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三状元高级中学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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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三状元高级中学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名称:福州三状元高级中学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地点: (略) 永泰县城峰镇太原村洋亭路 27 号

建设单位:福建三 (略)

报告编制单位: (略) 闽测 (略)

一、项目简介

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项 (略) (略) 永泰县城峰镇太原村洋亭路27号,用地东侧为南江滨大道,西侧为山林,南侧为永 (略) 。项目用地面积为28449.29m2,总建筑面积28617.04m2。主要建设内容有:教学综合楼、普通教学楼、食堂、学生宿舍楼1和2操场等。

2021年7月由福州 (略) 编制完成了《福州三状元高级中学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 (略) 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樟环保审[2021]6号)。本项目2021年8月开工建设、2021年9月竣工。

根据实际核算,项目实际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环保投资占投资比例为0.75%。

验收范围:教学综合楼、宿舍楼、普通教学楼1和2、食堂等公建设施用房和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以及防治污染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主要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室外雨水管道 (略) 政雨水管网。项目废水排放源主要来自校区内生活污水和实验废水,宿舍楼和普通教学楼废水经厂区北侧化粪池 (略) 政管网。食堂废水和教学综合楼废水经厂区南侧隔油池和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

废水分别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两处污水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永泰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

项目废气排放源主要来自校区内食堂油烟废气、柴油发电机废气、实验室废气等。

食堂油烟分别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9m排气筒引至屋顶高空排放。实验室废气经抽风橱收集后由18m排气筒引至屋顶高空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由排烟管道引至室外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水泵、柴油发电机、配电机柜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产生噪声的设备已采取综合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项目暂未产生危险废物,有规范建设有危废暂存间,建设 (略) (略) 签订有危废处置协议。

5.其他

本项目在施工期采取了一定的环境管理措施,控制施工期扬尘、污水、噪音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等5项指标检测结果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氨氮检测结果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食堂1#、2#油烟净化器油烟去除效率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最低去除效率要求,1#、2#油烟净化器出口油烟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侧所有测点的昼、夜间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4类标准标准要求,项目南侧所有测点的昼、夜间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标准要求。

五、验收过程简介

2023年4月4日,福建三 (略) 在永泰县主持召开福州三状元高级中学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福州 (略) (环评编制单位)、 (略) 闽测 (略) (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的代表以及3名专家,共7人,会议成立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根据《福州三状元高级中学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和专家察看了项目现场,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和报告编制单位对项目验收监测报告主要内容的介绍。

(一)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和认真审议并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后,验收组认为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的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正常,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二)后续要求:

1. 进一步加强环保设施日常巡检、维护,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做好实验室危废收集和处置工作,做好危废台账。

公示时间:2021年7月2日

备注:

联系人:肖兴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永泰县城峰镇太原村洋亭路 27 号

即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项目名称:福州三状元高级中学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地点: (略) 永泰县城峰镇太原村洋亭路 27 号

建设单位:福建三 (略)

报告编制单位: (略) 闽测 (略)

一、项目简介

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项 (略) (略) 永泰县城峰镇太原村洋亭路27号,用地东侧为南江滨大道,西侧为山林,南侧为永 (略) 。项目用地面积为28449.29m2,总建筑面积28617.04m2。主要建设内容有:教学综合楼、普通教学楼、食堂、学生宿舍楼1和2操场等。

2021年7月由福州 (略) 编制完成了《福州三状元高级中学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 (略) 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樟环保审[2021]6号)。本项目2021年8月开工建设、2021年9月竣工。

根据实际核算,项目实际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环保投资占投资比例为0.75%。

验收范围:教学综合楼、宿舍楼、普通教学楼1和2、食堂等公建设施用房和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以及防治污染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主要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室外雨水管道 (略) 政雨水管网。项目废水排放源主要来自校区内生活污水和实验废水,宿舍楼和普通教学楼废水经厂区北侧化粪池 (略) 政管网。食堂废水和教学综合楼废水经厂区南侧隔油池和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

废水分别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两处污水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永泰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

项目废气排放源主要来自校区内食堂油烟废气、柴油发电机废气、实验室废气等。

食堂油烟分别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9m排气筒引至屋顶高空排放。实验室废气经抽风橱收集后由18m排气筒引至屋顶高空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由排烟管道引至室外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水泵、柴油发电机、配电机柜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产生噪声的设备已采取综合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项目暂未产生危险废物,有规范建设有危废暂存间,建设 (略) (略) 签订有危废处置协议。

5.其他

本项目在施工期采取了一定的环境管理措施,控制施工期扬尘、污水、噪音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等5项指标检测结果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氨氮检测结果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食堂1#、2#油烟净化器油烟去除效率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最低去除效率要求,1#、2#油烟净化器出口油烟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侧所有测点的昼、夜间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4类标准标准要求,项目南侧所有测点的昼、夜间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标准要求。

五、验收过程简介

2023年4月4日,福建三 (略) 在永泰县主持召开福州三状元高级中学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福州 (略) (环评编制单位)、 (略) 闽测 (略) (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的代表以及3名专家,共7人,会议成立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根据《福州三状元高级中学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和专家察看了项目现场,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和报告编制单位对项目验收监测报告主要内容的介绍。

(一)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和认真审议并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后,验收组认为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的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正常,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二)后续要求:

1. 进一步加强环保设施日常巡检、维护,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做好实验室危废收集和处置工作,做好危废台账。

公示时间:2021年7月2日

备注:

联系人:肖兴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永泰县城峰镇太原村洋亭路 27 号

即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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