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英特睿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旗杆、窗帘轨道、宠物用品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受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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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英特睿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旗杆、窗帘轨道、宠物用品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受理公示

关于江苏英特睿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旗杆、窗帘轨道、宠物用品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受理公示

关于江苏英特睿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旗杆、窗帘轨道、宠物用品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受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现将关于《江苏英 (略) 旗杆、窗帘轨道、宠物用品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4月20日—2023年4月2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7-*。

Email:*@*26.com。

通讯地址:泗洪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旗杆、窗帘轨道、宠物用品等生产项目

二、建设地点:泗洪县常熟泗洪工业园区阳澄湖路北侧、经一路西侧

三、建设单位:江苏英 (略)

四、环评机构: (略)

五、项目概况:江苏英 (略) 拟投资51000万元,于泗洪县常熟泗洪工业园区阳澄湖路北侧、经一路西侧新建厂房及附属用房52000平方米,建设旗杆、窗帘轨道、宠物用品等生产项目,用地面积为45000m2。购置型材酸洗生产线(铁管)、窗帘轨道生产线、走珠装配机、注塑机、吹塑机等,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旗杆300万支、注水底座20万个、智能窗帘轨道200万套、伸缩杆500万支、宠物门栏100万套、宠物食盆/喂水器100万套。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外排为职工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泗洪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经过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接管至泗洪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2、项目固化炉、热处理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砂研磨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酸洗中和废气经顶吸+侧吸收集+碱喷淋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3)排放;碱洗废气经顶吸+侧吸收集+酸喷淋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4)排放;喷塑及固化废气经密闭+自带滤芯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5)排放;注塑废气经过密闭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6)排放。天然气燃烧颗粒物、SO2、NOx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排放限值;喷砂研磨颗粒物、硫酸雾、中和NOx、喷塑固化颗粒物及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标准限值;注塑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相应标准要求;其中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标准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应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并合理规划平面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生活垃圾处置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规定标准,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废槽渣槽液、危废包装材料、污泥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固废处理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有关规定。固体废弃物严禁随意排放,固废暂存场所按国家规定要求分类设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略) 泗洪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20日

关于江苏英特睿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旗杆、窗帘轨道、宠物用品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受理公示

关于江苏英特睿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旗杆、窗帘轨道、宠物用品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受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现将关于《江苏英 (略) 旗杆、窗帘轨道、宠物用品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4月20日—2023年4月2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7-*。

Email:*@*26.com。

通讯地址:泗洪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旗杆、窗帘轨道、宠物用品等生产项目

二、建设地点:泗洪县常熟泗洪工业园区阳澄湖路北侧、经一路西侧

三、建设单位:江苏英 (略)

四、环评机构: (略)

五、项目概况:江苏英 (略) 拟投资51000万元,于泗洪县常熟泗洪工业园区阳澄湖路北侧、经一路西侧新建厂房及附属用房52000平方米,建设旗杆、窗帘轨道、宠物用品等生产项目,用地面积为45000m2。购置型材酸洗生产线(铁管)、窗帘轨道生产线、走珠装配机、注塑机、吹塑机等,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旗杆300万支、注水底座20万个、智能窗帘轨道200万套、伸缩杆500万支、宠物门栏100万套、宠物食盆/喂水器100万套。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外排为职工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泗洪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经过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接管至泗洪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2、项目固化炉、热处理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砂研磨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酸洗中和废气经顶吸+侧吸收集+碱喷淋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3)排放;碱洗废气经顶吸+侧吸收集+酸喷淋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4)排放;喷塑及固化废气经密闭+自带滤芯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5)排放;注塑废气经过密闭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6)排放。天然气燃烧颗粒物、SO2、NOx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排放限值;喷砂研磨颗粒物、硫酸雾、中和NOx、喷塑固化颗粒物及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标准限值;注塑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相应标准要求;其中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标准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应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并合理规划平面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生活垃圾处置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规定标准,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废槽渣槽液、危废包装材料、污泥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固废处理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有关规定。固体废弃物严禁随意排放,固废暂存场所按国家规定要求分类设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略) 泗洪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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