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省上通通风设备有限公司通风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关于江西省上通通风设备有限公司通风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0日-2023年4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3-*
地址: (略) 广丰生态环境局
????电子邮件:*@*q.com
项目名称 | (略) (略) 通风设备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广丰区上饶高新区芦洋产业园A区兴业路1号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融大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略) (略) (略) (略) 广丰区上饶高新区芦洋产业园A区兴业路1号,项目中心坐标为东经118度03分13.802秒,北纬28度24分05.483秒。 企 (略) (略) (该公司目前已停产)部分已建成空置厂房进行建设,将外购的热轧钢板、铝合金板材、镀锌卷板、轴承、电机、机构等原料进行一系列机加工工序加工成消防风机、消防风阀、铝合金风口以及镀锌风管,达成年生产10000件消防风机、30000件消防风阀、30000件铝合金风口以及*平方米镀锌风管的规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项 (略) (略) 现有厂房进 (略) (略) 通风设备生产项目。项目施工期影响主要为项目装修及安装设备时产生的噪声影响,项目噪声影响随着装修、设备安装结束而结束。因此,项目施工期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本次评价不再对施工期进行分析。 (二)废水污染防治: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运营期主要污水为员工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由厂区内化粪池处理 (略) 广丰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通过园区污水管网, (略) 广丰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尾水排入丰溪河。 (三)废气污染防治:切割粉尘与抛光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1#)排放;喷烤漆废气经负压收集+过滤棉+二级活性炭收集处理通过15m排气筒(2#)排放。(四)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应采用消声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对工业废物应及时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进行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置。废活性炭(HW49,900-039-49)、废过滤棉(HW49,900-041-49)、废油桶(HW49,900-041-49)、废漆渣(HW49,900-041-49)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处理,废布袋集中收集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置于半成品车间待降级外售处理,边角料集中收集后贮存于固废贮存间,定期外售处理。在严格采取以上措施情况下,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0日-2023年4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3-*
地址: (略) 广丰生态环境局
????电子邮件:*@*q.com
项目名称 | (略) (略) 通风设备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广丰区上饶高新区芦洋产业园A区兴业路1号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融大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略) (略) (略) (略) 广丰区上饶高新区芦洋产业园A区兴业路1号,项目中心坐标为东经118度03分13.802秒,北纬28度24分05.483秒。 企 (略) (略) (该公司目前已停产)部分已建成空置厂房进行建设,将外购的热轧钢板、铝合金板材、镀锌卷板、轴承、电机、机构等原料进行一系列机加工工序加工成消防风机、消防风阀、铝合金风口以及镀锌风管,达成年生产10000件消防风机、30000件消防风阀、30000件铝合金风口以及*平方米镀锌风管的规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项 (略) (略) 现有厂房进 (略) (略) 通风设备生产项目。项目施工期影响主要为项目装修及安装设备时产生的噪声影响,项目噪声影响随着装修、设备安装结束而结束。因此,项目施工期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本次评价不再对施工期进行分析。 (二)废水污染防治: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运营期主要污水为员工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由厂区内化粪池处理 (略) 广丰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通过园区污水管网, (略) 广丰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尾水排入丰溪河。 (三)废气污染防治:切割粉尘与抛光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1#)排放;喷烤漆废气经负压收集+过滤棉+二级活性炭收集处理通过15m排气筒(2#)排放。(四)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应采用消声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对工业废物应及时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进行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置。废活性炭(HW49,900-039-49)、废过滤棉(HW49,900-041-49)、废油桶(HW49,900-041-49)、废漆渣(HW49,900-041-49)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处理,废布袋集中收集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置于半成品车间待降级外售处理,边角料集中收集后贮存于固废贮存间,定期外售处理。在严格采取以上措施情况下,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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