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对甘肃建投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市政环卫车辆生产线数字化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对甘肃建投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市政环卫车辆生产线数字化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甘肃 (略) 市政环卫车辆生产线数字化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市政环卫车辆生产线数字化升级改造项目 | (略) 兰州新区石羊河街766号 | 甘肃 (略) | 甘肃 (略) |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依托原有工程机械及6S生产基地生产线,对生产车间设备基础及管线进行改造,新增产品环卫车辆,新增智能化检测线和信息化软硬件。本项目对生产车间设备基础及管线进行改造,改造面积20000 平方米。新增生产设备、信息化软硬件以及公用辅助工程设备共计45412 台(套)。 | 施工期:噪声:施工期间的噪声污染主要为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噪声、物料装卸碰撞声及施工人员活动噪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施工期间避开休息时间,夜间严禁施工,通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能保证项目施工期噪声污染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的要求。废气:本项目依托原有厂房和原有生产线,不涉及土建工程,仅安装部分设备。因此本项目施工过程不涉及三通一平及各土建工程,不涉及施工阶段的扬尘污染防治,不涉及易产生扬尘的渣土堆、废渣等的扬尘污染防治;场地内部均为硬化层,不涉及运输车辆等的扬尘污染防治。废水:项目改建施工期间不产生施工废水,改建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及工地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厂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 (略) 政污水管网。 固废: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及各种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统一 (略) 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因此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运营期:噪声:主体设备运行中产生的噪声经采取的减震、隔声、消声、优化厂区布局等措施。废气:割废气:割废气由设备底部的收集管道收集进入滤芯式除尘器,设备自带滤芯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焊接废气:本项目焊接工位设置移动式焊接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未收集的部分经抽风系统收集后通过滤芯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 m排气筒排放。抛丸废气:本项目喷砂生产线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排放。喷漆、烘干废气:本项目喷漆废气采用水旋式喷雾+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采用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装置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排放。废水:生产废水:本项目废水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措施。生产废水收集后进入“气浮+沉淀”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要求建设单位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加强废水循环设施的管理,做好管理台账,严禁私自处理或外排。生活废水:本项目依托现有工程化粪池,项目生活污水经过厂区化粪池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兰州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固废:一般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有生活垃圾、废金属边角料、焊接废料、除尘灰,暂存于厂区指定位置,设置有专人管理维护。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置;废金属边角料、焊接废料、除尘灰全部外售处理。由于一般固体废物只在厂内短时间分类堆放,其处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要求。危险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有机加过程以及工程机械及6S基地中售后服务会产生废油、喷漆工段产生的废漆渣、油漆桶。项目工程机械基地建设有70 m2危险废物暂存间,要求对危险废物采用专用容器进行收集,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并采取防风、防雨、防渗漏措施,最终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统一处置。 |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人:张晓莉 联系电话:0931-*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 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甘肃 (略) 市政环卫车辆生产线数字化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市政环卫车辆生产线数字化升级改造项目 | (略) 兰州新区石羊河街766号 | 甘肃 (略) | 甘肃 (略) |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依托原有工程机械及6S生产基地生产线,对生产车间设备基础及管线进行改造,新增产品环卫车辆,新增智能化检测线和信息化软硬件。本项目对生产车间设备基础及管线进行改造,改造面积20000 平方米。新增生产设备、信息化软硬件以及公用辅助工程设备共计45412 台(套)。 | 施工期:噪声:施工期间的噪声污染主要为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噪声、物料装卸碰撞声及施工人员活动噪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施工期间避开休息时间,夜间严禁施工,通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能保证项目施工期噪声污染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的要求。废气:本项目依托原有厂房和原有生产线,不涉及土建工程,仅安装部分设备。因此本项目施工过程不涉及三通一平及各土建工程,不涉及施工阶段的扬尘污染防治,不涉及易产生扬尘的渣土堆、废渣等的扬尘污染防治;场地内部均为硬化层,不涉及运输车辆等的扬尘污染防治。废水:项目改建施工期间不产生施工废水,改建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及工地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厂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 (略) 政污水管网。 固废: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及各种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统一 (略) 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因此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运营期:噪声:主体设备运行中产生的噪声经采取的减震、隔声、消声、优化厂区布局等措施。废气:割废气:割废气由设备底部的收集管道收集进入滤芯式除尘器,设备自带滤芯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焊接废气:本项目焊接工位设置移动式焊接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未收集的部分经抽风系统收集后通过滤芯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 m排气筒排放。抛丸废气:本项目喷砂生产线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排放。喷漆、烘干废气:本项目喷漆废气采用水旋式喷雾+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采用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装置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排放。废水:生产废水:本项目废水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措施。生产废水收集后进入“气浮+沉淀”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要求建设单位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加强废水循环设施的管理,做好管理台账,严禁私自处理或外排。生活废水:本项目依托现有工程化粪池,项目生活污水经过厂区化粪池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兰州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固废:一般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有生活垃圾、废金属边角料、焊接废料、除尘灰,暂存于厂区指定位置,设置有专人管理维护。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置;废金属边角料、焊接废料、除尘灰全部外售处理。由于一般固体废物只在厂内短时间分类堆放,其处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要求。危险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有机加过程以及工程机械及6S基地中售后服务会产生废油、喷漆工段产生的废漆渣、油漆桶。项目工程机械基地建设有70 m2危险废物暂存间,要求对危险废物采用专用容器进行收集,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并采取防风、防雨、防渗漏措施,最终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统一处置。 |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人:张晓莉 联系电话:0931-*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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