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河县2023年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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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河县2023年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信息公示

饶河县2023年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信息公示 来源:发展和改革局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23-04-20责任录入:饶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饶河县2023年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信息公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饶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饶发改字【2022】183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饶河县2023年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

2.2建设地点:饶河县饶河镇。

2.3建设规模:雨污分流改造总长度 24.429 公里; 破道及恢复81872 平方米;老旧管道改造及修复 19.307 公里。

2.4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346.0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给排水)工程师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在本企业缴纳连续3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核查、 (略) 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 (略) 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2022)财务审计报告;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提供2020、2021、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注:2020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新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3.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潜在投标人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查询相关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如在该网站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投标人需进行承诺,承诺格式自拟,承诺时间必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承诺有虚假,投标无效。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3.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17时00分到2023年4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1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七、开标方式

7.1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

7.2开标时间:2023年5月11日9时00分。

7.3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发布。

九、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 (略) 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万元。

十、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饶河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469-*

招 标 人: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饶河县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0469-*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 (略)

地 址: (略) 道里区群力第二大道与阳明滩大桥交口外滩1898-A4栋1单元901

联 系 人:姜先生

电 话:0451-*转8203

电子邮件:*@*26.com


饶河县2023年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信息公示 来源:发展和改革局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23-04-20责任录入:饶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饶河县2023年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信息公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饶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饶发改字【2022】183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饶河县2023年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

2.2建设地点:饶河县饶河镇。

2.3建设规模:雨污分流改造总长度 24.429 公里; 破道及恢复81872 平方米;老旧管道改造及修复 19.307 公里。

2.4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346.0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给排水)工程师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在本企业缴纳连续3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核查、 (略) 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 (略) 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2022)财务审计报告;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提供2020、2021、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注:2020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新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3.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潜在投标人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查询相关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如在该网站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投标人需进行承诺,承诺格式自拟,承诺时间必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承诺有虚假,投标无效。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3.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17时00分到2023年4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1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七、开标方式

7.1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

7.2开标时间:2023年5月11日9时00分。

7.3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发布。

九、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 (略) 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万元。

十、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饶河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469-*

招 标 人: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饶河县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0469-*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 (略)

地 址: (略) 道里区群力第二大道与阳明滩大桥交口外滩1898-A4栋1单元901

联 系 人:姜先生

电 话:0451-*转8203

电子邮件:*@*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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