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卅铺镇原庆化厂生产区02号地块使用权及地面附着物拍卖公告
庆城县卅铺镇原庆化厂生产区02号地块使用权及地面附着物拍卖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我公司受委托,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标的名称 | 标的位置 |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 使用性质 | 可兼容性质及其所占比例控制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地上附着物面积 | 参考价 |
庆城县卅铺镇原庆化厂生产区02号地块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 | 该宗地位于庆城县卅铺镇四十里铺村。详见用地地形图 | 81569.4㎡(合约122.35亩) | 工业用地 |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 | ≤1(不含地下部分的建筑面积) | 不大于30% | 不小于10% | 1729.55㎡ | 1700万元 |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二、预展时间及地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意竞买者请自行到标的现场踏勘,费用自理。现场踏勘联系电话:*。
三、拍卖时间:2023年5月11日09:00。
四、拍卖地点: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线上竞价,竞买人无需到场)。
五、竞价方式:线上竞价。
六、竞买人范围及竞买申请有关事项:
1、具有燃气经营、化工产品生产、销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等相关经营范围的法人单位均可参加竞买。
2、有意竞买者可于2023年4月21日00时00分00秒至2023年5月10日16时00分00秒,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下载拍卖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
注:初次注册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版块点击“用户注册”至“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操作;详细操作流程见网站首页“下载中心”《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用户手册》。
七、竞买保证金缴纳事项:
1、竞买保证金:400万元整,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竞拍不成功的,在拍卖会后按照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退付规定办理。
2、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银行: (略) 庆城支行
开户单位: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3、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16时(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八、规划建设要求
1、城市设计要求(包括建筑的体量、色彩、材料,环境质量要求等):建筑布局应结合自然地形,避免大量土方改造,做到自然、灵活、丰富, (略) 政配套设施,做好竖向设计及各类配套工程设计。建筑的体量、高度、材料、色彩应协调。该地块内的规划建筑不得超越该地块的用地范围。
2、市政要求:雨污分流,污水排放要达到排放标准后接入外部城镇管网。
3、公共配套设施要求:配套垃圾收集点、公厕等满足厂区内各项基础配套设施。
4、其他规划要求:
(1)在实测地形图上作出总平面图(包括周边建筑布置)。
(2) (略) 政配套设施,作出给排水、供电、通讯、竖向、消防、绿化、道路交通等专业规划图。
(3)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功能分区合理,做到生产区和生活区分开。
(4)建筑的抗震设防烈度与抗震等级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规范要求。
(5)方案申报前应首先办理有关用地手续。
(6)以上未尽事项需按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及石油天然气工程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严格执行。
九、特别告知事项
1、本次拍卖标的以展示现状为准。
2、标的交付面积最终以相关部门实际测量为准,公告面积和实际面积有误差,不影响成交结果。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用于建设总产能为100万方/天的天然气液化装置及配套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并建设一套BOG尾气回收利用装置,产能50Sm3/d。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拍卖成交确认书》到委托方办理成交款缴纳事宜;在3日内按约定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并承担评估费25000元。
5、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评估费后,凭我公司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与委托方联系完成标的交割相关事宜。
6、拍卖成交后,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7、具体详见《拍卖文件》。
十、联系方式:
1、委托人:庆城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联系电话:0934-*
2、拍卖人: (略)
联系电话: *毛女士
(略)
2023年4月2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我公司受委托,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标的名称 | 标的位置 |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 使用性质 | 可兼容性质及其所占比例控制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地上附着物面积 | 参考价 |
庆城县卅铺镇原庆化厂生产区02号地块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 | 该宗地位于庆城县卅铺镇四十里铺村。详见用地地形图 | 81569.4㎡(合约122.35亩) | 工业用地 |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 | ≤1(不含地下部分的建筑面积) | 不大于30% | 不小于10% | 1729.55㎡ | 1700万元 |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二、预展时间及地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意竞买者请自行到标的现场踏勘,费用自理。现场踏勘联系电话:*。
三、拍卖时间:2023年5月11日09:00。
四、拍卖地点: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线上竞价,竞买人无需到场)。
五、竞价方式:线上竞价。
六、竞买人范围及竞买申请有关事项:
1、具有燃气经营、化工产品生产、销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等相关经营范围的法人单位均可参加竞买。
2、有意竞买者可于2023年4月21日00时00分00秒至2023年5月10日16时00分00秒,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下载拍卖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
注:初次注册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版块点击“用户注册”至“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操作;详细操作流程见网站首页“下载中心”《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用户手册》。
七、竞买保证金缴纳事项:
1、竞买保证金:400万元整,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竞拍不成功的,在拍卖会后按照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退付规定办理。
2、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银行: (略) 庆城支行
开户单位: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3、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16时(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八、规划建设要求
1、城市设计要求(包括建筑的体量、色彩、材料,环境质量要求等):建筑布局应结合自然地形,避免大量土方改造,做到自然、灵活、丰富, (略) 政配套设施,做好竖向设计及各类配套工程设计。建筑的体量、高度、材料、色彩应协调。该地块内的规划建筑不得超越该地块的用地范围。
2、市政要求:雨污分流,污水排放要达到排放标准后接入外部城镇管网。
3、公共配套设施要求:配套垃圾收集点、公厕等满足厂区内各项基础配套设施。
4、其他规划要求:
(1)在实测地形图上作出总平面图(包括周边建筑布置)。
(2) (略) 政配套设施,作出给排水、供电、通讯、竖向、消防、绿化、道路交通等专业规划图。
(3)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功能分区合理,做到生产区和生活区分开。
(4)建筑的抗震设防烈度与抗震等级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规范要求。
(5)方案申报前应首先办理有关用地手续。
(6)以上未尽事项需按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及石油天然气工程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严格执行。
九、特别告知事项
1、本次拍卖标的以展示现状为准。
2、标的交付面积最终以相关部门实际测量为准,公告面积和实际面积有误差,不影响成交结果。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用于建设总产能为100万方/天的天然气液化装置及配套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并建设一套BOG尾气回收利用装置,产能50Sm3/d。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拍卖成交确认书》到委托方办理成交款缴纳事宜;在3日内按约定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并承担评估费25000元。
5、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评估费后,凭我公司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与委托方联系完成标的交割相关事宜。
6、拍卖成交后,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7、具体详见《拍卖文件》。
十、联系方式:
1、委托人:庆城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联系电话:0934-*
2、拍卖人: (略)
联系电话: *毛女士
(略)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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