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功塑建材有限公司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关于江西功塑建材有限公司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0日-2023年4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3-*
地址: (略) 广丰生态环境局
电子邮件:*@*q.com
项目名称 | (略) 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广丰区民生路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迁建项目, (略) (略) 广丰区民生路。建设单位拟投资5000万元,建设“ (略) 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生产项目”,项目占地面积6776m2,年产PVC排水管6000t/a、PVC穿线管1500t/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污染防治: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二)废气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上料、拌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外排,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标准;未收集到的粉尘在厂房内加强管理,以无组织形式逸散,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无组织浓度限值;挤出和造粒产生的非*烷总烃和氯化氢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和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外排,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 1101.4-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限值;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三)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拟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采用基础减震、墙壁阻挡等处理措施,经治理后的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本项目边角料、不合格产品、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生产;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废滤网收集后外售处理;废布袋和生活垃圾由卫生部门统一清运;项目一般工业固废的临时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废活性炭(HW49:900-041-49)、废机油及桶(HW08:900-249-08)由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具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 |
公示参与情况 | 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0日-2023年4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3-*
地址: (略) 广丰生态环境局
电子邮件:*@*q.com
项目名称 | (略) 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广丰区民生路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迁建项目, (略) (略) 广丰区民生路。建设单位拟投资5000万元,建设“ (略) 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生产项目”,项目占地面积6776m2,年产PVC排水管6000t/a、PVC穿线管1500t/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污染防治: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二)废气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上料、拌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外排,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标准;未收集到的粉尘在厂房内加强管理,以无组织形式逸散,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无组织浓度限值;挤出和造粒产生的非*烷总烃和氯化氢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和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外排,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 1101.4-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限值;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三)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拟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采用基础减震、墙壁阻挡等处理措施,经治理后的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本项目边角料、不合格产品、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生产;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废滤网收集后外售处理;废布袋和生活垃圾由卫生部门统一清运;项目一般工业固废的临时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废活性炭(HW49:900-041-49)、废机油及桶(HW08:900-249-08)由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具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 |
公示参与情况 | 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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