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福建省城源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福建省城源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

泉安环改〔2023〕6号

(略) 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略) 城源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3206N230

地址: (略) 鼓楼区洪山镇梅兰路12号仁文-大儒世家B地块3#、4#、5#楼连接体1层05店面-2

法定代表人:林世寿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2023年3月22日下午, (略) 安溪生态环境局 (略) 劳务分包的漳泉肖线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影响区段改建工程ZQXSG标隧道工程现场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检查时,你公司分包的漳泉肖线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影响区段改建工程项目ZQXSG标尚处于施工期;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混凝土搅拌站正在生产,石子破碎和机制砂生产线均未生产,压榨污泥堆放区未设置围挡导致上游来水冲刷部分污泥至下游;小水沟上游来水通过修筑简易拦截土坝引入三格土坑沉淀池(约200m3)沉淀后排放。该项目环评报告书明确要求“在主体设计的截排水沟先行开挖土质排水沟,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沙池,共设计沉沙池18个……池墙采用浆砌块砖,池底采用C20砼浇筑……”,环评批复亦明确要求“施工场地、临时堆土场应按规范设置围挡、排水沟、沉淀池,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水土流失”,你公司未严格按照环评报告书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和批复要求配套完善污染防治设施。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为凭:

1.2023年3月22日,本机关执法人员制作的《 (略) 安溪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证明现场检查情况及违法事实;

2.2023年3月22日,本机关执法人员制作的《 (略) 安溪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附图》,证明你公司项目施工现场位置及周边环境;

3.2023年3月33日,本机关执法人员制作的《现场照片(图片、影像资料)证据》,证明现场检查取证情况及违法事实;

4.2023年3月24日,本机关执法人员制作的《 (略) 安溪生态环境局询问笔录》,证明你公司的违法事实。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规定。

二、责令改正的依据、种类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由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的规定。

三、责令改正的履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 (略) 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评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略) 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你公司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你公司劳务分包的漳泉肖线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影响区段改建工程ZQXSG标隧道工程停止建设。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你公司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 (略) 人民政府(地址: (略) 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D栋1 (略) 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 (略) 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 (略) 强制执行。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泉安环改〔2023〕6号

(略) 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略) 城源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3206N230

地址: (略) 鼓楼区洪山镇梅兰路12号仁文-大儒世家B地块3#、4#、5#楼连接体1层05店面-2

法定代表人:林世寿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2023年3月22日下午, (略) 安溪生态环境局 (略) 劳务分包的漳泉肖线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影响区段改建工程ZQXSG标隧道工程现场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检查时,你公司分包的漳泉肖线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影响区段改建工程项目ZQXSG标尚处于施工期;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混凝土搅拌站正在生产,石子破碎和机制砂生产线均未生产,压榨污泥堆放区未设置围挡导致上游来水冲刷部分污泥至下游;小水沟上游来水通过修筑简易拦截土坝引入三格土坑沉淀池(约200m3)沉淀后排放。该项目环评报告书明确要求“在主体设计的截排水沟先行开挖土质排水沟,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沙池,共设计沉沙池18个……池墙采用浆砌块砖,池底采用C20砼浇筑……”,环评批复亦明确要求“施工场地、临时堆土场应按规范设置围挡、排水沟、沉淀池,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水土流失”,你公司未严格按照环评报告书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和批复要求配套完善污染防治设施。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为凭:

1.2023年3月22日,本机关执法人员制作的《 (略) 安溪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证明现场检查情况及违法事实;

2.2023年3月22日,本机关执法人员制作的《 (略) 安溪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附图》,证明你公司项目施工现场位置及周边环境;

3.2023年3月33日,本机关执法人员制作的《现场照片(图片、影像资料)证据》,证明现场检查取证情况及违法事实;

4.2023年3月24日,本机关执法人员制作的《 (略) 安溪生态环境局询问笔录》,证明你公司的违法事实。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规定。

二、责令改正的依据、种类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由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的规定。

三、责令改正的履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 (略) 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评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略) 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你公司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你公司劳务分包的漳泉肖线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影响区段改建工程ZQXSG标隧道工程停止建设。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你公司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 (略) 人民政府(地址: (略) 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D栋1 (略) 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 (略) 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 (略) 强制执行。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