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老河湾生态治理工程-51cfbf93bde44a98aa6cba0c3ebb51a1
清河老河湾生态治理工程-51cfbf93bde44a98aa6cba0c3ebb51a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顺义、昌平和朝阳三区交界,起点为温榆河,终点为清河
公示时间:2023-04-20至2023-04-25
受理时间:2023-04-20
项目概况:2023年1月11日, (略) 规划和自然委员会批复规划设计方案,即《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清河老河湾生态治理工程“多规合一”审查意见的函》(京规自基础策划函[2023]0001号),批复工程建设内容有:扩挖、整治河道约4.3km,采用梯形断面,河道河底宽约4m-150m,上开口宽约28m-190m,新建清河堰1座,新建跨河人行桥1座,改建现状回南路跨河车行桥1座,新建约5m-6m宽公园绿道4.2km,新建约3m宽公园运维碎石路2.5km,对河道常水位以下区域进行水生态修复,常水位以上区域实施绿化,绿化面积约32.66公顷,同步建设相关配套设施和工程。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清河管理处
联系人:杨莹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顺义、昌平和朝阳三区交界,起点为温榆河,终点为清河
公示时间:2023-04-20至2023-04-25
受理时间:2023-04-20
项目概况:2023年1月11日, (略) 规划和自然委员会批复规划设计方案,即《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清河老河湾生态治理工程“多规合一”审查意见的函》(京规自基础策划函[2023]0001号),批复工程建设内容有:扩挖、整治河道约4.3km,采用梯形断面,河道河底宽约4m-150m,上开口宽约28m-190m,新建清河堰1座,新建跨河人行桥1座,改建现状回南路跨河车行桥1座,新建约5m-6m宽公园绿道4.2km,新建约3m宽公园运维碎石路2.5km,对河道常水位以下区域进行水生态修复,常水位以上区域实施绿化,绿化面积约32.66公顷,同步建设相关配套设施和工程。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清河管理处
联系人:杨莹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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