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龙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4月2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龙江农牧废弃物零碳综合利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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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龙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4月2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龙江农牧废弃物零碳综合利用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4月21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龙江县建设路县府街197号

电话:0452-*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龙江农牧废弃物零碳综合利用项目

七棵树镇同兴村同兴屯

龙江县草木春山 (略)

(略) 泰信 (略)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点位于七棵树镇同兴村同兴屯。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1510.12m2,项目主要建设生产车间1栋、办公楼1栋、计量室1栋、消防水池1栋以及原料堆场。生产车间设2条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生产能力为牛粪压块48000t/a、秸秆压块22500t/a、草木炭5400t/a。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万元。冬季取暖由气化炉换热提供。

(一)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过程中设临时防渗旱厕供施工人员使用,定期清清淘作为农肥还田,不外排;施工产生的少量泥浆水等施工废水全部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或用于洒水降尘,避免直接外排。运营期: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做农肥。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加强场地内的建材管理、及时清运场地内的废弃垃圾;设施工围挡,临时土堆等采取遮盖措施;采用商品混凝土,不在现场搅拌;避免大风天气进行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运输弃土、垃圾车辆必须用密闭专用车辆,防止遗洒飞扬,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抛洒现象;进行易产生扬尘的作业时进行喷水降尘作业。运营期:烘干烟气经旋风除尘器以及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烟囱排放,烟气黑度、SO2、NOx、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要求。粉碎、筛分以及压块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负压收集后通过旋风除尘器以及布袋除尘器处理在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生产车间密闭,使厂界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原料堆场苫布遮盖;生产车间全封闭,牛粪喷洒除臭剂,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使厂界恶臭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改扩建二级标准。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距离防护、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运营期:通过科学布置强噪声设备,选择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四)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有效利用或及时运走,施工期不能利用的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等运送到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地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筛分产生的砂石杂物外运填埋。一般固废暂存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五)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4月21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龙江县建设路县府街197号

电话:0452-*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龙江农牧废弃物零碳综合利用项目

七棵树镇同兴村同兴屯

龙江县草木春山 (略)

(略) 泰信 (略)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点位于七棵树镇同兴村同兴屯。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1510.12m2,项目主要建设生产车间1栋、办公楼1栋、计量室1栋、消防水池1栋以及原料堆场。生产车间设2条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生产能力为牛粪压块48000t/a、秸秆压块22500t/a、草木炭5400t/a。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万元。冬季取暖由气化炉换热提供。

(一)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过程中设临时防渗旱厕供施工人员使用,定期清清淘作为农肥还田,不外排;施工产生的少量泥浆水等施工废水全部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或用于洒水降尘,避免直接外排。运营期: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做农肥。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加强场地内的建材管理、及时清运场地内的废弃垃圾;设施工围挡,临时土堆等采取遮盖措施;采用商品混凝土,不在现场搅拌;避免大风天气进行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运输弃土、垃圾车辆必须用密闭专用车辆,防止遗洒飞扬,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抛洒现象;进行易产生扬尘的作业时进行喷水降尘作业。运营期:烘干烟气经旋风除尘器以及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烟囱排放,烟气黑度、SO2、NOx、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要求。粉碎、筛分以及压块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负压收集后通过旋风除尘器以及布袋除尘器处理在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生产车间密闭,使厂界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原料堆场苫布遮盖;生产车间全封闭,牛粪喷洒除臭剂,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使厂界恶臭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改扩建二级标准。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距离防护、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运营期:通过科学布置强噪声设备,选择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四)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有效利用或及时运走,施工期不能利用的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等运送到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地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筛分产生的砂石杂物外运填埋。一般固废暂存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五)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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