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水务局关于连平县忠信镇农业生态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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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水务局关于连平县忠信镇农业生态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连平县忠信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连平县忠信镇农业生态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对你镇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等申请材料进行了技术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该项目位于连平县忠信镇柘陂村,项目东旁粤赣高速忠信出口,西邻国 (略) 道,北近汕昆高速,交通条件十分便利,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4046"19",西经2409"45"。项目占地面积176.98hm2,共分三个区域,分别为园区配套服务区(7.98hm2)、现代农业产业园区(40.82hm2)、生态旅游观光区(128.18hm2),具体包括124户民宿,1栋三层综合楼,130个商铺,100个停车位,5个智慧温室,1个仓储物流及采摘园、农趣园等。本项目由已建区(园区配套服务区):建筑物区、道路广场区、景观绿化区、挖方边坡区,(现代化产业园区):建筑物区、道路广场区、景观绿化区、挖方边坡区、填方边坡区,待建区(生态旅游观光区):道路广场区,景观绿化区等区域组成。本工程挖、填方总量为236.46万立方米,其中挖方量为118.27万立方米(表土剥离48.81万立方米,普通土方69.46万立方米),填方量为118.27万立方米(表土回填48.81万立方米,普通土方69.46万立方米),无弃土,12.83万立方米表土全部用于绿化覆土,剩余35.98万立方米表土堆放于表土堆放区内,用于后期绿化覆土。本项目总投资24998.5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1056.50万元建设工期2019年4月—2021年12月,工期33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76.98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三)同意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施工建设期间应注重做(重点区域)防护措施,堆放土方及开挖裸露区域应及时落实拦挡、覆盖、沉沙、排水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对周边环境造成危害。

  三、技术审查核定的水土保持补偿费为11.53万元,单价为0.50元/平方米,补偿费缴纳面积23.06公顷。请按法律法规及时到我局办理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相关手续。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项目法人单位是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你单位应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要求,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管理,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及各参建单位。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应明确水土流失防治的职责,督促落实好防治措施。组织开展水土保持宣传和知识培训,提高施工单位和人员的水土保持意识。

  (二)制定水土保持工作管理制度。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管理,明确水土保持目标、任务与要求,落实责任跟踪与奖惩措施,形成工作制度,定期检查落实。

  (三)做好水土保持工程的后续设计工作。水土保持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应与主体工程设计同步开展,报主体工程审查、审批部门办理水土保持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审查、审批手续。

  (四)强化施工期预防保护措施。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时序安排上应充分体现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控制好各阶段的施工用地范围,减少植被破坏和土地扰动面积,缩短地表的裸露时间。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迹地植被。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土方应综合利用;无法综合利用需弃置的,应堆放在法规规定允许堆放的区域,落实防护措施,防止弃渣不当造成水土流失危害。

  (五)依法落实水土保持监测工作。项目开工前及期间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向我局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

  (六)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明确水土保持分部工程及单项工程的划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进度及时做好水土保持分部工程及单元工程的验收工作。

  (七)水土保持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需变更的,应按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八)项目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时,应依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手续。

  (九)落实定期报告制度。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建设期间的每年3月底前,向我局报告上一年度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

  (十)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我局将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你局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连平县水务局

  2020年12月22日



连平县忠信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连平县忠信镇农业生态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对你镇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等申请材料进行了技术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该项目位于连平县忠信镇柘陂村,项目东旁粤赣高速忠信出口,西邻国 (略) 道,北近汕昆高速,交通条件十分便利,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4046"19",西经2409"45"。项目占地面积176.98hm2,共分三个区域,分别为园区配套服务区(7.98hm2)、现代农业产业园区(40.82hm2)、生态旅游观光区(128.18hm2),具体包括124户民宿,1栋三层综合楼,130个商铺,100个停车位,5个智慧温室,1个仓储物流及采摘园、农趣园等。本项目由已建区(园区配套服务区):建筑物区、道路广场区、景观绿化区、挖方边坡区,(现代化产业园区):建筑物区、道路广场区、景观绿化区、挖方边坡区、填方边坡区,待建区(生态旅游观光区):道路广场区,景观绿化区等区域组成。本工程挖、填方总量为236.46万立方米,其中挖方量为118.27万立方米(表土剥离48.81万立方米,普通土方69.46万立方米),填方量为118.27万立方米(表土回填48.81万立方米,普通土方69.46万立方米),无弃土,12.83万立方米表土全部用于绿化覆土,剩余35.98万立方米表土堆放于表土堆放区内,用于后期绿化覆土。本项目总投资24998.5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1056.50万元建设工期2019年4月—2021年12月,工期33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76.98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三)同意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施工建设期间应注重做(重点区域)防护措施,堆放土方及开挖裸露区域应及时落实拦挡、覆盖、沉沙、排水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对周边环境造成危害。

  三、技术审查核定的水土保持补偿费为11.53万元,单价为0.50元/平方米,补偿费缴纳面积23.06公顷。请按法律法规及时到我局办理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相关手续。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项目法人单位是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你单位应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要求,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管理,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及各参建单位。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应明确水土流失防治的职责,督促落实好防治措施。组织开展水土保持宣传和知识培训,提高施工单位和人员的水土保持意识。

  (二)制定水土保持工作管理制度。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管理,明确水土保持目标、任务与要求,落实责任跟踪与奖惩措施,形成工作制度,定期检查落实。

  (三)做好水土保持工程的后续设计工作。水土保持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应与主体工程设计同步开展,报主体工程审查、审批部门办理水土保持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审查、审批手续。

  (四)强化施工期预防保护措施。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时序安排上应充分体现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控制好各阶段的施工用地范围,减少植被破坏和土地扰动面积,缩短地表的裸露时间。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迹地植被。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土方应综合利用;无法综合利用需弃置的,应堆放在法规规定允许堆放的区域,落实防护措施,防止弃渣不当造成水土流失危害。

  (五)依法落实水土保持监测工作。项目开工前及期间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向我局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

  (六)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明确水土保持分部工程及单项工程的划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进度及时做好水土保持分部工程及单元工程的验收工作。

  (七)水土保持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需变更的,应按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八)项目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时,应依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手续。

  (九)落实定期报告制度。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建设期间的每年3月底前,向我局报告上一年度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

  (十)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我局将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你局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连平县水务局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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