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善康达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迁扩建年产扬声器支架8000万套、受话器支架2000万套、新增年产音腔模具4000万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关于嘉善康达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迁扩建年产扬声器支架8000万套、受话器支架2000万套、新增年产音腔模具4000万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现将嘉善康 (略) 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的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嘉善康 (略) 迁扩建年产 扬声器支架 8000万套、受话器支架 2000万套、新增年产音腔模具 4000万套项目
验收结论:嘉善康 (略) (原名为嘉 (略) )投资2000万元,搬迁至位于嘉善县干窑镇亭耀东路 69号 1号楼 1层浙江派 (略) 现有工业用房,租赁面积 2971.76m2。项目新购置立式注塑机、卧式注塑机等设备,并根据实际生产需要,调整扬声器支架和受话器支架产能,项目实施后将形成年产扬声器支架 8000万套、受话器支架 2000万套,新增年产音腔模具 4000万套的生产能力。 目前,嘉善康 (略) 迁扩建年产扬声器支架 8000万套、受话器支架 2000万套、新增年产音腔模具 4000万套项目已投产,项目配套环保治理设施基本上达到了设计要求。 2023年 2月 23日、 (略) 监测, 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生活污水 排放口 CODCr、 BOD5、动植物油、 SS日平均浓度和 pH单次测定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表 4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日平均浓度分别低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DB 33/887-2013)表 1 工业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中 35mg/L、 8mg/L的标准限值; 注塑废气排气筒所排放的非*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1572-2015)中表 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非*烷总烃、总悬浮颗粒物监控浓度值均低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1572-2015)中表 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表 1中的 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0日—2023年5月18日(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现将嘉善康 (略) 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的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嘉善康 (略) 迁扩建年产 扬声器支架 8000万套、受话器支架 2000万套、新增年产音腔模具 4000万套项目
验收结论:嘉善康 (略) (原名为嘉 (略) )投资2000万元,搬迁至位于嘉善县干窑镇亭耀东路 69号 1号楼 1层浙江派 (略) 现有工业用房,租赁面积 2971.76m2。项目新购置立式注塑机、卧式注塑机等设备,并根据实际生产需要,调整扬声器支架和受话器支架产能,项目实施后将形成年产扬声器支架 8000万套、受话器支架 2000万套,新增年产音腔模具 4000万套的生产能力。 目前,嘉善康 (略) 迁扩建年产扬声器支架 8000万套、受话器支架 2000万套、新增年产音腔模具 4000万套项目已投产,项目配套环保治理设施基本上达到了设计要求。 2023年 2月 23日、 (略) 监测, 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生活污水 排放口 CODCr、 BOD5、动植物油、 SS日平均浓度和 pH单次测定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表 4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日平均浓度分别低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DB 33/887-2013)表 1 工业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中 35mg/L、 8mg/L的标准限值; 注塑废气排气筒所排放的非*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1572-2015)中表 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非*烷总烃、总悬浮颗粒物监控浓度值均低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1572-2015)中表 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表 1中的 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0日—2023年5月18日(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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