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天晟化工有限公司反应炉窑排放口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验收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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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天晟化工有限公司反应炉窑排放口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验收报告公示

2023-04-20 14:35:33

江西天晟化工有限公司反应炉窑排放口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验收报告公示

(略) 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 (略) 令第682号修改)、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10年12月环保部令第16号修改)、《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验收。

现将本项目验收报告进行公开,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反应炉窑排放口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

二、建设单位: (略)

三、建设地点: (略) 厂区内

四、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五、公示时间:2023年4月20日-2023年5月19日

六、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接受反映公示本项目验收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须加盖公章。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黄书凤

2、联系电话∶*

(略) cems验收报告3.17.pdf


2023-04-20 14:35:33

江西天晟化工有限公司反应炉窑排放口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验收报告公示

(略) 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 (略) 令第682号修改)、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10年12月环保部令第16号修改)、《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验收。

现将本项目验收报告进行公开,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反应炉窑排放口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

二、建设单位: (略)

三、建设地点: (略) 厂区内

四、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五、公示时间:2023年4月20日-2023年5月19日

六、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接受反映公示本项目验收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须加盖公章。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黄书凤

2、联系电话∶*

(略) cems验收报告3.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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