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齐劲材料有限公司21万t/a再生铅及配套生产线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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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齐劲材料有限公司21万t/a再生铅及配套生产线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部令37号)建设单位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完成环境影响后评价后,应当依法公开环境影响评

价文件,接受社会监督。现 《江西齐劲材料有限公司21万t/a再生铅及配套生产线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已编制完成,按要求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江西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部令37号)建设单位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完成环境影响后评价后,应当依法公开环境影响评

价文件,接受社会监督。现 《江西齐劲材料有限公司21万t/a再生铅及配套生产线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已编制完成,按要求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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