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关于2023年4月20日拟对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3个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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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关于2023年4月20日拟对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3个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关于2023年4月20日拟对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3个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3-04-20 16 : 50
  • 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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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浙江 (略) 年产10吨PLST等产品配套废液焚烧处理项目

    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第四大道5号

    浙江 (略)

    (略) 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溶剂和高浓废水,年废溶剂和高浓废水处理量均为4500吨。

    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相关单位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 项目废水经厂区废水站处理后纳管排入园区污水厂进行二级处理,最终排入台州湾。

    废气:加强焚烧过程控制,本项目焚烧烟气净化采用“SNCR脱硝+烟气急冷+干式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碱洗脱酸+ SCR脱硝”组合工艺,净化后的烟气经35m高排气筒排放; (略) 现有废气末端设施处理后排放。固废: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危险废物在规范的危废堆场暂存,地面防渗,防风吹、日晒、雨淋;一般固废通过清运等方式处理。

    噪声:采取适当的防噪、降噪措施。

    (略) 佩弦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

    (略) (略) 佩弦湖区块西临灵湖景区,北临台州中学、庄头小区,南至双林南路

    (略) 佩弦湖 (略)

    本工程包括景观园林、景观绿化、景观给排水、景观电气、驳岸、建筑、桥梁、弱电智能化等八大分项工程。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周边公厕及租赁民房现有的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附近污水管网;②施工临时场地设置洗车槽、隔油沉淀池,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场地抑尘,不外排。

    废气:施工期:对易起尘的材料堆放应覆盖或室内堆放,采取遮盖、洒水、喷洒覆盖剂或其他防尘措施。

    固废:生活垃圾妥善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噪声:采取适当的防噪、降噪措施。

    (略) (略) 年产12000立方米人造板技改项目

    (略) 涌泉镇管岙村( (略) (略) 内)

    (略) (略)

    企业项目主要采用涂胶、冷压、热压等工艺,购置涂胶机、冷压机、热压机等设备。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清运至涌泉镇污水处理厂。

    废气:配胶、涂胶、热压废气,配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与涂胶、热压废气一起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砂光、锯边粉尘,经吸风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蒸汽发生器废气,通过不低于8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固废:固体废物:边角料、收集粉尘、废包装袋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胶水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噪声:采取适当的防噪、降噪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8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传真:0576-*

    通讯地址: (略) 办事大厅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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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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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浙江 (略) 年产10吨PLST等产品配套废液焚烧处理项目

    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第四大道5号

    浙江 (略)

    (略) 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溶剂和高浓废水,年废溶剂和高浓废水处理量均为4500吨。

    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相关单位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 项目废水经厂区废水站处理后纳管排入园区污水厂进行二级处理,最终排入台州湾。

    废气:加强焚烧过程控制,本项目焚烧烟气净化采用“SNCR脱硝+烟气急冷+干式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碱洗脱酸+ SCR脱硝”组合工艺,净化后的烟气经35m高排气筒排放; (略) 现有废气末端设施处理后排放。固废: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危险废物在规范的危废堆场暂存,地面防渗,防风吹、日晒、雨淋;一般固废通过清运等方式处理。

    噪声:采取适当的防噪、降噪措施。

    (略) 佩弦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

    (略) (略) 佩弦湖区块西临灵湖景区,北临台州中学、庄头小区,南至双林南路

    (略) 佩弦湖 (略)

    本工程包括景观园林、景观绿化、景观给排水、景观电气、驳岸、建筑、桥梁、弱电智能化等八大分项工程。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周边公厕及租赁民房现有的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附近污水管网;②施工临时场地设置洗车槽、隔油沉淀池,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场地抑尘,不外排。

    废气:施工期:对易起尘的材料堆放应覆盖或室内堆放,采取遮盖、洒水、喷洒覆盖剂或其他防尘措施。

    固废:生活垃圾妥善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噪声:采取适当的防噪、降噪措施。

    (略) (略) 年产12000立方米人造板技改项目

    (略) 涌泉镇管岙村( (略) (略) 内)

    (略) (略)

    企业项目主要采用涂胶、冷压、热压等工艺,购置涂胶机、冷压机、热压机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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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清运至涌泉镇污水处理厂。

    废气:配胶、涂胶、热压废气,配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与涂胶、热压废气一起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砂光、锯边粉尘,经吸风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蒸汽发生器废气,通过不低于8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固废:固体废物:边角料、收集粉尘、废包装袋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胶水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噪声:采取适当的防噪、降噪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8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传真:0576-*

    通讯地址: (略) 办事大厅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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