工程措施,加强道路绿化等工作;加强生产管理,优化开采工艺,严禁越界开采。

服务期满后,加强对矿区、工业场地、渣土场(排土场)等方面的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工作,积极保护生态环境。

6.按照《环境保护法》等环境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7.今后若国家和地方出台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污染防治规定和要求,届时你公司应从严执行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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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猗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山西大地 (略) 临猗县孙吉镇周贾一带砂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西大地 (略) 临猗县孙吉镇周贾一带砂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0日-2023年4月23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临猗县孙吉镇周贾一带砂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略) 临猗县孙吉镇周贾村西650m

山西大地 (略)

山西 (略)

《报告表》反映的项目概况,《报告表》显示:项目矿区位于临猗县孙吉镇周贾村西650m,建设性质为新建,矿山开采方式露天开采,产品方案主要为建筑用砂,生产规模为年开采建筑用砂80万立方米;矿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10°24′13.95"—110°24′40.20",北纬35°12′13.84"—35°13′04.55",矿区面积0.4542平方公里(*m2),资源量估算标高499-375m,地质储量435.85万立方米,设计利用资源量403.06万立方米,矿山开采年限5年,矿山恢复年限2年;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露天采矿场、渣土场、筛分区等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矿区内外道路、办公生活区等辅助工程以及公用工程、生态环保工程等;项目估算总投资426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万元;

根据《草原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略) 露天采石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黄河干流及重要支流沿岸地区矿业权有序退出工作的通知》(运露天矿整治办函〔2022〕8号)《 (略) 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等文件规定要求,结合山西鸿源科创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结论(鸿源科创〔2023〕01号)、勘验评审认定结论和项目拟建情况,我局对该项目《报告表》予以有条件审批。你公司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主动对接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予以整改、调整、核实,并落实到位。

在认真落实以上事项内容的基础上,你公司要自觉、全面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落实建设期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地带,加强施工期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及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严格遵循“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严格控制施工区域;加强施工管理,严禁随意施工;对表土进行集中收集和存放,用于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完善排水设施,防治水土流失等。

(二)认真落实营运期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1.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各生产环节采取洒水降尘、苫盖、硬化、封闭等适宜措施,减轻大气环境影响。破碎、筛分等环节安装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2.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废水配套建设处理设施,水质满足综合利用要求后予以利用不外排;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节约水资源;职工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漏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肥不外排。

认真做好相关防渗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和相关规范要求加强地下水防控措施,防止造成地下水环境污染。

3.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

优选噪声低、工艺先进的工艺和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单独布置工作间、加强生产管理等综合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物及时清理、统一收集,剥离表土、废渣临时堆放在渣土场(排土场),用于矿区的地面平整和道路修整;沉淀池底泥收集后用于矿区铺路;除尘灰收集后作为产品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切实加强与危险废物相关的设计、建设、运行等全过程环境管理。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棉纱等所有危险废物须按照最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等相关环境管理要求在厂内暂存,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规定进行转运,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产中若发现《报告表》未识别的危险废物或者出现不符合环境管理要求的情形,须按照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要求处理处置。

5.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严格遵循“避让优先”“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边开采,边恢复”“分阶段分区域治理”等生态综合整治原则,有序推进生态治理与恢复工作;合理规划布置工业场地,严格划定生产区域,适时进行绿化;规范设计建造渣土场(排土场),合理堆放,适时进行治理与恢复;运输道路及时进行整修,设置排水沟等工程措施,加强道路绿化等工作;加强生产管理,优化开采工艺,严禁越界开采。

服务期满后,加强对矿区、工业场地、渣土场(排土场)等方面的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工作,积极保护生态环境。

6.按照《环境保护法》等环境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7.今后若国家和地方出台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污染防治规定和要求,届时你公司应从严执行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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