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生态环境局电白分局拟对茂名市电白区沙琅镇禾毕岭矿区年开采30万立方米花岗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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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生态环境局电白分局拟对茂名市电白区沙琅镇禾毕岭矿区年开采30万立方米花岗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电白分 (略) 电白区沙琅镇禾毕岭矿区年开采30万立方米花岗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略) 电白区沙琅镇禾毕岭矿区年开采30万立方米花岗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电白区水东街道迎宾路135号,邮编:*

联系电话:*;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电白区沙琅镇禾毕岭矿区年开采30万立方米花岗岩项目

建设单位

城投(茂名电白) (略)

建设地点

(略) 电白区沙琅镇禾毕岭矿区

环评机构

广东 (略)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为4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10万元。该矿区为新设置矿区。由城投(茂名电白) (略) 竞得该采矿权。项目采用露天开采方式,矿区面积0.112平方千米,开采标高+199米~0米。矿山总服务年限为17年。本项目拟设采矿权范围内探获建筑用花岗岩矿资源量为矿石量593.07×104m3。控制资源量为矿石量381.22×104m3,推断资源量为矿石量211.85×104m3。年平均采剥总量53.97万m3,其中:建筑用花岗岩矿石量30.0万m3,全风化岩层剥离量约6.78万m3,年剥离残坡积层量2.99万m3,中风化花岗岩剥离量约14.20万m3。设计规模年开采30万立方米花岗岩,主要产品为建筑用花岗岩碎石及机制砂。主要生产设备有:潜孔钻机1台、液压挖掘机3台、液压锤2台、破碎机8台、轮式洗砂机4台、螺旋洗砂机2台及相关机制砂生产设备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主要包括车辆清洗废水、维修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和洗砂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和维修车间地面冲洗废水收集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回用于厂区清洗和降尘用水;生活污水经A/O一体化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矿区绿化灌溉;初期雨水收集后回用于场地内降尘及机制砂用水;洗砂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城市绿化水质标准回用于矿区绿化灌溉。二、废气:主要为露天采场扬尘(包括表土剥离、钻孔、凿岩、铲装粉尘、爆破粉尘和矿区内道路扬尘)、堆场扬尘和食堂油烟废气。废气防治措施:露天采场扬尘在表土剥离过程中洒水降尘;潜孔钻机采用湿式作业;使用水封爆破作业,爆破后洒水;对铲装运输和堆存石料洒水保湿,开采作业场地和运输道路洒水降尘;加工区破碎、筛分厂房设置为封闭式厂房;进出料口处及厂房内产尘节点处设置洒水降尘;皮带输送廊采取全封闭措施;机制砂生产为湿式作业;堆场设有水喷雾装置,可有效抑制扬尘;厨房油烟收集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无组织排放的粉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排放限值。三、噪声:噪声源主要来源于各种采矿设备、运输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及爆破过程中产生的爆破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间隔、缓震爆破等爆破方法;合理安排爆破时间等措施。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四、固体废物:主要是沉淀池污泥、制砂泥饼、剥离废土(石)、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生活垃圾。其中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沉淀池污泥、制砂泥饼和剥离废土(石)外运作工程填土或砖厂原料;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镇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执行。

公众参与情况

受理公示期间无情况反馈

(略) 生态环境局电白分局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略) 生态环境局电白分 (略) 电白区沙琅镇禾毕岭矿区年开采30万立方米花岗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略) 电白区沙琅镇禾毕岭矿区年开采30万立方米花岗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电白区水东街道迎宾路135号,邮编:*

联系电话:*;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电白区沙琅镇禾毕岭矿区年开采30万立方米花岗岩项目

建设单位

城投(茂名电白) (略)

建设地点

(略) 电白区沙琅镇禾毕岭矿区

环评机构

广东 (略)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为4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10万元。该矿区为新设置矿区。由城投(茂名电白) (略) 竞得该采矿权。项目采用露天开采方式,矿区面积0.112平方千米,开采标高+199米~0米。矿山总服务年限为17年。本项目拟设采矿权范围内探获建筑用花岗岩矿资源量为矿石量593.07×104m3。控制资源量为矿石量381.22×104m3,推断资源量为矿石量211.85×104m3。年平均采剥总量53.97万m3,其中:建筑用花岗岩矿石量30.0万m3,全风化岩层剥离量约6.78万m3,年剥离残坡积层量2.99万m3,中风化花岗岩剥离量约14.20万m3。设计规模年开采30万立方米花岗岩,主要产品为建筑用花岗岩碎石及机制砂。主要生产设备有:潜孔钻机1台、液压挖掘机3台、液压锤2台、破碎机8台、轮式洗砂机4台、螺旋洗砂机2台及相关机制砂生产设备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主要包括车辆清洗废水、维修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和洗砂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和维修车间地面冲洗废水收集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回用于厂区清洗和降尘用水;生活污水经A/O一体化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矿区绿化灌溉;初期雨水收集后回用于场地内降尘及机制砂用水;洗砂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城市绿化水质标准回用于矿区绿化灌溉。二、废气:主要为露天采场扬尘(包括表土剥离、钻孔、凿岩、铲装粉尘、爆破粉尘和矿区内道路扬尘)、堆场扬尘和食堂油烟废气。废气防治措施:露天采场扬尘在表土剥离过程中洒水降尘;潜孔钻机采用湿式作业;使用水封爆破作业,爆破后洒水;对铲装运输和堆存石料洒水保湿,开采作业场地和运输道路洒水降尘;加工区破碎、筛分厂房设置为封闭式厂房;进出料口处及厂房内产尘节点处设置洒水降尘;皮带输送廊采取全封闭措施;机制砂生产为湿式作业;堆场设有水喷雾装置,可有效抑制扬尘;厨房油烟收集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无组织排放的粉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排放限值。三、噪声:噪声源主要来源于各种采矿设备、运输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及爆破过程中产生的爆破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间隔、缓震爆破等爆破方法;合理安排爆破时间等措施。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四、固体废物:主要是沉淀池污泥、制砂泥饼、剥离废土(石)、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生活垃圾。其中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沉淀池污泥、制砂泥饼和剥离废土(石)外运作工程填土或砖厂原料;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镇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执行。

公众参与情况

受理公示期间无情况反馈

(略) 生态环境局电白分局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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