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细胞亦庄新城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开
神州细胞亦庄新城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有关规定, (略) 于2023年4月19日对“神州细胞亦庄新城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以便了解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神州细胞亦庄新城生产基地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本项 (略) 亦庄新城0701街区N10F1-1地块,融兴北二街和瑞合西一路交界处,占地面积约3.8万平米(折合约56.94亩),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米。项目拟建设生产车间1座,仓库1座,工程辅助楼1座,研发质检楼1座,综合楼1座及其他配套污水处理、消防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将集药品生产和新药研发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厂区,原液车间及制剂车间通过国内药品 GMP 认证,可满足公司多个单抗/重组蛋白/疫苗等生物药的商业化生产需求。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 (略)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北京中环瑞德 (略)
联系人:黄工
电话:*
E-mail:*@*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次公示之日起,至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前,公众可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编制单位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本项目首次公示内容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第 4 号)的要求。
六、公示时间
自本项目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作者(环境影响评价 验收,已修改1次),最新修改于2023-04-20 10: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有关规定, (略) 于2023年4月19日对“神州细胞亦庄新城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以便了解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神州细胞亦庄新城生产基地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本项 (略) 亦庄新城0701街区N10F1-1地块,融兴北二街和瑞合西一路交界处,占地面积约3.8万平米(折合约56.94亩),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米。项目拟建设生产车间1座,仓库1座,工程辅助楼1座,研发质检楼1座,综合楼1座及其他配套污水处理、消防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将集药品生产和新药研发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厂区,原液车间及制剂车间通过国内药品 GMP 认证,可满足公司多个单抗/重组蛋白/疫苗等生物药的商业化生产需求。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 (略)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北京中环瑞德 (略)
联系人:黄工
电话:*
E-mail:*@*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次公示之日起,至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前,公众可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编制单位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本项目首次公示内容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第 4 号)的要求。
六、公示时间
自本项目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作者(环境影响评价 验收,已修改1次),最新修改于2023-04-20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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