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指出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关于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指出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根据《 (略) 关于打好2023年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提速仗工作方案》(永环改办〔2023〕3号)和《宁远县贯 (略) 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略) 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指出涉永问题整改方案》(宁环改办〔2022〕1号)文件要求, (略) 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指出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销号前公示,公示时间:4月20日—4月26日,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联系宁远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746-*,地址:宁远县委新党校。
反馈问题 | 加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扎实推进化肥农药减量行动,鼓励施用有机肥、推动测土配方施肥落到实处。严格规范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增强刚性约束,鼓励规模养殖。抓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注重疏堵结合,防止“一禁了之”。农业面源污染尤其是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严重,监管失效。大部分养殖散户没有落实法律第49条、条例第21条要求对养殖废弃物进行科学处置,给地下水、土壤带来较大环境风险隐患, (略) 降磷困难。 |
整改目标 | 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生态环境为总目标,着力解决执法检查反馈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各类损害生态环境的行为,切实提升污染防治能力和绿色发展水平。 |
整改时限 | ?2023年4月30日 |
整改措施 | 1.大力推广秸秆腐熟、机械还田、秸秆异地还田等技术和秸秆养殖技术,发展秸秆栽培食用菌等方式,推进秸秆“五化”利用;积极争取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资金,以项目为抓手推动秸秆综合利用;进一步健全辖区内秸秆收储运体系,积极发动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企业、社会团体等有计划地建设秸秆收储运点(中心)。 2.全面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确保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套率达到100%;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2年底前发布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按照《 (略) 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和《 (略)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规定》要求,督促乡镇(街道)履行属地管理政策,加强监管巡查,防止出现粪污乱排直排和病死畜禽乱丢弃现象。 3.继续推进测土配方施肥纵深发展,向经济作物、设施农业拓展,向测配产供施一体化延伸。与化肥生产企业或社会化服务组织签订配方肥供应意向协议、发布配方肥配方;大力推广化肥深施、水肥一体化、秸秆还田、绿肥种植等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措施。 4.按照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深入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要求,围绕农药减量目标任务,规范农药使用量调查统计,提升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能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普及科学用药技术,推广新型高效植保机械,实现农药减量增效。 |
整改完成情况 | 1.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一是全面完成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建设任务。通过项目实施,补贴购置了20台收割打捆一体机,建成3个乡镇级秸秆收储中心,扶持4家秸秆肥料化和饲料化利用企业,初步构建了覆盖全县的秸秆收储运体系,推动了秸秆“五化”利用。二是各秸秆收储中心分片区与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农机组织签订3年以上的秸秆收购合同,建立了秸秆收储的长效机制。三是大力推广秸秆腐熟、机械还田、异地还田技术,全年秸秆还田面积达到65.5万亩,还田量占秸秆可收集量的69%。四是通过压实各级秸秆禁烧责任、加强宣传引导和巡查督导等措施,以禁促用,不断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根据对120户散 (略) 场主体的调查结果显示:2022年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74%。 2.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一是全面完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任务。通过项目实施,共改造畜禽养殖场116户,新建发酵床4751平方米、干粪棚16123平方米、沼气池28012立方米、集粪池9128立方米、沉淀池18255立方米、氧化塘23597立方米、雨污分离沟2150米、漏粪板5425平方米,购置干湿分离机31台、吸污车和铲车19台,沼液管网灌溉面积7904亩;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6.56%,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套率达到100%;形成了“粪污专业化能源利用”、“固体粪便堆肥利用”、“粪便垫料回用”、“异位发酵床”和“污水肥料化利用”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典型模式。二是制定和发布了《宁远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三是狠抓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巡查和自查整改。对中央、省级督察问题及交办信访件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 (略) 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对全县164户规模养殖场进行了排查,发现3户存在“设施设备运行不正常”问题,目前已按照“一场一策”、“多还老账”的要求全部整改到位。 3.实施化肥使用零增长行动。我县制定了《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方案》,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乡镇(街道);融合高标准农田等项目工作经费296.6万元用于化肥减量增效工作,保障了资金投入;成立了化肥农药减量检查组,对全县20个乡镇(街道)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抽检,保证化肥减量工作顺利完成。大力推广化肥深施、水肥一体化、秸秆还田、绿肥种植等技术措施,不断推动测土配方施肥向经济作物、设施农业等领域纵深发展。全年完成推广测土配方施肥110.37万亩、有机肥替代化肥7万亩、水肥一体化1.6万亩、秸秆还田65.5万亩、绿肥种植6万亩。2022年化肥使用量为22591.48吨,比上年减少127.22吨,减幅为0.56%。主要粮食作物化肥利用率最高达到46.72%。 4.实施农药减量增效行动。一是狠抓新测报。2022年发布《病虫情报》7期,发送手机短信1万余条,张贴病虫情报通告版3000张,实现短期预报准确率达96%以上,中长期预报准确率达到86%以上。二是普及新药剂。全面推广农药科学安全使用技术,推广普及高效低风险农药新药剂112.4吨,高效低风险农药应用比例达到86.5%以上。三是推广新药械。大力推广植保无人机等高效现代施药机械,淘汰低效老旧施药器械,提高农药施用效率,全县高效植保机械保有量达到10221台,其中植保无人机保有量30台。四是应用新技术。大力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强化示范引领,创建粮食、蔬菜、水果等绿色防控示范点32个,示范面积17.35万亩。全县完成农作物绿色防控面积67.81万亩,覆盖率达到54.75%。五是融合新方式。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 (略) 级授权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2家,新建标准化区域服务站1个,完成农作物病虫害应急防控7000亩次以上。全县主要农作物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达30.7万亩,覆盖率达49.56%。2022年农药使用量129.9吨,比上年减少1.1%。 经过上述整改,该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成,达到既定整改目标,符合整改销号标准。 |
根据《 (略) 关于打好2023年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提速仗工作方案》(永环改办〔2023〕3号)和《宁远县贯 (略) 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略) 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指出涉永问题整改方案》(宁环改办〔2022〕1号)文件要求, (略) 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指出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销号前公示,公示时间:4月20日—4月26日,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联系宁远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746-*,地址:宁远县委新党校。
反馈问题 | 加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扎实推进化肥农药减量行动,鼓励施用有机肥、推动测土配方施肥落到实处。严格规范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增强刚性约束,鼓励规模养殖。抓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注重疏堵结合,防止“一禁了之”。农业面源污染尤其是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严重,监管失效。大部分养殖散户没有落实法律第49条、条例第21条要求对养殖废弃物进行科学处置,给地下水、土壤带来较大环境风险隐患, (略) 降磷困难。 |
整改目标 | 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生态环境为总目标,着力解决执法检查反馈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各类损害生态环境的行为,切实提升污染防治能力和绿色发展水平。 |
整改时限 | ?2023年4月30日 |
整改措施 | 1.大力推广秸秆腐熟、机械还田、秸秆异地还田等技术和秸秆养殖技术,发展秸秆栽培食用菌等方式,推进秸秆“五化”利用;积极争取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资金,以项目为抓手推动秸秆综合利用;进一步健全辖区内秸秆收储运体系,积极发动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企业、社会团体等有计划地建设秸秆收储运点(中心)。 2.全面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确保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套率达到100%;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2年底前发布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按照《 (略) 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和《 (略)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规定》要求,督促乡镇(街道)履行属地管理政策,加强监管巡查,防止出现粪污乱排直排和病死畜禽乱丢弃现象。 3.继续推进测土配方施肥纵深发展,向经济作物、设施农业拓展,向测配产供施一体化延伸。与化肥生产企业或社会化服务组织签订配方肥供应意向协议、发布配方肥配方;大力推广化肥深施、水肥一体化、秸秆还田、绿肥种植等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措施。 4.按照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深入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要求,围绕农药减量目标任务,规范农药使用量调查统计,提升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能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普及科学用药技术,推广新型高效植保机械,实现农药减量增效。 |
整改完成情况 | 1.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一是全面完成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建设任务。通过项目实施,补贴购置了20台收割打捆一体机,建成3个乡镇级秸秆收储中心,扶持4家秸秆肥料化和饲料化利用企业,初步构建了覆盖全县的秸秆收储运体系,推动了秸秆“五化”利用。二是各秸秆收储中心分片区与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农机组织签订3年以上的秸秆收购合同,建立了秸秆收储的长效机制。三是大力推广秸秆腐熟、机械还田、异地还田技术,全年秸秆还田面积达到65.5万亩,还田量占秸秆可收集量的69%。四是通过压实各级秸秆禁烧责任、加强宣传引导和巡查督导等措施,以禁促用,不断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根据对120户散 (略) 场主体的调查结果显示:2022年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74%。 2.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一是全面完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任务。通过项目实施,共改造畜禽养殖场116户,新建发酵床4751平方米、干粪棚16123平方米、沼气池28012立方米、集粪池9128立方米、沉淀池18255立方米、氧化塘23597立方米、雨污分离沟2150米、漏粪板5425平方米,购置干湿分离机31台、吸污车和铲车19台,沼液管网灌溉面积7904亩;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6.56%,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套率达到100%;形成了“粪污专业化能源利用”、“固体粪便堆肥利用”、“粪便垫料回用”、“异位发酵床”和“污水肥料化利用”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典型模式。二是制定和发布了《宁远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三是狠抓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巡查和自查整改。对中央、省级督察问题及交办信访件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 (略) 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对全县164户规模养殖场进行了排查,发现3户存在“设施设备运行不正常”问题,目前已按照“一场一策”、“多还老账”的要求全部整改到位。 3.实施化肥使用零增长行动。我县制定了《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方案》,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乡镇(街道);融合高标准农田等项目工作经费296.6万元用于化肥减量增效工作,保障了资金投入;成立了化肥农药减量检查组,对全县20个乡镇(街道)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抽检,保证化肥减量工作顺利完成。大力推广化肥深施、水肥一体化、秸秆还田、绿肥种植等技术措施,不断推动测土配方施肥向经济作物、设施农业等领域纵深发展。全年完成推广测土配方施肥110.37万亩、有机肥替代化肥7万亩、水肥一体化1.6万亩、秸秆还田65.5万亩、绿肥种植6万亩。2022年化肥使用量为22591.48吨,比上年减少127.22吨,减幅为0.56%。主要粮食作物化肥利用率最高达到46.72%。 4.实施农药减量增效行动。一是狠抓新测报。2022年发布《病虫情报》7期,发送手机短信1万余条,张贴病虫情报通告版3000张,实现短期预报准确率达96%以上,中长期预报准确率达到86%以上。二是普及新药剂。全面推广农药科学安全使用技术,推广普及高效低风险农药新药剂112.4吨,高效低风险农药应用比例达到86.5%以上。三是推广新药械。大力推广植保无人机等高效现代施药机械,淘汰低效老旧施药器械,提高农药施用效率,全县高效植保机械保有量达到10221台,其中植保无人机保有量30台。四是应用新技术。大力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强化示范引领,创建粮食、蔬菜、水果等绿色防控示范点32个,示范面积17.35万亩。全县完成农作物绿色防控面积67.81万亩,覆盖率达到54.75%。五是融合新方式。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 (略) 级授权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2家,新建标准化区域服务站1个,完成农作物病虫害应急防控7000亩次以上。全县主要农作物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达30.7万亩,覆盖率达49.56%。2022年农药使用量129.9吨,比上年减少1.1%。 经过上述整改,该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成,达到既定整改目标,符合整改销号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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