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凯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橡胶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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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凯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橡胶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安徽凯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橡胶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凯 (略) 《年产12万吨橡胶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年产12万吨橡胶粉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工业园区

三、建设单位

安徽凯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柏瑞 (略)

五、项目概况

安徽凯 (略) 年产12万吨橡胶粉项 (略) 工业园区,项 (略) (略) 工业园区丰亿电子厂2栋生产厂房,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主体工程在1#生产车间建设2条废旧轮胎破碎细粉生产线,在2#生产车间建设4条废旧轮胎破碎细粉生产线,并设置原料库、成品库,办公室依托现有。同时购置搅龙、偏心机、二输送机、甩磁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12万吨橡胶粉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7万元,占总投资的2.74%。

项 (略) 发改委备案。备案号:2301-*-04-01-*。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

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DA001

破碎、筛分

颗粒物

1、2#生产线整胎破碎机和圆辊筛设置集气罩+软帘,将粉尘收集后引至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经一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

颗粒物和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标准限值,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限值

DA002

破胶、细粉废气

颗粒物、非*烷总烃、硫化氢

破胶机以及细粉机和密闭筛设备均为密闭性设备,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管道引至一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

DA003

破碎、筛分

颗粒物

3、4#生产线整胎破碎机和圆辊筛设置集气罩+软帘,将粉尘收集后引至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经一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

DA004

破胶、细粉废气

颗粒物、非*烷总烃、硫化氢

破胶机以及细粉机和密闭筛设备均为密闭性设备,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管道引至一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15m排气筒(DA004)排放

DA005

破碎、筛分

颗粒物

5、6#生产线整胎破碎机和圆辊筛设置集气罩+软帘,将粉尘收集后引至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经一根15m排气筒(DA005)排放

DA006

破胶、细粉废气

颗粒物、非*烷总烃、硫化氢

破胶机以及细粉机和密闭筛设备均为密闭性设备,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管道引至一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15m排气筒(DA006)排放

生产车间

破碎、筛分、破胶、细粉废气

颗粒物、非*烷总烃、硫化氢、臭气浓度

生产车间和生产设备均采用密闭措施,生产过程中物料传输带密闭

颗粒物和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厂界无组织的标准限值;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的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硫化氢厂界无组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限值

地表水环境

DW001

COD、

氨氮、BOD5、SS等

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厂区总排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略) 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

声环境

破碎机组、破胶机组、细分机组等

噪声

采用减振、消声设施、设备隔声、厂房隔声

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电磁辐射

/

/

/

/

固体(危险)废物

生产

废钢丝

收集后外售

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灰尘杂质、收集的胶粉

收集后外售

生活垃圾、含油抹布和手套

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废活性炭、废机油及油桶

危废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危险废物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单中的有关规定。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危废间、化粪池、废水输送管道、循环水池、应急事故池应采取重点防渗,防渗措施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

生态保护措施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设置一座150m3应急事故池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做好例行监测,及时反馈治理效果;建设单位按要求建立环保机构,专门研究、决策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事宜;配备环保员,担负起环境管理工作,使各项环保措施、制度得以贯彻落实;做好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维修工作,保证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治理效果、建立并管理好环保设施档案资料。

七、公众参与情况

1、我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 (略) 政府网上公开了环评文件全本,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八、相关文件

1、环评委托书;

2、 (略) 发改委:备案文件;

3、 (略)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容量核定表

九、听证权力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十、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 (略) 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50-* 0550-*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明光大道人防大 (略) 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安徽凯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橡胶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凯 (略) 《年产12万吨橡胶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年产12万吨橡胶粉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工业园区

三、建设单位

安徽凯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柏瑞 (略)

五、项目概况

安徽凯 (略) 年产12万吨橡胶粉项 (略) 工业园区,项 (略) (略) 工业园区丰亿电子厂2栋生产厂房,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主体工程在1#生产车间建设2条废旧轮胎破碎细粉生产线,在2#生产车间建设4条废旧轮胎破碎细粉生产线,并设置原料库、成品库,办公室依托现有。同时购置搅龙、偏心机、二输送机、甩磁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12万吨橡胶粉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7万元,占总投资的2.74%。

项 (略) 发改委备案。备案号:2301-*-04-01-*。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

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DA001

破碎、筛分

颗粒物

1、2#生产线整胎破碎机和圆辊筛设置集气罩+软帘,将粉尘收集后引至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经一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

颗粒物和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标准限值,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限值

DA002

破胶、细粉废气

颗粒物、非*烷总烃、硫化氢

破胶机以及细粉机和密闭筛设备均为密闭性设备,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管道引至一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

DA003

破碎、筛分

颗粒物

3、4#生产线整胎破碎机和圆辊筛设置集气罩+软帘,将粉尘收集后引至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经一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

DA004

破胶、细粉废气

颗粒物、非*烷总烃、硫化氢

破胶机以及细粉机和密闭筛设备均为密闭性设备,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管道引至一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15m排气筒(DA004)排放

DA005

破碎、筛分

颗粒物

5、6#生产线整胎破碎机和圆辊筛设置集气罩+软帘,将粉尘收集后引至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经一根15m排气筒(DA005)排放

DA006

破胶、细粉废气

颗粒物、非*烷总烃、硫化氢

破胶机以及细粉机和密闭筛设备均为密闭性设备,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管道引至一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15m排气筒(DA006)排放

生产车间

破碎、筛分、破胶、细粉废气

颗粒物、非*烷总烃、硫化氢、臭气浓度

生产车间和生产设备均采用密闭措施,生产过程中物料传输带密闭

颗粒物和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厂界无组织的标准限值;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的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硫化氢厂界无组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限值

地表水环境

DW001

COD、

氨氮、BOD5、SS等

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厂区总排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略) 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

声环境

破碎机组、破胶机组、细分机组等

噪声

采用减振、消声设施、设备隔声、厂房隔声

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电磁辐射

/

/

/

/

固体(危险)废物

生产

废钢丝

收集后外售

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灰尘杂质、收集的胶粉

收集后外售

生活垃圾、含油抹布和手套

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废活性炭、废机油及油桶

危废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危险废物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单中的有关规定。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危废间、化粪池、废水输送管道、循环水池、应急事故池应采取重点防渗,防渗措施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

生态保护措施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设置一座150m3应急事故池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做好例行监测,及时反馈治理效果;建设单位按要求建立环保机构,专门研究、决策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事宜;配备环保员,担负起环境管理工作,使各项环保措施、制度得以贯彻落实;做好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维修工作,保证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治理效果、建立并管理好环保设施档案资料。

七、公众参与情况

1、我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 (略) 政府网上公开了环评文件全本,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八、相关文件

1、环评委托书;

2、 (略) 发改委:备案文件;

3、 (略)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容量核定表

九、听证权力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十、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 (略) 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50-* 0550-*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明光大道人防大 (略) 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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